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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刑事風險防控新思路 刑事風險應對之道

企業興則經濟興,企業必須守住底線,司法則應為企業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讓企業在安全穩定的環境中不斷發展創新、提質提效,為社會創造更多的財富和價值,為國家經濟社會發展添磚加瓦。

文 《法人》記者 呂斌

如今,經濟正面臨新的形勢,身處其中的企業和企業家,面對經濟全球化和科技信息化的浪潮,不僅要適應變革中的經濟和社會環境,還要勇敢地接受來自商業、政治、環境等諸多風險的挑戰。

在以往,我們更多探討的是企業的經營風險、管理風險、合同風險等民事層面的風險,殊不知,刑事風險長期以來已成為懸在企業和企業家頭頂之上的達摩克利斯之劍,隨時都有掉下來的可能。

十八大以來,依法治企邁入2.0時代,企業法律風險防範提到空前高度。從內部看,企業治理風險防範意識提升,力度加強;從外部看,行政監管、司法審查更加規範嚴格,企業治理挑戰升級。

但在經濟轉型升級的歷史時期,國家的經濟形勢、社會狀況、各類政策、各項法律法規都在發生深刻的變化,而企業的經營行為就必然面臨諸多不確定性,這其中,法律風險就是重要的表現之一。尤其當企業面臨刑事法律風險時,稍有不慎就會面臨巨大的災難。

在此背景下,探討如何防範、識別、規避和化解企業面臨的各種法律風險尤其是刑事風險,就顯得極為重要。2017年5月21日,由法制日報社指導、法制日報社《法人》雜誌主辦、北京市石景山區檢察院協辦、北京市合達律師事務所承辦的「企業法律風險管理論壇之首屆全國企業刑事風險防範實務操作論壇」在北京西苑飯店舉行。來自企業界、律師界、司法界和高等院校、研究機構的200餘位專家,共話企業刑事風險應對之道。

企業刑事風險難容樂觀

經過30多年的高速增長以後,開始減速換擋,告別傳統的粗放式模型,向高效率、低成本、可持續的中高速增長階段全力邁進。經濟新常態是中央對於當前經濟發展特徵的重要判斷。

習近平總書記在2014年亞太經和組織工商領導人峰會上主旨演講,給新常態概念做了三點說明:第一,高速增長轉為中高速增長;第二,經濟結構不斷優化升級;第三,要素和投資驅動轉向創新驅動。他同時強調,新常態也伴隨著新問題、新矛盾,一些潛在風險漸漸浮出水面。

在經濟新常態下,企業面臨的經營風險和不確定性正在加劇,風險處理不當容易引發違法犯罪,也容易受到犯罪侵害,在經濟新常態下,企業財力、資金、人力、物流、資源、信用等方面的風險也在加劇。

在企業的經營過程中,會遇到各種各樣法律的風險,當然也包括刑事法律風險。在諸多風險當中,企業的刑事法律風險罪名繁多,犯罪行為的認定也非常專業,很多企業管理者無法對所有的刑事風險都了如指掌。

法制日報社社長邵炳芳在致辭中指出,事實上,在企業家不知何種行為構成犯罪的情況下,就觸犯刑法的情況也並不鮮見。這是刑事風險當中一個非常重要的方面。而且一旦觸及了刑事法律的風險,不僅對企業家本人及其家庭造成重創,對企業發展也往往產生致命的打擊,這對企業來說也是非常重大的風險。

黨的十八大以來,改革成為時代強聲,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更進一步確立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基礎地位。十八屆四中全會全面提出依法治國,市場經濟就是法治經濟。因此,從國家和社會大形勢來看,未來的發展一定是規則更加明晰,執法司法更加公開公正。

北京石景山區人民檢察院黨組書記、檢察長王春風認為,企業和企業家只要樹立正確的風險防範意識,健全完善各項風險防範制度,紮實做好風險防範工作,就能夠實現在經濟改革大潮中持續、健康、穩定地發展。

「新環境下,企業與其他企業、政府、客戶、員工或是企業股東之間,各類隱性風險也將逐步顯性化,可能因為信息、權利、義務的不對稱性,使得本來就錯綜複雜的關係更加複雜,引發新矛盾乃至於出現法律風險。」最高人民檢察院理論研究所副所長單民認為,尤其對中小企業來說,將面臨更加嚴峻的考驗,稍有不慎就會導致倒閉、破產的困境。中小企業經營壓力加重,融資困難、融資風險大,企業在融資過程中面臨較大的金融犯罪風險。

單民表示,近幾年金融行業成為企業犯罪和企業受害的重災區,尤其是互聯網金融領域犯罪存量很大,涉及人數很多,辦案壓力和維穩壓力都很大,需要各界各層面高度重視。

黨的十八大以來,以習近平同志為首的黨中央從堅持和發展特色全局出發,從實現國家治理能力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依法治國,加快建設社會主義法治國家這一重大戰略部署。司法體制改革有序推進,司法公信力不斷加大,全面從嚴治黨效果明顯,全面依法治國向縱深推進,對企業管理要求更加嚴格。

「經濟犯罪法網織得更密,企業違法犯罪成本更高,因此企業要轉變思維,嚴格依法辦事、依法辦企,嚴格依法經營,不要存僥倖心理,這是法治新常態下對企業新的要求和規範。」單民表示。

轉型期的企業刑事風險防控

《法人》雜誌主辦本次論壇的初衷,即是將預防思維導入企業刑事風險的防控,鼓勵用盡職調查的手段掃除企業治理的雷區,為企業行為發起決策的紅線,幫助企業經營者排除企業治理中的潛在刑事風險,為企業家及高管人員預防犯罪提供專業的法律知識和服務。

在單民看來,目前很多企業內部管理制度不完善,尤其是部分民營企業,往往因為忙於業務而忽視了內部管理制度的健全和完善,為企業犯罪行為的產生創造了條件。例如一些家族企業,主要靠人情和經驗進行管理,不會建立嚴格意義上的管理制度。

除此之外,司法理念和規範的問題也亟待解決。單民表示,在一些情況下刑法適用觀念發生了錯位,在某些案件中存在著刑法至上、刑法萬能的不正確觀念。從目前企業家所涉刑事案件來看,主要集中在市場經濟領域,大多數為經濟犯罪。由於市場活動本身的複雜性,經濟犯罪行為往往與其他正常的經濟交往行為或者與經濟違法行為混雜在一起,這使得認定經濟犯罪行為的難度增加,不同罪名之間的模糊性亦容易使企業家刑事法律風險加大。

「管理是柔性的,制度是剛性的,只有建立有效的制度才能真正有效地防範刑事法律風險。」單民說。

王春風則從基層檢察機關的角度出發,就防範企業刑事風險表達了自己的看法。他認為,檢察機關通過辦案,既要懲戒犯罪,又要幫助企業和企業家構築刑事風險防火牆。面對新的經濟環境和變革中的立法和司法進程,檢察機關應當在預防企業刑事風險方面發揮重要作用。

首先要切實做好刑事風險預防工作。

古代時期扁鵲就提出治未病的理念,通過預防防範問題的發生,才是最高的境界。檢察機關在職務防範、未病預防方面積累了寶貴的經驗。新形勢下,要把握好預測、預警、預防工作,從原來主要針對國有企業轉向公司企業監控、全領域腐敗的犯罪預防新格局。切實加強與各類企業的溝通互動,充分運用個案預防、內案預防等工作機制,切實幫助企業預防和解決在管理運營等諸多方面面臨的法律難題,促使企業健康、安全地成長。

其次是加強法律政策的實務研究。

隨著改革的深入,各類新型問題層出不窮,法律具有一定的滯后性,如何正確應用法律解決實際問題,需要在一線司法辦案中深入研究。去年,最高檢相繼出台了關於促進科技創新、關於依法保護產權等多個刑事政策的規範性文件,為妥善處理涉及企業發展的刑事案件提供了指導。下一步,檢察機關應結合基層司法實踐加強實務調研,制定切實可行的實際操作規範。同時加大宣傳力度,確保法律和政策落到實處。

最後是不斷提升嚴格規範、公正文明的司法工作水平。

司法辦案是檢察機關與企業的紐帶,應進一步樹立嚴格規範、公正文明的司法理念,通過辦案既懲治犯罪,也維護企業的合法權利,既正確處理個案,更要督促和幫助企業完善風險防控機制。在打擊犯罪與服務保護並重的司法實踐中實現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會效果的高度統一。

企業家思想要轉變

全國工商聯原專職副主席、民營經濟研究會會長庄聰生認為,目前企業面臨著各種風險,其中,如何處理好政商關係是企業普遍面臨的一個問題。自十八大以來,黨和國家加大反腐敗力度,外界可以看到,一個官員倒下,往往帶出一大片企業家;一個企業家倒下,也可能帶出一大批官員。

「企業一旦越過紅線、踩上刑事案件這個地雷,不僅對企業家本人,對家庭、對企業都是致命的打擊,而且往往引發企業的一系列危機。」庄聰生表示,自己就此問題跟各種類型和規模的企業進行過接觸,許多企業家表示,一旦被協助調查,企業都要脫好幾層皮。

在庄聰生看來,政商關係的本質背後是權力與資本的關係,是政府與市場的關係,是公職人員與商人的關係。改革開放以來,的政商關係整體處於一種良性的互動。特別是隨著改革不斷的深化,政府與市場的關係不斷理順,可以說政商關係越來越向好的方向發展。

「但是在十八大以前,在一些地區、一些領域、一些行業、一些部門,確實存在程度不同的官商勾結、利益輸送、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等問題。」庄聰生坦言,這些不正當的關係確實是很大的負能量,給經濟生態、社會生態都帶來巨大的破壞。而在十八大以來,隨著反腐敗力度的加大,查處了一大批的腐敗分子和不法商人,現在官商勾結有所收斂,但是為官不作為的問題仍比較突出。

「富貴險中求——這是部分民營企業的現狀。我們苟且在當下還有著詩和遠方的夢想。」世紀文都教育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馮小平感嘆道,法治社會是人類社會千百年以來一直追求的所謂的正義、公平、自由、理想的社會狀態,而法治社會的構建,需要很多人的共同努力。

作為資深律師,北京市合達律師事務所主任余塵見證了許多企業由小到大、由弱到強,也看到了不少如日中天的企業由於法治原因轟然倒塌。

余塵認為,近幾年來企業負責人對於民事法律風險防範,基本上已經提上了日程,但對於企業的刑事風險,直到今天很多人也沒有將之放在企業風險防控的重點位置。這是因為企業刑事風險相比民事法律風險來說,出現的概率相對較低,但企業家們一旦出現刑事風險卻往往是毀滅性的。

「對部分企業家來說,還沒有機會談刑事風險防控他們就出局了。」余塵表示,近幾年企業家犯罪的案例越來越多,企業家們面臨的刑事風險越來越大,一些企業已經意識到這一風險,法務工作者亦開始關注這一領域,這對企業發展來說是好事。

「一旦企業觸犯了刑法,幾乎都是毀滅性的。錢買不來平安,只有事先預防,花費的成本才能更小,起的作用才能更大。」余塵認為,對企業來說,刑事只能防範不能救濟,依靠救濟,企業往往沒有機會了。對一些有抱負、有理想的企業家來說,刑事風險防範絲毫不能懈怠,否則理想和抱負只能聽憑雨打風吹。對企業負責人來說,人身自由才是大事,今天沒有賺到錢,明天可能還有機會,但失去了自由就失去了一切,包括明天。

刑事風險應對之道

「預防是最好的保護,在全面依法治國背景下,依法治企,全面提升企業刑事風險防範的能力,規範企業經營,保護企業合法權益,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單民表示。

很多企業犯罪是人情犯罪,企業在發展過程中常常出現和權力關係糾纏、曖昧等情形。官商勾結是近年來貪腐犯罪的重要表現,行政權力控制資源分配,決定審批和許可,因此,民營企業為了獲得更多的利益,甘願冒風險巴結官員,這也是腐敗犯罪官員總會牽扯出一些企業家的原因。

此外,企業為了獲得有利交易機會,在招投標過程中、銷售過程中、驗收過程中,針對非國家工作人員實施的商業賄賂也非常普遍。

馮小平對此表示,遵紀守法是一個文明人起碼的道德要求,也是作為國家、公民、社會的一個基本要求。企業要生存,法律是底線,企業家要做的是要把合規問題掌握好,不要有僥倖心理。

「要認真研究法律法規,認真請教專家,相信專業的力量,相信專家的力量,把預防做在前面。」馮小平說,企業不應該過分重視救濟,相比之下,預防的成本非常低。

紅豆集團法務部部長鄧婉秋則建議,企業在經營過程中,必須抓好幾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加強企業信用管理。企業要致力於維護公平、有序、守法的市場秩序,配備專門的信用管理機構和人員,制定並長期貫徹實施合同、稅務、人事、質量、環保、安全生產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建立並形成信用建設的長效機制。

其次是倡導廉政文化建設。對內要嚴格管理,持續培訓和學習,並適時徵集員工的意見、建議進行回應和整改,以全體員工為領導幹部的監督主體。與此同時,杜絕對外合作和招標等工作的賄賂腐敗,堅決杜絕暗箱操作,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三公原則,紀委和監事會監督整個招標流程,對招標過程中違反規定者進行嚴肅查處。

最後是貫徹依法治企工作。企業應提前對依法治企工作進行規劃,內容包括完善法人治理結構、規範人事管理、規範廣告宣傳管理、規範財稅投融資管理、規範知識產權管理等企業各個方面相關的內容,以制度規範企業的運行,最大限度地減少個人意志對企業行為的影響。通過制度的梳理、制定、宣傳、執行,確保全體員工行為有準則,真正實現依法治企。

政法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則從稅務刑事風險角度探討了企業刑事風險防範問題。

他表示,稅務刑事責任一直比較重刑事化,以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為例,目前涉嫌該犯罪罪名的案例很多。在實踐中,一些沒有造成稅款流失的行為也可以構成虛開增值稅專用發票罪。目前,稅收法律規範並不完善,刑法上涉及稅收類的問題也較為複雜。

「對納稅人來說,稅務風險、行政風險、刑事風險都隱含在稅務問題之下。」施正文表示。

讓企業家不再畏首畏尾

企業是國民經濟不可或缺的重要細胞,企業的生產和經營決定著社會經濟活動的升級和活力。企業家又是企業領頭人和決策者,企業要想穩步地發展,企業家必須放開手腳,大膽創新與決策。因此,不應讓刑事風險懸挂在企業和企業家頭頂,不應讓企業家為此畏首畏尾。

在余塵看來,企業和企業家的刑事法律救濟與預防刑事法律風險之間,好比花小錢防病與花大錢治病的關係。

「對企業來說,刑事只能防範不能救濟。依靠救濟,企業往往會沒有機會。」余塵說。

單民則建議,企業必須建立刑事法律風險控制機制,包括刑事法律風險的預警、內控機制的建立措施等。此外,應該建立企業法律顧問制度,使法律風險管理的重點,從事後法律糾紛處理向事前防範轉移,有效避免企業的法律風險可能造成的損失。

「還可建立重大經營活動法律審查機制。企業的重大生產經營活動應當由相應的機構進行審查。如董事會、股東會、經理辦公會等,經審查研究可以執行的,再由法律顧問依法審查,出具法律意見書,以預防和減少企業經營的法律風險。」單民同時表示,對於企業重大的開支,應當委託會計事務所進行嚴格的審計,杜絕財務違法違規現象。

對於檢察機關等監督機構,單民建議,可主動延伸檢察職能,構建與企業的聯繫機制,風險預警機制。監督機構應隨時了解和掌握企業的實際情況,增強服務的預見性和陣地性,適時開展調查研究,分析和研究企業發展環境的現狀和存在的問題,幫助企業找出風險漏洞,針對企業經營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做出有針對性、可操作性的檢察建議,幫助企業堵塞漏洞,為企業發展打造密封圈。

「與此同時,檢察機關還應認真履行法律監督職能,為企業健康發展創造良好的外部環境,降低外部風險。」單民表示,檢察機關應依法及時辦理侵害企業合法權益的舉報,依法嚴肅查處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行政審批、監督管理等職務便利,以各種方式向企業索賄等。

安東石油法務經理付偉以技術類公司的銷售合規為例介紹說,作為技術服務類企業,各級營銷人員作為聯繫客戶、服務客戶的重要門戶,有著重要的地位。與此同時,鑒於其構成的特殊性,也存在著很大的法律風險。這些人員尤其在涉及各類行賄、受賄等問題上,存在重大的隱患。

「安東石油在上市時就充分意識到這個問題的重要性。當時國內石油行業比較複雜,行業內存在行賄受賄的風氣甚至潛規則現象比較嚴重。這種情況下,公司內部簽發了關於開展陽光銷售規範銷售行為的指導性意見。」付偉介紹說,該指導性意見要求員工正確區分正常的銷售行為和不正當交易之間的界限,區分罪與非罪的邊界;要求營銷人員積極學習技術支持,以產品優勢和服務優勢來爭取客戶,而非不正當的交易行為;要求員工不採取行賄的方式進進行營銷,同時也不允許員工以收受回扣等方式來進行營銷;建立有效的監督機制,開展巡迴培訓等各項監督工作。

近一段時間,經濟正處轉型升級的重要關口,一些傳統優勢產業增長乏力,很多企業的經營和發展因此受到影響。這是短期內經濟發展環境影響所導致,越是經濟轉型期,企業刑事風險越高。

在深化市場經濟階段,企業和企業家的犯罪問題更加複雜,犯罪類型也更趨於多元,出現了許多新型的犯罪類型。作為企業來說,建立完善的現代治理結構,確立公開、透明的決策機制和財務流程,始終將不違規、不違法作為經營之本,方能基業長青。鑒於此,企業刑事風險防範,將是企業管理中永恆的話題。

今後,法制日報旗下《法人》雜誌將每年舉辦企業法律風險管理論壇,結合企業經營的需要細分法律專業領域,並定期舉辦企業法律風險防範實務操作的分論壇,以實踐經驗和理論成果不斷促進企業法律風險的工作,為以法治企的全面實施貢獻自己的力量。

《法人》雜誌官網法人網(www.farennews.com/)是唯一的財經法律類新聞月刊,由中央政法委機關報法制日報主辦,定位於「把法治思維導入企業管理」,以法律視角解讀經濟現象。以工商企業精英管理者為目標讀者群,藉助法制日報的強大資源,深入到各個財經、法律經濟事件的內核,提供獨家的新聞資源和權威觀點。「法人雜誌」歡迎提供新聞線索,我們將第一時間為您提供採訪、調查、法務等相關服務,投稿郵箱[email protecte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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