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沒有這種經歷?
找工作時單位要求你
提供「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可是派出所又不開這種證明了
真讓人著急!
其實,早在去年,公安部就公布
諸如「個人身份證明」「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等18種證明不再出具
可是有時仍需要用到這些東西
怎麼辦呢?
這18種證明公安派出所不開了,該找誰?
01
身份信息證明
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是公安機關為公民發放的法定身份證件,派出所無須再出具身份信息證明。
辦法
對於丟失或損壞的,可到公安機關身份證辦證中心補辦,同時可辦理臨時身份證(2個工作日即可領取)。公安機關在補辦身份證上沒有附加條件,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個人身份證明。
如果人在外地,沒帶身份證,又無法及時補辦,在需要入住旅館時,其實只要到旅館轄區派出所核實身份,並由派出所出具《旅客住宿登記臨時證明》就可以了。
02
健在、死亡證明
確定公民生存、死亡是衛生防疫部門的責任,應由衛生防疫部門負責確定。派出所不予出具證明。
辦法根據公安部的規定,確定公民生存、死亡是衛生防疫部門的責任,應由衛生防疫部門負責確定。民警在實踐中總結了多種辦健在證明的方式。比如,買一份當天新出版的報紙和本人合影、直接通過QQ視頻等等。
03
實際居住地證明
派出所負責戶口登記,是否實際居住派出所屬於不知情,因此,派出所不予出具證明。
辦法辦理實際居住證明,可到社區(村)委會辦理,要提供房產證、租房證明、身份證等個人資料。
04
違法犯罪記錄證明
違法犯罪記錄是公安機關內部掌握情況。對個人不予出具。
辦法根據公安部的最新規定,公安機關不對個人出具違法犯罪記錄證明,並解釋,國家行政、司法機關政審、調查或企事業單位重要崗位人員任用需要調查了解的,應由需要單位派人持有效證件及單位介紹信,到公安派出所申請給予出具證明。不過,在具體實踐中,對於出國等非招聘類事由需要出具個人違法犯罪記錄證明的,基層派出所同樣受理。
05
居民身份證從15位升至18位后,原號碼不變,需要證明是同一人的
辦法登錄互聯網自行查詢核對
06
因非公安機關原因將姓名填錯,如:銀行存單、保險單、學校、單位等檔案中姓名同音不同字,需要證明是同一人的
辦法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07
居民身份證丟失或損壞,需要乘機、取款、報名、考試等,需出具居民身份證明的
辦法可補辦身份證,同時可辦理臨時身份證
08
償還能力證明
辦法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證明
09
親屬關係證明
辦法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證明
10
辦法應到公證機關進行公證
11
辦法應到民政部門開取證明
12
辦法13
人員失蹤證明
辦法應向人民法院申請出具證明
14
辦法保險公司有專人負責事故現場勘查
辦法派出所給予出具報案登記證明,只證明該人曾報過案登記,至於是否丟失派出所不知情,不予出具證明
16
辦法現實表現證明屬於政審範疇,應由組織出面了解,個人索取屬於非組織行為
17
辦法應到責任單位房產部門或公證機關索取證明
辦法讓就業者本人到派出所政審,是對就業者一種歧視,是違法的。確因工作需要應由組織出面進行外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