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陳被人看上了。
他問我:奇了怪了,我又不喜歡她,怎麼她跟別人好了,還是覺得這麼不舒服呢?
我:我從來沒有見過這麼賤的問題。
上國小的時候,小區里有個比我還小兩歲的小男孩,虎頭虎腦的,有點愣,他家就住在我斜對面,每次一聽到我開門出去的聲音,就急急忙忙的跑出來,喊著:
「福福哥哥!福福哥哥!你去幹嘛呀!」
「我出去玩!」
「那我跟你一起玩!」
我沒好氣的說:
「你自己玩不就好了,幹嘛要跟我一起!」
「我喜歡跟你一起玩啊!」
這裡就得看情況了,要是當時我心情好,扭捏一下也就帶上他了,要是湊巧不太高興,多半是扔下一句「我不要」就走了。
後來有一段時間,他很久都沒來找我玩了,哪怕我好幾次把開門的聲音弄得很響,還故意沖著家裡的老爹喊一句:我出去玩啦。也沒有人再從斜對面的屋子裡跑出來,叫我福福哥哥了。
直到有一天,我看到他和其他幾個孩子在花園裡玩來鬧去,我才知道,他有了新的玩伴。
不知道為什麼,我明明一直覺得他是個累贅,不想和他一起,但看到他和別人玩的這麼好,心裡就是忍不住的難過。
這大概和長大后的喜歡是一個道理吧。
誰不希望被人圍著、寵著、喜歡著?
被人喜歡確實是一件值得驕傲的事情。
臉上裝的雲淡風輕,心裡卻樂得不行,滿足了不為人知的虛榮心,像個小太陽,吸引別人不斷靠近,主動權卻牢牢的捏在自己手裡,可以肆無忌憚的看心情,做決定。
只是很多人都忘了,不是誰都非你不可。
一點動心罷了,不足掛齒。
我們難過的,是因為那個吸引TA的人不再是你。我們喜歡的,也不過是被人喜歡著,而不是被誰喜歡著。
有的人是主動者,所以懂了,喜歡是可以上癮、但永遠無法過癮的事情,有的人被喜歡著,有恃無恐著,最後剩下只有失落陪著。
何必互相傷害呢。
被人喜歡的你,別太自私了。
你喜歡的不喜歡你,
沒事的
還有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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