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情,本身就是聖潔的,容不下任何瑕疵。當初既然決定放手,就尊重你的選擇。
說來慚愧,我的初戀本身就是個畸形,我是做生意的。那時候我30歲才有了第一段戀情,女友是一個剛畢業的大學生。在朋友的介紹下,我們走到了一起。
坦白的說當時兩個人在一起就是為了相互滿足,我喜歡她的年輕,漂亮。她為了在社會上能有個依靠,能立足,更重要的是可以隨便花錢。很快,我們同居了,我頭一次感受到了愛情的魅力,我決定一輩子回報她。這段感情雖然不被別人看好,我自己滿足就夠了。
好景不長,市場行情不好,生意連連失利,很快就賠光了所有積蓄,而且還欠下了好多,給女友的錢也逐漸減少了,我能看出她的不滿與失落。我知道這是肯定會有落差的。沒有了錢難道真的就不配擁有愛情嗎?沒想到的是她去外省出差,就再也沒回來。我找過好多次,後來是她閨蜜告訴我的,她和一個有錢的煤老闆跑了。
我心灰意冷,不再相信感情,開始全身心投入生意,3年時間,一切都往好的方向行進。
然而3年後的今天,我的初戀,主動聯繫我,說的話讓我感到噁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