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閱讀的才華,到底有多重要?

最近一陣子,各式各樣的寫作班,忽然遍地開花。我身邊好多朋友,不拘以前是幹什麼的,忽然都開始熱衷於寫作,也經常收到有人寫郵件給我,問我都是怎麼學寫作的。正巧前兩天,在豆瓣廣播里,又看到這麼一條:

思齊 說:

「我想將我的痛苦轉化成文字,可是寫出來的東西淺薄又無知,遠遠配不上我遭受的痛苦,真希望才華能夠降臨在我的身上,讓我痛快的寫出自己掙扎在卑鄙、無恥以及崇高之間軟弱和勇猛,這樣我就閉嘴了。」

我想,他的這種痛苦,大概是很多人共同的心聲。現代社會,人往往孤獨,一肚子的話想說,一腦子的意見想表達,卻通常沒什麼人有耐心聽自己說,或者就是難以信任身邊的人,說出來了,也不確定能獲得什麼反饋。

恰好,自媒體又如日中天,會寫作的優勢,這時候就表現出來了。寫的好的人,就有顯而易見的紅利,最低的紅利,是能收穫他人的理解和關注,獲得孤獨的紓解,更高的紅利,甚至還能成名,賺錢,接廣告,成IP,走上人生巔峰啥的。

就於是,一股腦的都想來學寫作了,憋的慌的人,想通過寫作來疏解自己的傾訴欲,或者更有點追求的,希望通過寫作,來為自己的人生找一個定位,為前途找一個突破口什麼的。

但是,我要說,雖然你很想把寫作學好,恨不得一個寫作班學下來,馬上就能妙筆生花,但寫作這事,真的和別的事不太一樣,技巧雖然也有一些,但真不是僅僅通過了解一些技巧,或通過簡單的重複勞動就能寫好的。

因為大家都沒有時間,都追求速成,追求抄近路,就把眼睛盯著寫作的技巧,但其實,忽略了一個更重要的問題,就是閱讀。而在我看來,閱讀的才華,遠比寫作的才華更為重要,而寫作的才華,也一定是和閱讀的才華相生相伴的。

有人可能要不解了。閱讀,還需要有什麼才華,只要識字的,誰還不會讀書。還真不是。聖經里有句話說:「愚昧的人,有眼卻看不見,有耳卻聽不到。」我們詞造的更好:「聰明」。所謂「聰」就是耳朵好,「明」就是眼睛好,這不是生理機能上的好,而是一種連接能力,一種理解力,有的人就是有那個本事,能看到別人看不到,聽到別人所聽不到的。那就是一種閱讀的才華。

在我看來,很多好作家,首先都是有極高的閱讀才華的。

比如米蘭昆德拉,他自己的小說寫得極好,但是在《小說的藝術》這本書中,完全展露出他作為一個讀者高超的閱讀才華;再比如曹雪芹,他在紅樓里,曾經借賈母、黛玉之口來評論前人的詩作,一樣是犀利別緻,讓人印象深刻;又比方說莫言,他的偶像是福克納,他寫過一篇文章《說說福克納老頭》也是非常的有趣,感興趣的人可以找來一讀;再比如魯迅先生,在《小說史略》中,精彩的洞見簡直層出不窮….這樣的例子,舉不勝舉,幾乎所有的好作者,都曾經站在讀者的角度上,寫出過精彩的文學評論,而且很多作者,在我看來,他的閱讀才華,甚至遠勝於寫作的才華。

因為很簡單,閱讀是水池,而寫作是水桶。要想有充沛的思想放進自己的作品中,強大的閱讀才華是必不可少的。閱讀的才華,其實也就是理解的能力,能力這玩意,一以貫之,一通百通,無論是讀,是寫,是分析文本,還是分析世界,處處給力,處處好用。

小說的藝術


舉個我自己的例子,我大概從10歲開始,就閱讀聖經。但是,很長一段時間裡,我其實是蠻討厭聖經的,也根本不會主動去讀。當然,我是不敢說的,如果我這麼說,只會顯得我自己很無知,因為聖經太有名了嘛,所以,我也就隨大流的說,嗯,寫的好。但是好在哪呢,我根本不知道。

比如,《但以理書》第三章中,寫了這麼一件事,尼布甲尼撒王鑄造了一座金像,要行開光之禮,聖經是這麼描寫的:

「那時傳令的大聲呼叫說:「各方、各國、各族 的人哪,有令傳與你們: 你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當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凡不俯伏敬拜的,必立時扔在烈火的窯中。」 因此各方、各國、各族的人民一聽見角、笛、琵琶、琴、瑟,和各樣樂器的聲音,就都俯伏敬拜尼布甲尼撒王所立的金像。」

曾經,我看到這一段,心理活動就是,我去,這也太啰嗦了。要是讓我來寫,首先「各方、各國、各族」有必要出現這麼多次嗎?直接劃掉,改成「他們」不就完了嗎?「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也是夠啰嗦,有什麼必要非得這樣重複呢?

但是有一天,當我再看到這段文字的時候,忽然就明白了,它為什麼這麼寫。

為什麼呢?因為要製造一種壓迫感,通過這樣的陳列和重複,來為王的盛典製造一種如臨現場的聲勢,通過「各方、各國、各族」的不斷重複,讓我們看到了如螞蟻般密集的人民,不斷的在王的金像面前下拜。通過對「角、笛、琵琶、琴、瑟、笙,和各樣樂器的聲音」的重複,讓我們看到了一種皇族威權的不可侵犯,也唯有如此不斷的重複,加強這種心理威懾,把場面的氛圍充分鋪墊出來,才可以更好的帶出下面的情節:所有的人都臣服於這一權威之下,跪拜金像。而唯有但以理不拜。也唯有如此,才能真正的讓讀者了解到,但以理的勇氣,是怎樣的冒天下之大不韙,唯有如此,這個故事的核心精神才能立的起來。所以這樣的重複,並不是啰嗦,也並非無用的閑筆。

類似這樣的理解,在我後來閱讀《聖經》的過程中,一再的發生,如同找到一個個小小的拼圖,讓我看到了隱藏在這本《聖經》之下的另一本《聖經》。也正因為如此,我才真正感受到了閱讀《聖經》的樂趣。

聖經


再舉另一個例子,畢飛宇的《小說課》中,有一段關於《水滸》的解讀,說的是林衝殺人,施耐庵是這麼寫的:

「(林沖)將尖刀插了,將三個人的頭髮結做一處,提入廟裡來,都擺在山神面前供桌上,再穿了白布衫,系了胳膊,把氈笠子帶上,將葫蘆里冷酒都吃盡了。被與葫蘆都丟了不要,提了槍,便出廟門東頭去。」

看完這段,我們先停一停,請問各位,你在這段里,讀出了什麼。

相信很多人第一次讀時,看到此處,只是一帶而過。這有什麼出奇的呢?比起「魯提轄拳打鎮關西」那樣濃墨重彩的段落,又或是比起潘金蓮勾搭西門慶的故事來說,這一段簡直是稀鬆平常,無非就是做了一些零碎事情,連一點形容詞的渲染也無。可是,就是這樣簡淡到近乎白描的段落,卻不能細看,一看之下,簡直堪稱可怕,說是背後冒涼氣都毫不為過。

可怕在哪裡呢?可怕,就可怕在這種平淡,這種冷靜。這是剛剛殺完了三個人的林沖,一個被逼到了命運的絕路之上,還處在極度暴怒之中的林沖,這不是一次有預謀的殺人,而是激情之下的殺人。而你再看林沖的反應,卻冷靜的就像是做家務似的,按部就班的處理現場:先用仇人的腦袋做了祭品,再換掉血衣,把酒葫蘆扔了,甚至還沒忘記喝掉那一點殘餘的剩酒。這就夠變態了,然後他提起槍,往東走了。

他為什麼往東走?這一句很容易被忽略掉。很簡單,因為城在西邊,往西走就是進城,自投羅網,所以他往東走。這就是林沖。一個「往東走」這麼簡單地句子,就把林沖這個人的性格,他的冷靜,他的可怕,他的決絕,都寫出來了。但是,作者寫出來了,讀者卻能不能看出來呢?到了這個時候,就是拼閱讀才華的時候了,看得出來,你就會毛骨悚然,看不出來,你就會覺得稀鬆平常,一帶而過。

林沖


木心先生說:「從前的「人心」被分為「好」「壞」兩方面,總嚷嚷「好」的那面逐漸萎縮,「壞」的那面迅速擴張,其實並非如此。實際是:好的壞的都在消失,「人心」在消失,所以,從前的戲劇和小說,將會看不懂了。」

一本書,你能不能看出來它的精彩,也就是木心先生說的「有沒有心」,這個心不分好壞,它就是一種敏感的直覺,好的壞的,都在一心之內,有心,你就看得懂,沒有,你就是睜眼瞎子,看不懂,視而不見,聽而不聞。

「讀書破萬卷,下筆如有神」,這句老掉牙的詩誰都聽過。它很清晰的點出了閱讀和寫作之間的因果關係。

但是,我們通常都誤會了它的重點,意味讀書的重點在於「萬卷」,要讀的多,自然寫的好。其實不然,讀書的重點不在多,而在於「破」。

「破」不是讓你非得讀很多遍,把書都翻爛了,韋編三絕了,那就是破萬卷。不是的。而是,要讀破書中的精義,要破開它表面的字句,看出作者藏在字句下面的東西。看出這麼寫到底好在哪裡,又不好在哪裡。

如果說好書是一座冰山,水面上露出來的東西只有1/10,那麼一個好的讀者,一個有閱讀才華的人,就能夠把水面下的9/10都給打撈上來,那麼同樣是讀書,你的所得就比別人多的多。就像同樣拿到一本武功秘籍,有人就當是天書,一字看不懂,扔在一邊吃灰。有人能懂一半,能練出個防身的本事,有人就能參透其中最精微的要訣,練出一套絕學,獨步武林。

所以書的看破,不光是看你讀過幾遍,又或是讀過幾卷,這種數量上的積累,它更講究的是一個效率問題,你到底讀懂了沒有?品出味道來了沒有?面對一本作品,能說出個四五六沒有?閱讀的水平,決定了你寫作的起點。

所以,你怎麼學寫作呢?去學一套寫作的公式嗎?去背幾個範文嗎?這都是治標不治本的路子。說到底,要學寫作,不是一個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問題,要想寫的好。你必須先學會閱讀,你讀明白了,自然就能寫的出來。你閱讀的才華越高,你寫作的能力就越強,甚至我可以這麼說,閱讀的才華,就是寫作的才華。

人家的書,寫的好在哪裡,你都看不出來,你反而能寫的好,這有可能嗎?閱讀的重要,一方面是幫助你訓練直覺,訓練理解力,另一方面,是幫你建立一個好的寫作標準,好的文字是什麼質感,好的結構是怎麼去編排的。

很多人,只是把閱讀當做是消遣,不想費那個勁,動那個腦子,所以就老是在一些淺顯的東西里,在自己的舒適區里打轉,但是又幻想自己只要書讀的夠多,自然就一定寫得好,這是沒道理的。

而我發現,有閱讀才華的人,通常都是一種神來之悟,能把一些毫不相關的東西連接起來,卻又令你覺得真是天作之合,有恍然大悟的感覺。這個除了本身的記憶力好,知識量儲備的多以外,生理上的基礎,大概就是腦神經觸突特別多,所以各種信息的交流密度就比別人也快很多。

木心先生


但是你看到這裡,也不要就灰心氣餒,心想自己沒有才華,就自我放棄吧。不必如此,因為,閱讀的才華,除了少數天才以外,幾乎沒有人是與生俱來的,這絕對是可以鍛煉的,可以提高的,而提高的方式,我個人經驗,認為有以下三條:

首先,你要學會去給自己找問題,去尋找文字中的蛛絲馬跡,去揣摩很多看似無關緊要的細節,多問一問,他為什麼這麼寫?換了我,我會怎麼寫?然後試著從不同的角度去回答這些問題,搞不好就被你發現了一個大冰山。先學會提問題,這是找到答案的第一步。

讀書,最忌諱貪多和虛榮,像豬八戒吃人蔘果似的,唏哩呼嚕就吞一堆,然後把書一丟,我看完了,然後跟人炫耀,你看我讀了這麼多書,有用嗎?你消化了嗎?甚至有的人,興緻勃勃找人列了一堆書單,結果沒有一本讀的下去,然後就發脾氣了,什麼玩意,看不懂,好啰嗦,好無聊,評個一星,寫個「裝逼」,然後就給打發過去了。下一次,又來要書單,又是同樣的結果。浮躁,急功近利,這都不是一個閱讀的好態度。

第二,你要學會寫書評,寫讀書筆記。讀完一本書,有什麼所得,琢磨出什麼,想到些什麼,就隨手寫下來。哪怕一開始啥也寫不出來,那麼,能在書上做個標記,畫個重點,寫個疑問,也總比啥也沒有的強。有意識的訓練自己去想,去表達,時間長了,閱讀的能力就會逐漸的提高。

第三,學會去看別人的讀書筆記。這一點也是豆瓣最大的意義所在,不管你看沒看懂,去看看別人怎麼說,搞不好就能給你點化出一些思路。慢慢的,你就能找到感覺了,今天解一個穴,明天解一個穴,慢慢的你就會發現自己的任督二脈就被打通了,再看以前看不懂的書時,也能看出自己的心得,頗覺趣味無窮了,這種感覺真是千金不換,幸福無比。

這是一個積累的過程,是基本功,沒的近路走,但是你踏踏實實的走下去,困而求知,無論天分高低,總會逐漸看到自己的進步。

在我看來,這才是學習閱讀,也就是學習寫作的正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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