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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者:侵犯隱私的狗仔就該打

28日晚11點左右,有媒體爆料某工作室的女記者在拍攝過程中被演員徐崢毆打面部致傷。目前,這起公眾人物糾紛仍在輿論場發酵,當事雙方各執一詞,圍觀網友同樣立場不一。

據目擊者描述:涉事女記者跟拍徐崢引其不滿,徐崢在醉酒狀態下與女記者發生衝突,女記者臉上被踹了三腳,造成左眼眶受創出血。隨後女記者的同事叫了救護車。后徐崢自行來到北京建國門外派出所報案。凌晨3:30分,女記者被民警送往醫院驗傷。徐崢在派出所內承認打人事實並向女子道歉。

事後,徐崢發布微博長文為自己的莽撞行為道歉,並講述了整個事情的經過和具體細節:

徐崢認為,女記者的追逐行為已經嚴重影響了他和朋友的正常行駛,自己對跟蹤拍攝行為感到非常氣憤,情緒激動之下做出了不理智行為。

對此,被打女記者拒絕接受徐崢的解釋。29日晚,風行工作室與被打女攝影師聯合發表聲明,稱原本因為徐崢認錯道歉、態度誠懇,同意和解,但徐崢不僅未履行陪攝影師去醫院的承諾,還故意歪曲事實,推卸責任,非常失望。希望其能夠反思錯誤,尊重事實遠離暴力,並保留向徐崢追訴法律的權利。

從輿情反響看,多數圍觀群眾對徐崢的遭遇表示同情和理解,贊同「公共人物也是人,需要個人隱私」的樸素道理,斥責狗仔過度跟拍行為。

@鋼鐵俠曉敏姐:明星既然有被拍的危險那狗仔就有被打的可能。高風險高收入,既然騷擾了別人,被打就別喊疼。打人不對,但是忍無可忍的時候,對不對已經沒辦法控制了。

@_風住塵香花已盡:這次打人其實跟男女無關,沒必要拿這個上綱上線。討厭狗仔過分跟蹤。

@六桃的妖精吖:他們首先是人,然後才是公眾人物,沒有自由不代表沒有隱私,若是人連最基本的隱私都沒有的話,你可以試試,誰都受不了的。

@龍馨葉:支持徐崢導演,明星也是人,也有私生活,天天被跟要是我我也會不爽,心裡不舒服,就像隨時有人在盯你,這種生活很恐懼。有的記者不誤正事,天天干一些勾當的事,不過也有很棒的記者,但是絕對不是這種跟拍狗。

@pwpmjwpmpxpwpwpwjm:我還真覺得記者該打,風行自己的聲明也說了,女記者剛畢業看見個明星就窮追不捨,是想著萬一能抓個猛料?人都明確表達不滿了還不收手。跟那些狗仔怕是沒法好好溝通。女的怎麼了,女的就可以為所欲為了?那以後所以狗仔都讓女的上,明星就得敞開了讓你拍,不許拒絕,不然就是沒人性,沒道德。

@魏奇玉:很多時候當明星碰到狗仔都是好言相勸的,但是對方一直不依不饒偷拍明星嚴重影響明星的隱私和出行,這個時候迫不得已只能反擊。有的時候當你碰到一隻惡狗,你躲著它,繞著走,而它仍然跟在你身後狂吠,你拿起石頭扔它,這個時候,有人看到了,說你虐待動物。你完全無處說理。如果當時沒偷拍誰會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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