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廈門同安3歲女童被親爸賣了 賣到上海價格3萬元
台海網4月2日訊 據海西晨報報道
廈門同安3歲女童小柔
被自己的親爸給賣了!
價格3萬元!賣到了上海!
近日廈門同安公安分局刑偵大隊重案中隊民警
遠赴千里之外的上海
在當地警方的協助下
成功解救被拐兒童小柔
抓獲犯罪嫌疑人2人
繳獲部分贓款
小柔的爸爸湯某付已被依法採取強制措施
23歲的爸爸不僅對3歲的小柔不管不問
還為了錢把她販賣給他人
這樣的行為真讓人無語!憤怒!
真是不配為人父母!
事情是怎麼發生的呢?
跟隨小編,一起來看看
親爹帶走女兒
小柔今年3歲,爸爸湯某付今年23歲。在小柔出生八九個月後,媽媽忍受不了湯某付的壞脾氣而離家出走。湯某付從沒留心照顧過女兒小柔,甚至連塊尿布也沒有替她換過。此後,小柔就一直和爺爺奶奶生活在一起,老兩口對這位惟一的孫女疼愛有加。
3月14日下午,湯某付來到父母親位於廈門同安西柯的暫住處,趁著老兩口沒留意時,悄悄地將女兒小柔帶走。老兩口沒有兒子湯某付的電話,兒子失聯、孫女不見,兩人急得團團轉,只好叫大兒子湯某和小兒子湯某付聯繫。
在微信上,湯某付說:
" 孩子我帶出去玩幾天就回來了。"
但是這讓父母及大哥湯某極為不安
因為這些年來
湯某付絲毫沒有關心過小柔
更讓人覺得可疑的事情發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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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月 16 日
湯某付託人給父母親帶回了 5000 元及新衣服
兒子表孝心,但老兩口卻高興不起來
他們都在想:兒子的錢哪裡來的?
兒子經常沒錢花
也從沒給家裡捎過一分錢
怎麼忽然就有錢了?
這時老兩口想起了一件恐怖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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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疑孫女被賣
老兩口想起一件事來," 去年 10 月份,他曾說過想把女兒賣掉。"
" 難道小兒子把孫女賣了?" 孫女失蹤多日,心中的種種疑慮讓老兩口茅塞頓開。17 日上午 8 時許,老兩口讓大兒子湯某趕緊報警。
接到警情后,同安公安分局刑偵大隊重案中隊民警蔡龍捷等民警立即展開調查。種種跡象表明,湯某付有販賣女兒的重大嫌疑,民警展開布控。
3月17日12時許,蔡龍捷等民警在某建築工地將湯某付抓獲。
警方千里追尋
根據偵查,民警判斷女孩小柔和買主胡某仍在上海后,直奔上海開展工作。在上海警方的協助下,民警在當地開展了地毯式摸排走訪,最終鎖定了買主的暫住處。
3 月 26 日下午,買主胡某的丈夫李某抱著小柔出門時,民警上前盤查,併當場將小柔解救出來。據悉,胡某、李某在買下小柔后,也是悉心照顧,並為她購買了新衣服、玩具等。
在民警的解救下,當天晚上 7 點多,小柔終於回到了爺爺奶奶的懷抱里。聽到孫女奶聲奶氣地叫著 " 爺爺、奶奶 " 時,老兩口抱著孫女泣不成聲。
據悉,湯某付今年 23 歲,四川人。湯某付如實交代了販賣女兒的犯罪事實:今年 3 月初,他在網上看到胡某發帖稱想領養小孩的消息后,他就與對方聯繫。3 月 14 日,他帶走女兒后,就直接從廈門北站坐動車至上海,將女兒小柔以三萬元的價格賣給胡某。隨後,部分錢財就被他用於還債和購物。
錢不夠花才想到賣女兒,我也沒想到賣親生女兒會犯法。
小柔的爸爸——湯某付
對於兒子湯某付的行為
老兩口氣憤地指責他 " 無恥。"
其實,這何止是無恥更是犯法!
販賣自己女兒也是犯法
《刑法》第240條規定:拐賣婦女、兒童的,處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刑法》第241條規定:收買被拐的婦女、兒童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經辦民警表示
小柔雖是湯某付的親生女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