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銀行江蘇分行貸款資金被挪用被罰
和訊網消息 6月30日,江蘇銀監局公布對交通銀行江蘇省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交通銀行江蘇省分行主要負責人為徐斌,該行存在對貸款資金用途監控不力,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的違法違規事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江蘇銀監局決定,對交通銀行江蘇省分行罰款25萬元。
附通告截圖:
和訊網消息 6月30日,江蘇銀監局公布對交通銀行江蘇省分行的行政處罰決定,交通銀行江蘇省分行主要負責人為徐斌,該行存在對貸款資金用途監控不力,導致貸款資金被挪用的違法違規事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規定,江蘇銀監局決定,對交通銀行江蘇省分行罰款25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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