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女朋友相親認識。我是北京本地人,她是外地人,她長得很漂亮,我對她一見鍾情,追求了兩個多月,時不時送花送禮物,終於追上了她。
開始戀愛時很甜蜜。但我覺得女朋友比較喜歡花錢,她平時買衣服都是去商場,一件衣服好幾百有時候上千,她家境不錯,自己工作輕鬆,比較養尊處優。
我家境也不錯,工作很好,但我平時節省慣了,特別看不慣女朋友花錢,覺得她很拜金,說了她好幾次,她很生氣,為此吵了幾次。
女朋友說,她花的是她的錢,又沒花我的,她買東西關我什麼事。但我認為,以後結婚了,她的錢也是我的錢,我不能慣著她花錢的毛病。因為這個,女朋友要和我分手,我一著急,趕緊送了她蘋果手機才和好。
後來女朋友說以後她必須掌握財政大權,為了表示誠意,我把5萬塊錢存款轉給她,讓她幫忙理財,後來我怕她把錢花掉,就時不時問她這錢買了哪些理財產品,結果女朋友就怒了,鬧分手。
我各種挽回,可她頭也不回,還把我徹底拉黑。我上她家找她,她也不開門,還說要報警。我無奈,本想等她靜靜,消消氣,可幾個月後,聽說她有了新男友。我很心塞,現在半年過去了,我想把那五萬塊錢和蘋果手機要回來,可她把我拉黑了,我能通過什麼途徑追回錢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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