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標局商標備案指的是商標權的所有人允許他人使用自己的商標時,必須要做的一項重要工作,商標備案是有時間限制的,具體要求是應在許可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許可人報送商標局備案,並由商標局予以公告。
商標註冊人許可他使用自己的註冊商標,必須要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且每一件商標應簽定一份許可合同。
商標備案許可合同的主要內容如下:
1、許可使用的商標及其註冊證號;
2、許可使用的商品範圍;
3、許可使用期限;
4、許可使用商標的表示提供方式;
5、許可人對被許可人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商品質量進行監督的條款;
6、在使用許可人註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的條款。
備註:商標註冊人通過被許可人許可第三方使用其註冊商標的,其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應當含有允許被許可人第三方使用的內容或者出具相應的授權書。
商標許可備案要的材料有哪些?
申請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應當按照許可使用的商標數量填報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表,並附送相應的使用許可合同副本及《商標註冊證》複印件。具體的材料明細如下:
1、商標註冊證複印件;
2、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3、許可方與被許可方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複印件;
4、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書。
商標註冊備案必須由商標局依法審核許可后才算有效,否則將會被按無效處理。所以我們在進行商標註冊備案時一定要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來進行,而不是自己想怎麼做就怎麼做,否則你的商標註冊備案是很難通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