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撰稿:軒軍強(河南洛太律師事務所民商部副主任)
A買二手房遭遇毀約
26歲的賈剛(化名)這幾天著急上火,賈剛沒想到原來平靜的洛陽房價開始猛漲,好容易湊夠的錢又不夠了,眼看婚期越來越近,不得已找中介買了一套二手房。
簽合同、付定金、交中介費,連房主的銀行房貸也提前付了,就等著辦理面簽貸款手續,房東過戶交房。可就在約定面簽前一天,房介公司置業顧問小吳來電稱「房東不賣了,已寄來了《解除房屋買賣合同通知書》」。賈剛一怒走上了法庭。
B法院:被告應當履行合同義務
賈剛向洛陽市某區人民法院訴稱,雙方通過夢想公司簽訂了《二手房買賣(居間)合同》,原告以總價款人民幣88萬元購買被告位於洛陽市祈福園的一套房產。合同簽訂后原告依約履行了合同義務,但被告遲遲未履行面簽、將房產證交付中介等義務,還違法解除合同。原告要求被告將涉案房產過戶至原告名下;賠償原告違約金158000元;被告承擔原告支付的中介費2萬元、律師費1萬元;被告承擔訴訟費、保全費、公告費等。
被告辯稱:1.賣房時妻子不知情,《房屋買賣(居間)合同》上妻子未簽字;2.隔壁老王相同的房子賣了110萬,自己只賣了88萬,顯失公平,應當解除合同。
法院審理后認為:被告妻子雖然沒有在合同上簽字,但他人有理由相信其為夫妻雙方共同意思表示的,被告的行為已經構成違約。關於逾期履行違約金,合同約定的計算標準過高,本院予以調整,按成交價88萬元每日萬分之二的標準計算,自約定之日起計至涉案房產交付之日止。關於律師費訴求缺乏合同和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
C律師支招
1.首先要簽訂一份「私人定製」的合同,特別是二手房房屋買賣合同要有針對性條款,如房屋的性質是經濟適用房還是房改房、土地性質是劃撥還是出讓、房屋的物權歸屬是夫妻共有還是個人所有、有無抵押、是否按揭等,這些問題均影響到買賣的效力和過戶。
2.合同當事人必須要明確,賣方要有房主親自簽名按手印,並讓房屋共有權人簽字確認,如委託代簽要有公證的委託書,從而避免事後的麻煩。
3.違約條款必須完備,房價變動較大時,更應針對特別事項做出特別約定。
4.關於律師費的承擔問題,如果合同明確約定為違約方承擔,法庭一般會支持。
5.當實際造成的經濟損失過分高於或低於約定的違約金時,可進行調整。
D律師簡介
軒軍強,河南洛太律師事務所民商部副主任,2000年開始從事法律工作,辦理了大量訴訟和非訴訟案件,在民商合同糾紛、公司、財務會計方面,積累了豐富的經驗,特別在稅法、財會領域有著深厚的功底。
聯繫方式:13783165175
E律所簡介
河南洛太律師事務所成立於2002年,2007年入圍河南省首批破產管理人名單,2013年獲評「九星級律師事務所」。該所律師代理的案件和參與的社會活動多次被新華社、CCTV、法制日報、中央廣播電台、鳳凰網、南方周末、大河報等媒體報道。律所中大部分律師擁有工商管理、金融、外語、財稅、工科等多重知識背景,能為不同需求的客戶量身定製法律服務。
地址:洛陽市洛龍區五環街中弘府邸D座102
聯繫電話:0379-60850118
網址:http://www.hnluotai.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