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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南大街高音喇叭雜訊擾民 一旦查實將處罰

原標題:南通南大街高音喇叭雜訊擾民 一旦查實將處罰

南通網訊 為了招攬生意,在店門口使用高音喇叭,不僅干擾他人正常生活,更涉嫌違法。昨天上午,公安、環保、城管等部門執法人員深入市區南大街商圈,向廣大商鋪發放《致商戶的一封信》,對使用高音喇叭擾民行為予以阻止。市民巡防團成員代表一同參與整治。

在南大街一服裝店進門處,一隻小音箱循環播放著促銷信息,聲響讓不少路人皺眉。經執法人員勸阻,店鋪工作人員立即收起了音箱。在八仙城,執法人員陸續勸阻了多家商鋪使用高音喇叭的擾民行為。一家店鋪前,環保工作人員使用儀器檢測發現,現場瞬時噪音達78分貝,已經超過有關規定。

國家《聲環境質量標準》明確規定了城市五類區域的環境雜訊最高限值。其中,以商業金融、集市貿易為主要功能,或者居住、商業、工業混雜,需要維護住宅安靜的區域,晝間噪音限值為60分貝,夜間為50分貝。「60分貝,大約就是我們正常說話的聲音,一些店鋪招攬生意使用高音喇叭,為達到引人注意的目的,顯然已經超過了60分貝。」一名環保工作人員告訴記者。

「對於製造噪音污染的商家,我們將先予警告,必要時予以處罰。」參與整治行動的崇川公安分局和平橋派出所所長助理侯志君介紹,《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五十八條規定,違反關於社會生活雜訊污染防治的法律規定,製造雜訊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處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除加強巡查整治外,公安部門還將聯合社區、物業,廣發提醒告知書,推動房主在與商戶簽訂租賃合同時將噪音防治規定寫入,督促廣大商戶自覺遵守,共同營造和諧環境。 記者張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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