原標題:區長副區長、局長副局長!河北5市最新任免137人
石家莊
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任免人員名單
(2017年6月29日石家莊市第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免去:
萬會峰的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職務;
萬學蓮(女)的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六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審判員職務;
張琪的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吳亞梅(女)的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楊來彬的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閻春良的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潘瑞峰的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立新(女)的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陳麗娜(女)的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姚黎輝的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張海峰的石家莊市中級人民法院審判員職務;
郭江濤的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郭建輝的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職務;
李霞(女)的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職務;
王會圖的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職務。
任命:
郭江濤為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庭長;
郭建輝為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
李霞(女)為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行政審判庭庭長;
劉鵬磊為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
牛紅傑為石家莊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人民法院民事審判第一庭副庭長。
石家莊市人大常委會任免人員名單
任命:
龐志平為石家莊市冀中南地區人民檢察院副檢察長。
免去:
李占存的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吳正育的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委員會委員、檢察員職務;
張國平的石家莊市人民檢察院檢察員職務。
保定
朱德連任市統計局黨組書記據保定市統計局消息,6月21日下午,市統計局召開會議,市委組織部副部長莫茂林同志宣布市委決定,朱德連同志任市統計局黨組書記。
唐山
曹妃甸區二屆人大常委會第三次會議決定接受梁振江同志辭去唐山市曹妃甸區人民政府區長職務的請求;
任命張貴寶為唐山市曹妃甸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代理區長。
任命李紅海為區工業和信息化局局長,
洪濤為區環境保護局局長,
鄭洪濤為區財政局局長。
任命楊光等8名同志為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
邯鄲
邯鄲市復興區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決定任命李少鋒同志為區人民政府副區長、代理區長。
接受楊萬春辭去復興區人民政府區長職務,報下次區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備案。
邯鄲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任命名單
(2017年6月29日邯鄲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三次會議通過)
決定任命:
劉江峰為邯鄲市監察局局長
楊萬春為邯鄲市交通運輸局局長
任命:
崔紅志為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法制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杜海林、李岩、何玉川、張葳、岳增平、趙志剛、逯瑞彪、韓修軍為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法制委員會委員;
李永貴為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王樹華、李春燕、李鵬亮、何立新、陳志剛、酈聰、郭保良、路金峰為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內務司法委員會委員;
李建華為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財政經濟預算審查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石少華、田利東、劉茂昌、李清珍、李敬強、賈新波、柴英豪、程愛民為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財政經濟預算審查委員會委員;
李文傑為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農村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馬海增、王建廣、王洪成、李龍蒼、李繼敏、李海平、孟獻霞、趙華社為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農村經濟委員會委員;
趙文波為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馬正楊、王鐵煒、劉峰、閆更申、李曉靜、宋建華、屠志勇、裴洪彬為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城鄉建設環境保護委員會委員;
龐洪奇為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劉吉祥、劉國強、楊獻忠、李進喜、張學強、陳素芳、候洪濤、高玉峰為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委員;
王玉雙為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王連斌、朱萬超、劉建軍、宋瑞明、張瑞安、候志波、賈玉芹、焦向為邯鄲市第十五屆人大民族僑務外事委員會委員。
辛集
辛集市人民政府
關於陳江濤等同志職務任免的通知
經市政府研究,同意:
陳江濤同志任市政府食品安全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
耿永奎同志任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陳宏同志任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職務;
張旭坡同志任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職務;
李果同志任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質量技術監督局副局長職務;
李書健同志任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張建忠同志任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何磊同志任市場監督管理局副局長,免去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副局長職務;
靳增學同志任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主任,免去其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副主任職務;
溫志強同志任統計局副局長,免去其製革工業區管委會副主任職務;
高岳峰同志任監察局經濟開發區監察分局副局長(試用期一年)。
免去:
楊建修、韓玉朋同志的監察局第一監察分局副局長職務;
高連波同志的監察局第二監察分局局長職務;
甄成同志的監察局第二監察分局副局長職務;
吳英輝、王春山同志的監察局第三監察分局副局長職務;
張彥龍同志的監察局第四監察分局局長職務;
馬彥廣同志的監察局第四監察分局副局長職務;
沈建超同志的監察局第五監察分局副局長職務;
韓建考同志的監察局第六監察分局局長職務;
李新忠同志的市聯社監事會主任職務,保留正科級待遇;
王榮俊同志的審計局副局長職務,保留正科級待遇;
李萍同志的司法局副局長職務,保留正科級待遇;
宋鶴濤同志兼任的市政府辦公室副主任職務;
李計波同志的發展改革局副局長職務;
劉繼征同志的糧食總站站長職務,保留正科級待遇(負責原糧食局方面工作);
劉建航同志的商務局副局長,糧食總站副站長職務,保留副科級待遇;
劉彥江同志的糧食總站副站長職務;
呂建華同志的畜牧總站站長職務;
景松同志的農牧局副局長,畜牧總站副站長職務,保留副科級待遇;
肖亞彬同志的畜牧總站副站長職務;
王杏新同志的農牧局副局長,農機總站副站長職務,保留副科級待遇;
申玉山同志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城鄉規劃局局長職務,保留正科級待遇(負責規劃局工作);
宋彥超、丁躍峰、彭龍傑同志的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副局長職務,保留副科級待遇;
劉丙軍同志的鹿城街道辦事處主任職務;
王書軍同志的鹿城街道辦事處副主任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