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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極拳師回應與格鬥教練比武:就是打架鬥毆啊

原標題:太極拳師回應與格鬥教練比武:就是打架鬥毆啊

近日,綜合格鬥教練徐曉冬20秒迅速擊敗雷公太極創始人雷雷,在網上引起廣泛關注。此前,徐曉冬曾多次公開表示傳統武術多是騙子,自己要通過比武「打假」,最近的種種舉動表明,他打算乘勝追擊,激進推進他的「打假大業」。而雷雷回答得利落乾脆:「我們就是打架鬥毆啊。」

微信公眾號「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2日報道稱,當政知君質疑打架鬥毆會違反治安條例時,雷雷回應說:「現在法律也沒有追究啊,要是法律追究的話,這件事就不會發生了。」據雷雷介紹,這次比試並沒有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備,也沒有購買保險。

以下為微信公眾號「政知道」原文:

「六大門派圍攻光明頂」可能要有現實版了。

繼4月27日「單挑」太極拳師雷雷成功之後,綜合格鬥教練徐曉冬公開喊話傳統武術門派,表示接受各門派掌門人的挑戰。此前,徐曉冬曾多次公開表示傳統武術多是騙子,自己要通過比武「打假」,最近的種種舉動表明,他打算乘勝追擊,激進推進他的「打假大業」。

政知道「被動」圍觀了這場「熱鬧」,並想到了一個問題,老炮那個年代的「茬架」擱到現在,算個什麼事兒?公開茬架會不會沒開打就被警察逮了?

「一個人的武林」

徐曉冬在自己的微博上,將最近一段時間的約架稱之為「徐曉冬一個人的武林」,看起來頗有要挑戰整個武林的意味。事實上,在眾多看客眼中,他的行為也很像是武俠小說中「邪教頭子」挑戰各大「名門正派」的情節。

5月1日凌晨,徐曉冬更新微博,聲稱已和《勇士的榮耀》創始人郭晨冬達成一致,接受2-3位武林掌門人的挑戰!比武依然不限規則,不帶任何護具,允許踢擋插眼。

徐曉冬在聲明中提到,由於郭晨冬認為他是在挑戰整個武林,所以要求徐曉冬在一晚上連續戰勝兩到三位武林掌門人,才能視為獲勝。他表示,已經答應這條自殺式的遊戲規則,「我的條件就一個,只和掌門人打!」在他發布的照片中,除了楊氏太極拳傳人,追風刀楊國棟、陳家溝太極王家拳等也紛紛向他提出了挑戰。

△徐曉冬微博截圖

此前一天晚上,徐曉冬曾發布微博稱,下一個將和楊氏太極拳傳人路行進行比試,「我就打最大的騙子。」

這一切的起源就是他和雷雷的比武。4月27日,徐曉冬通過直播平台直播了自己和雷公太極創始人雷雷的比武。雙方聲明,比賽中不帶任何護具,允許踢襠插眼等行為。比武正式開始幾秒之後,雷雷就被打倒在地,因此引起眾多討論。

「我們就是鬥毆」

在看過視頻的政知道看來,這不太像電影所演的比武橋段,不美不快,還略帶點血腥。

抱著跟網友一樣的好奇心,政知君勾搭了當事人。5月2日下午,當事人雷雷回答得利落乾脆:「我們就是打架鬥毆啊。」

當政知君質疑打架鬥毆會違反治安條例時,雷雷回應說:「現在法律也沒有追究啊,要是法律追究的話,這件事就不會發生了。」據雷雷介紹,這次比試並沒有向有關部門進行報備,也沒有購買保險。

出血的雷雷

雷雷說,此前從未參與過類似的「以出血傷人為目的」的比賽,這次之所以選擇參加只是為了表達自己的態度。「你可以說太極拳不能打,但不代表練太極拳的人怯懦,他沒有理由說太極拳是五百年的騙子。」

另一位當事人徐曉冬的看法則不同,他說,比賽前簽訂了免責協議,但沒有購買保險。他認為,自己和雷雷的比試合理合法,不能算是打架鬥毆。「打架鬥毆是一個突發事件,而我們是在合理合法的框架內進行的,在一個合法的場所進行,事先我們會簽字畫押,拍好視頻,還會有證人在場,因此和打架鬥毆是不一樣的。」

徐曉冬和雷雷一戰的裁判馬郁維也說,比賽前兩人已經簽訂了免責協議,聲明如果受傷不會追究對方責任。他還介紹說,比試前當地武術協會武館中心已經獲知此事,「因為這個事在打之前大家就都知道了」。

切磋還是鬥毆

馬郁維表示,此次比賽與打架鬥毆最多的區別就在於有沒有裁判、是否可控。「打架鬥毆是因為雙方有矛盾,引起了糾紛,要置對方於死地。如果是當天就是他們倆打,沒有人控制這個場面,賽前也沒有規則,才算是鬥毆。」

在他看來,這場引起巨大爭議的比賽只是一場普通的內部組織切磋賽,「其實很正常,每天都有幾百上千場館內賽。」

政知道從北京自由人聯盟搏擊俱樂部的綜合格鬥教練方正處聽到了另外一種看法。方正介紹說,除了俱樂部的日常實戰對抗訓練不需要報備外,只要有館外選手來俱樂部進行比試時,都需要向公安、消防部門進行報備。

△徐曉冬的微博介紹

在世界綜合格鬥副主席拳擊協會副主席韓久力看來,徐曉冬和雷雷的這場比武究其本質並不能算是比賽,反而更像是一場民間約架。無論是從法律層面上還是體育道德方面,都是說不過去的。「踢襠、插眼之類的,既不文明,也對雙方造成了巨大的安全隱患。」

據馬郁維介紹,比試採用無限制無護具最早由雷雷提出。雖然比賽聲稱允許插眼、踢襠,但實際比試並沒有出現,身為裁判的自己也不會允許此類危險動作發生。

合法還是非法?

如果是鬥毆,警察顯然是不能坐視不理的。那問題來了,如果是切磋呢?這就合法了嘛?

政法大學刑事訴訟法教授洪道德告訴政知道,類似的公開對抗性比賽因為涉及公共秩序,都需要向體育主管部門與公安機關進行報備。如果人數眾多,影響到社會治安時,公安部門可能需要安排安保人員維護秩序。他介紹說,只有經過體育主管部門審批簽訂的免責聲明才具有法律效力,雙方私下約定並不算數。

△陳曉冬與雷雷「切磋」

洪道德還表示,兩人約架如果造成一方死亡或者重傷,就可能構成故意殺人或者故意傷害。如果僅構成輕傷,雖然也算是刑事犯罪,但需要受害一方主動申請進行傷情鑒定。

韓久力則表示,目前國內各類職業搏擊賽事較多,但賽事的規範性仍需加大力度管理。「不管是規則的制定、保護措施的選擇、選手保險的購買,還有參賽選手的科學、對等配對,都需要組織者注意。」

他還指出,雖然在形式上,MMA(綜合格鬥)運動採用了開放的規則。但其本質仍然要求比試雙方在公開的環境下安全競技,從而提高彼此的運動技術水平。

撰文 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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