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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一周侃:如此判決 司法何在?

原標題:台灣一周侃:如此判決 司法何在?

本周一,台北地方法院就三年前的「太陽花學運」中「攻佔『行政院』」一案做出判決,10名學運指揮者全部無罪,11名衝鋒在前的學生則獲刑3到5個月不等。這是繼3月31日台北地方法院就「佔領『立法院』」案進行宣判后的另一起頗具爭議的案件。

2014年3月,台灣島內發生「反服貿」的「太陽花學運」,期間衍生出的「佔領『立法院』」、「攻佔『行政院』」等案件直到三年後才終於在法律上有了說法,但這遲來的判決卻未能帶來民眾所期待的公正。島內輿論嘩然,「司法已死」的哀嘆不絕於耳。

「佔領『立法院』」案,台北地方法院首度援引「公民不服從」概念,將被訴煽惑他人犯罪、妨害公務等罪名的22人判決無罪。台灣法界人士批此舉如同是「法官造法」,認為「公民不服從」原則並沒有法律依據,也非「刑法」規定之阻卻違法事由,貿然引用,恐將破壞「法律」的穩定性。

而「攻佔『行政院』」案則讓這種破壞「雪上加霜」。在這次判決中,台北地方法院認為,部分人無罪是因為主觀上難以辨別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故意,而部分人罪名成立是因為他們實際有妨害公務和損壞公物的行為。如此導致的結果就是,主要被告人全部被輕輕放過,最後被判刑的反而是那些在運動中根本名不見經傳的邊緣分子。難道被指揮在前衝鋒陷陣者有罪,而背後組織策劃者就可以無罪?

「太陽花學運」先癱瘓「立法院」運作長達20多天,后又攻佔衝擊「行政院」,擾亂行政機構,對此,法院要麼判決無罪,要麼放過組織者而輕判執行者,如此豈不是相當於開啟了「鬧官有理造反無罪」的方便之門?從今往後,台灣島內抗議活動理論上都可以衝進「立法院」,癱瘓行政機構。有台媒擔憂,未來佔領活動恐怕會越來越多,台灣社會將更加對立動蕩。

有媒體更將矛頭直指蔡當局,認為整個過程中,民進黨對學生領袖兌現了「論功行賞」,也為自己封凍兩岸服貿協議間接開脫。學生領袖們不僅毫髮未傷,還積累了政治資本。不過,「行政院」現在是民進黨把持,當然不能再讓人攻進來,所以要判一部分人有罪,以儆效尤,於是那些衝鋒陷陣的無名小卒自然就得充當炮灰被判刑。

「太陽花學運」的判決已經在台灣島內造成很大的不安,法院的最大價值是在於平息紛爭、建立社會秩序,如果判決無法維持社會安穩,無法彰顯公平正義和社會共同認可的價值,只是迎合某些人的政治操弄,那麼此判決沒有意義。(孫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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