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濟寧:交通違法,單位、個人既通報又「挨罰」
濟寧市創城辦、市公安交警支隊加大對交通違法和不文明行為處罰力度,交通違法人員有單位的,建議其所屬單位取消其當年評先樹優資格;對以上人員的所屬單位進行通報批評。文明單位有兩次以上因交通違法被通報批評的,撤銷其文明單位稱號。
交通違法人員有單位的,建議其所屬單位取消其當年評先樹優資格;是黨員的,由所在黨組織依照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對以上人員的所屬單位進行通報批評。文明單位有兩次以上因交通違法被通報批評的,撤銷其文明單位稱號。
對機動車和非機動車亂停亂放的,交警依法進行現場處罰,或採取拖車措施,予以進一步處理。對此類違法行為,由車管所查實車輛所屬人員或單位信息,並通過報社、電視台、微信平台、城區戶外大屏等進行全方位實名曝光。對以上人員的所屬單位進行通報批評。文明單位有兩次以上因交通違法被通報批評的,撤銷其文明單位稱號。(齊魯晚報記者 蘇洪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