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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騙局!租房者被中介"轉賣"借貸套現 房租成還貸

畢業季、實習季的來臨,催生京城新一波「租房熱」,與之同時,亂象如影隨形。近日,一種新型的租房騙局在京城出現,其常見模式為:租戶和中介簽訂租房合同之後,中介自稱被一家公寓收購,將租戶「轉」給公寓方,當租戶重新簽訂租房合同時,卻被要求使用指定的軟體按月交租。北京青年報記者調查發現,實際上在租戶並不知情的情況下,公寓方已使用租戶信息,辦理了數萬元的分期貸款,租戶的「按月交租」,實際上是在網貸平台上按月還貸。而全款,則被中介套現。北青報記者進一步調查發現,所謂「被收購」,只是中介與公寓之間聯手設置的騙局,其目的是將租戶「轉賣」,以期捆綁借貸平台,並以此套現。借貸平台則賺取租戶「借款」產生的利息。

利潤被中介和借貸平台瓜分,風險則留給了租戶。不少人直到去銀行辦理貸款時,才猛然發現,自己身上多了一項未結清的網路貸款。多家商業銀行表示,未結清網貸,將影響用戶辦理購房貸款。對此,法律界人士分析,如果中介謊稱「被收購」,將租戶轉給第二家中介,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為租戶辦理網路貸款,則兩家中介及網貸平台均涉嫌詐騙。

中介自稱被收購后將租房者「轉賣」

伴隨著畢業工作季和實習兼職季的到來,北京迎來新一輪租房高峰。除了屢被曝光的黑中介剋扣押金、額外收取租戶服務費的現象,圍繞租房者,一種新型騙局正在蔓延。

近日,劉青(化名)告訴北青報記者,今年3月7日,他通過「北京好來屋房屋中介機構」租了一間房,「合同規定租金 押一付三 ,合同期為一年」。但僅僅住了10多天,3月底時,另一家名為大熊公寓(全稱「夢想大熊(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機構聯繫他,稱好來屋已經被大熊公寓收購,要和租戶重新簽合同。「我就打給好來屋的中介,他也說是被大熊收購了。」

大熊公寓的工作人員告訴劉青,與新中介方重簽合同,對租戶來說「很划算」,「交房租是押一付一,這比之前的押一付三感覺輕鬆些,但是他們提到,租金要通過一款APP來支付。」不過,劉青稱,「通過APP付房租」這一細節,並未在合同上體現。

劉青沒有起疑。大熊公寓的工作人員讓劉青下載一個名為「分付君」的APP后,用該APP掃碼識別工作人員出示的一個二維碼。隨後,工作人員拍攝了劉青手持身份證的照片,索要了劉青的銀行卡和開戶行信息,幫他填好了「分付君」上的信息。

和劉青類似,李娜(化名)同樣遭遇了中介被收購后,改簽「大熊」的經歷。

「我第一次租房子的中介,名叫 思廷 ,簽完合同,還沒過1個月,對方也說被大熊收購了,要和大熊重簽合同。」李娜回憶,重簽合同的時候,大熊也提到現在可以押一付一,但每月的房租錢要通過「分付君」支付。她給北青報記者發來的合同顯示,在「補充協議」一項,大熊公寓的工作人員手寫了一段話,其中提到:房租由租客支付到分付君平台或綁定的銀行卡中,但並未解釋「分付君」是什麼平台。同樣,合同剛一簽完,大熊的工作人員就用李娜的身份證、手機號為她辦理了「分付君」,並且交代她每月按時付房租。

租房者改簽合同遭捆綁借貸平台

李娜是來北京實習的,當初簽租房合同時,和中介說好是短租3個月,6月份期滿。6月中旬,當她回校前準備辦理退租手續時,卻偶然發現,除了在老家辦理過的一筆房貸,自己還背上了另一筆「債務」。「人民銀行的徵信系統上,顯示我有一筆2萬多元的貸款沒還。」

李娜覺得疑惑,隨即打開分付君平台查看,發現「賬單」頁面顯示,還有20700(元)「未到期」,這和徵信系統上未還的貸款數額一致。

李娜這才反應過來:原來大熊公寓自稱按月交租的平台,竟是一家網上借貸平台,而且在她不知情的情況下,大熊已經用她的信息,一下子貸出一年的租房款,錢款則落入中介的口袋。

同樣,劉青也發現自己被貸出一筆數萬元的租房款。

此前,李娜和劉青認為,在網貸平台貸款,是需要付利息的。因此,每月僅是交房租的表象,讓他們在開始時相信中介所說的話:「 分付君 只是一款交租APP。」

「我是按月交房租,為什麼一下子會多出來9個月的房租未還。為什麼中介只說押一付一,不提分付君是借貸平台的事情?能不能按時還款,直接和徵信掛鉤,萬一中介跑路,這些錢不就落在我的頭上了?」李娜對北青報記者表達了擔心。

北青報記者注意到,和李娜、劉青有同樣遭遇及擔心的人不在少數,北京地區至少有超過200名租房者,遭遇被中介二次「轉賣」給大熊公寓,並在不知情的情況下被貸款的情況。除了「分付君」,「元寶e家」和「螞蟻白領」等網貸平台,也是中介極力推薦的「交租APP」。

北青報記者還了解到,那些不願意和大熊公寓改簽合同的租房者,目前面臨著被對方威脅「扣光押金」、更換房鎖等強行退租的遭遇。

中介、公寓自導自演「被收購」戲碼

先是和房屋中介簽了合同,隨後遭遇「被收購」,要和大熊公寓改簽。如出一轍的套路,不禁令人起疑。6月26日,北青報記者以租房者身份,致電劉青、李娜首次簽租房合同的「好來屋」、「思廷」等中介。

北青報記者詢問發現,兩家中介公司並未被收購,目前仍以「好來屋」、「思廷」的中介名稱,在對外租售房源。北青報記者以「想在國貿周邊租房」為由,詢問兩家中介房源情況,對方均表示「有房出租」,並向北青報記者介紹,「隨時可以帶你去看房,定下來就能和公司簽合同」。而對於「被大熊收購」一說,「思廷」中介則稱,之前跟大熊屬於「合作關係」。

至此,一場由房屋租賃中介和大熊公寓自導自演的「被收購后改簽」的戲碼浮出水面。

在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官網上,北青報記者檢索發現,在「2017年1月份被投訴前10名房地產經紀機構」中,北京好來屋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位列第4,並顯示其「未備案」。北青報記者就此諮詢北京市住建委,工作人員表示,「顯示 未備案 ,說明房屋租賃機構沒有在住建部門進行備案,也就是大家常說的 黑中介 。」

工作人員還介紹,租房者可以在北京市住建委「房地產經紀機構」一欄進行查詢,查詢不到的中介機構都屬於未備案的「黑中介」。隨後,北青報記者在該欄目檢索「北京思廷房地產經紀有限公司」,未檢索出任何信息。

同時,北青報記者檢索工商信息發現,在「被收購」戲碼中,扮演重要角色的夢想大熊(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其經營範圍包括「資產管理;投資諮詢;從事房地產經紀業務」,但「未經有關部門批准,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不得發放貸款」。工商信息還顯示,該公司在今年4月14日,被工商部門列入「經營異常名錄」,原因為:通過登記的住所或者經營場所無法(取得)聯繫。

此外,北青報記者致電工商部門詢問得知,消費者和第一家中介公司已經達成房屋租賃合同,大熊公寓要求消費者改簽合同的行為,屬於合同糾紛,「消費者可以收集相關材料證據后,向工商部門提起申訴。」

借貸平台支招將利息加進房租

中介、大熊公寓自導自演的「被收購」只是第一步,在此之後,租房者均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在分付君、元寶e家或其他網上借貸平台上遭遇「被貸款」。

那房屋中介與這些借貸平台,有什麼關係?近日,北青報記者以租戶身份,致電大熊公寓工作人員。對方承認和「分付君」有合作,並解釋「(分付君)是月付平台,主要考慮到租戶經濟能力(不足)情況」。北青報記者進一步詢問「分付君」是否是貸款平台,對方堅稱「是付款平台」,「是一個金融融資平台,等於房租先打給公司了,你自己按月交租就行。」

6月26日,北青報記者以中介名義,聯繫分付君平台,詢問「合作」一事。一名樊姓工作人員先向北青報記者打聽了手裡有多少房源,房源位置,中介機構名稱。隨後,他介紹,他們目前和公寓或房屋租賃機構,有時長4期到12期不等的合作項目。

工作人員告訴北青報記者,分付君有普通客戶端和業務端兩種,中介下載業務端,將租房者的姓名、手機號碼等基本信息填好,並標註借貸金額、每期還款金額,隨即生成一個二維碼。租房者下載客戶端,掃描中介的二維碼,補充個人信息,就等於簽了借貸合同。

「4期或12期,就是貸款的時長,即從4個月到12個月不等。」樊姓工作人員解釋,貸款時長不同,在平台上產生的利息也不同,「貸款4個月的,收2%左右的利息;半年期的,收3.5%的利息;一整年的,收7%的利息。」北青報記者算了一筆賬,以月租2000元的房子為例,正常年租需要交24000元,而通過借貸平台後,則需要交25680元,多出1680元。

而產生的這些利息,分付君的工作人員稱,可以中介出,也可以由租房者出。但他透露,「很多中介會把利息打包在房租裡面,讓(租房者)他們感覺不到付利息了,但其實利息已經包含在他們按月交租的錢款里了。」他進一步解釋,這樣做的好處還有,如果到時候租戶發現被貸款,中介可以說是「零利息」,租戶就不會覺得自己有損失。

分付君的工作人員進一步表示,對於中介來說,最大的獲益在於,借貸平台會把租戶簽合同時的4到12個月的租金,一次性打給中介。「等於這個錢你直接套現使用了。」

網貸未還清將影響個人辦理房屋貸款

北青報記者調查發現,和分付君的操作模式類似,「元寶e家」的「房租分期」分為季付、半年付和年付三類,利息分別是4%、5%和6%。工作人員也建議北青報記者,將借貸平台上產生的利息分攤在每個月的房租里,「把房租漲上一點兒」,以此做出「零利息」、「只是交租平台」的假象。「元寶e家」的工作人員還坦言,「(房租分期)說白了就是中介套現,你們得利最多,而且你們每推薦一個租戶來,我們還給你們提成100元。」

租房者以為的「按月交租」,實則是按期歸還借貸平台上已經包含了利息的貸款。一旦逾期,後果不堪設想。分付君的工作人員介紹,租房者如果逾期,「會有1天的寬限時間,超過1天後,每天按照千分之一的利息收錢,比如月租2000元,逾期后,每天要收取2元的逾期費用。」分付君和元寶e家均表示,對於逾期租戶,他們會先催款,「催不到,需要中介機構出面再催。」

而讓人擔心的是,逾期不還的租戶,可能面臨個人信用污點問題。分付君客服表示,逾期連續3個月或違約6個月,將對個人信用產生影響。「如果影響了銀行商貸,可以提前做一個結清,結清的話,平台要收10%的手續費,費用是你(租戶)出還是中介出,你們協商解決。」

同時,北青報記者致電建設銀行和工商銀行的信貸部門,兩家銀行均表示,如果客戶有諸如「分付君」等網路平台的貸款沒有還清,是不能辦理房貸業務的。此外,工商銀行的工作人員還補充道,如果客戶因網路貸款導致在徵信系統有不良信用記錄,會影響貸款的收入還貸比,同時還會上浮貸款利率。

法律人士:中介及網貸平台或涉欺詐

知名IT與知識產權律師、互聯網協會信用評價中心法律顧問趙佔領表示,首先,租戶和中介公司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本身是有效的。至於大熊公寓是否收購了該中介公司,租戶可以到工商部門查詢該中介公司的股權變更情況,「若實際並未發生股權變更,中介公司卻謊稱被收購,要求租戶與大熊公寓簽訂房屋租賃合同,則涉嫌欺詐。租戶因被欺詐而與大熊公司訂立的租賃合同可以依法撤銷。」

趙佔領律師還表示,租戶按照大熊公寓的要求,安裝並使用分付君平台以繳納房租名義還貸,即使沒有書面協議,租戶也與該網路貸款平台形成事實上的貸款合同關係。如果借款人即租戶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籤訂貸款合同,該合同也可依法撤銷。

此外,趙佔領律師補充道,借款人(租戶)在網上貸款的過程中,表面上看起來是「零利息」,實際上已把利息加在房租里。「網貸平台和大熊公寓甚至中介公司通過 合謀 ,欺騙租戶,使租戶誤以為在通過網貸平台支付房租,但實際上是在還貸款。網貸平台、大熊公寓乃至中介公司涉嫌構成詐騙犯罪。」

對此,趙佔領律師表示,作為受害者的租戶可以向公安機關報案,要求追究這三方的刑事責任。按照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他補充道,「這三方的詐騙行為若屬於單位犯罪,則單位應被判處罰金,主要負責人應判處有期徒刑。」

此外,趙佔領律師提醒稱,根據銀監會等三部委頒布的《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網路借貸平台只能從事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服務,不得直接或間接歸集資金,不得非法集資。「涉及到此次事件,則需要注意區分網貸平台提供的僅是信息服務中介服務,還是在搞資金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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