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深化中法兩國博物館界的交流與合作,提升博物館展覽學術研究水平,開拓博物館專業人員國際視野,文物交流中心與法國卡地亞當代藝術基金會將於2017年11月4日至12月3日(暫定),在法國、瑞士合作舉辦2017年度策展人學術交流項目。
一、項目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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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交流中心繫國家文物局對外文物交流的專門機構,卡地亞當代藝術基金會系法國最重要的當代藝術基金會之一。在國家文物局支持下,文物交流中心與法國卡地亞當代藝術基金會於2015年4月19日在京簽署戰略合作框架協議,雙方就開展人員培訓、學術交流、展覽推介、文創開發、信息諮詢、品牌營銷等相關領域的務實合作達成共識。由雙方合作舉辦的策展人學術交流項目已成功舉辦兩屆,取得良好效果。
二、項目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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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流期間,項目人員將前往法國與瑞士數十家具有代表性的博物館、美術館等文化機構,圍繞博物館展覽策劃、展覽展陳設計、博物館新技術、博物館政策等主題展開學術交流活動。同時,還將參觀卡地亞集團典藏部門。
(二)理論政策、現場觀摩與學術座談相結合,培養具有國際視野的博物館策展人才。
三、項目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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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2016年,由文物交流中心與法國卡地亞當代藝術基金會聯合舉辦的兩屆策展人學術交流項目,分別組織來自故宮博物館、上海博物館、北京魯迅博物館、西藏博物館、北京當代藝術基金會及文物交流中心等單位學員赴法國及瑞士,參與了每次為期4周的學術交流活動。在法國及瑞士期間訪問多座城市,參觀博物館、活動中心、藝術畫廊、文化機構等30餘家;參觀常設展覽、臨時展覽、公共活動等50餘項,會見各界人士約60人。
四、報名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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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範圍
境內博物館、美術館等文化機構,以及其他經國家文物局認可的具備在境外舉辦各類文物展覽資格的單位。
(二)個人條件
1.年齡50周歲以下;
2.大學部及以上學歷;
3.文博系列中級職稱及以上;
4.博物館陳列(展覽)部門負責人、策展負責人或主管副館長及以上;
5.流利使用英語。
註:1、2、5項需全部滿足,3、4項滿足其中一項即可。
五、日程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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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間:
地點:法國3周;瑞士1周(暫定)
六、報名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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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7月16日前,將下述材料寄至文物交流中心。同時發送一份電子版(地址附后)。
(一)《報名申請表》,加蓋派出單位公章;
(二)其他能說明個人工作能力的材料(中英文)。
七、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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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外方承擔中方人員在法國、瑞士期間的住宿費用。
(二)其他費用,如往返國際旅費、在外期間伙食費、辦理赴歐洲簽證等費用,由人員派出單位或其個人承擔。
八、評選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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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篩選確定面試人員名單;
(二)進行面試;
(三)綜合評定,確定入選人員;
九、其他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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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文物交流中心與卡地亞當代藝術基金會共同進行人員遴選;
(二)面試包括專業素質和英語水平測試,京外人員採取電話面試的形式;
(三)入選人員須與項目主辦方簽署派出協議;
(四)入選人員需自行向有外事審批權的上級主管部門申請赴歐洲學術交流事宜,並自行辦理簽證。
(五)交流期滿,參加人員須提交項目報告。
(六)項目結束后,由主辦方向完成交流項目的入選人員頒發證書。
十、聯繫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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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交流中心聯繫人:任傑
電話:010-64014576
傳真:010-64016605
*上述內容一切解釋權歸文物交流中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