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我爸媽的叨叨,我壓根就沒當回事。
老公是我大學同學,他家在一個三線城市的郊區,和他同學以來,我發現他為人很低調,我很喜歡他。算得上是我主動挑明關係的。我家裡說我神經病了。
畢業以後2年多,我提出來要結婚。他說家裡經濟很一般,不可能用我這裡的結婚要求結婚的。也沒條件。我說這些都不是事,只要我們自己努力,全部都不是問題。沒房沒車沒禮金的婚禮,就這樣舉辦了。
當時我的要求是:結婚的時候迎親的車子起碼2輛,還有到我家的時候帶一個紅包,裡面隨便你塞多少,哪怕是10塊錢一張的票子只要把紅包塞鼓起來就好!
他當時臉色不怎麼好,說我愛慕虛榮。我也是要臉的人,家鄉的風俗就是這樣啊,我有什麼辦法。
結婚以後和他家人住在一起,從此過上平淡無奇的生活。我本來認為,他是一個低調的人,總是看那些成才、創業的書籍,我認為他會厚積薄發。那些結婚時候清貧的男人,婚後創業發財也多的去。可是,我老公不是這樣的人,那幾本書被他翻了幾年,已經破舊不堪。他的思維總是停留在書本上。憤世嫉俗的他,總是埋怨生活的不公。
本來我想婚後工作經濟穩定了在要孩子,一直到現在,我都沒有敢要孩子。因為,我養不起。三年多下來,每天晚上他總是憤世嫉俗的說那些不切實際的話語,我煩了。終於我提出來離婚。
離婚以後我回到娘家,我終於知道我媽當初說的:要房要車要禮金,是看對方家庭的實力和態度。沒有實力的婚姻,如同下賭注,並不都是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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