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販假的馬雲要用查酒駕方式打制假的,離開了假貨資金池阿里的商業邏輯成立嗎?

導讀:

一個販買假貨的平台說用查酒駕的方式查假貨,可能嗎?這些可是給淘寶交了保護費的,解決售假,制假馬雲沒有這個能力解決,更沒有這個資格解決。解決實體經濟的發展和消滅制假和販假不是靠法律,而是要靠政策和機制,只有實行供給側解決就業,需求側交稅的公平平等的經濟模式,才能徹底解決假貨,否則失去公平的查酒駕方式是沒有意義的。

3月7日,馬雲在新浪微博平台發表長微博《致兩會代表委員們:像治理酒駕那樣治理假貨》,指出:「 假貨之禍,橫行數十年,特別是在農村市場更是觸目驚心。……我們已經從網上打到了網下,我們一定會鬥爭到最後一分鐘。」

對此,柳傳志第一時間撰文評論,認為馬雲發表的伐假檄文「極為精彩」,「今天我們強烈請求黨中央國務院,全國人大全國政協下定決心針對打假制定法律並認真執行!」並呼籲企業家朋友們高度重視,積極響應,配合國家相關部門,勠力同心,去除造假毒瘤。

「像治理酒駕那樣治理假貨」,讓天下無假,這無疑是馬雲迄今發出的向假貨宣戰的最強音,也是柳傳志一直以來的心聲和夙願。兩位企業領袖的聲音在島內外激起強烈反響。

柳傳志:去除毒瘤、輕裝前進

柳傳志,聯想控股董事長

企業家馬雲先生通過社交媒體發表文章,「像治理酒駕那樣治理假貨」,引起企業界以至全社會的強烈共鳴。

金融地攤玉豐點評,看看馬雲說的多麼義正詞嚴,又有一群狐朋狗友的推波助瀾,好像感覺他們多偉大是的。在仔細想一下,如果以生產和銷售做個界限,生產的叫造假,那所有銷售假貨的都應該算是販假。只要在淘寶或者天貓店買的產品,只要是假的,那這都應該算馬雲的業績吧?馬雲不會說,造假的不是我造的,售假的也和我沒關,那如果制假和售假都和馬雲無關,那阿里巴巴是幹什麼的,什麼也不幹收保護費這買賣也太容易了吧?馬雲可以解釋說我就是個平台,售假和造假的都和我無關。那我想請教一下,公安局去洗浴中心抓嫖娼,一個是嫖客,一個是妓女,那麼公安局直接把嫖客和妓女都抓走,那這洗浴中心老闆就無罪了嗎?答案是當然洗浴中心老闆肯定也要帶走?馬雲說用酒駕的方式打假我覺得說錯了一個定語,好像應該是說所有和假貨有關的都應該用酒駕的方式抓,那麼按照這個標準,是不是馬雲就是應該算是抓假貨的第一個該抓的人選。一個洗浴中心抓了8000個嫖娼的,8000個妓女,那能說這個洗浴中心就是因為規模大,那這個老闆就可以逃避法律的制裁嗎?如果沒有這個洗浴中心老闆建造這樣大的一個洗浴中心,能會有這樣多的嫖客和妓女被抓嗎?如果沒有淘寶這個平台,我們的造假和販假企業會有這樣多嗎?是由於馬雲的努力,淘寶的努力,阿里巴巴的努力,才讓眾多早期不成規模的造假的企業有了安全穩定可靠和受保護的土壤,才能這幾年茁壯成長,達到嚴重影響到實體經濟發展,破壞實體經濟知名品牌的地步。因為交了保護費,造假的有成本優勢,售假的不用開發票有稅收優勢,套用有名氣的品牌,然後又省去了研發和知識產權這部分費用,這樣造假的,售假的和淘寶,組成了一個生態系統,然後靠著阿里巴巴超強的能量,10年時間無人敢惹,無人敢查,無人敢說,最後達到無法無天的地步。淘寶達到了一定規模后改頭換面一部分正規成了天貓。還有一部分繼續在淘寶。如果說實體經濟發展艱難,馬雲誤國誤民,絕對是沒有冤枉他半點,這次人大代表黃總提出的問題絕對是客觀和有道理的。我們無意抬高和貶低馬雲,我們只想討論一個主題,實體經濟到底如何振興,實體經濟的發展受到影響到底和馬雲有關係還是沒關係。

什麼叫假貨:

我覺得所有兩會的企業家還有馬雲柳傳志這些高大上的企業家,誰也沒有把什麼叫假貨正確的定義和區分,金融地攤玉豐把特色的假貨定義一下

定義假貨之前,那麼我們首先定義一下真貨:

真貨或者品牌企業,第一有自己的企業資質,和國家相關的各種要求的資質,公司在工商局註冊,稅務局正常交稅,產品質量滿足技術監督局的各種生產標準,嚴格滿足國家和地方政府要求的各種法律法規,產品定價符合國家物價局的要求,品牌企業有自己的知識產權,商標,如果自己有銷售渠道的在各個地方銷售都要遵守和服從當地的各項法律法規和稅務要求。這就是所謂的正品和真貨。那麼圍繞淘寶的造假生產企業有第三種

A類造假 :公司有正規的生產,滿足國家各種生產標準,產品的質量能夠滿足客戶需求,管理和服務很健全,知識品牌度弱,這類企業一般會學習和模仿一些品牌企業,獲得一些高利潤。

B類造假:從一些大的正規公司走出的一部分人,掌握了原來的企業的一部分技術或者資料,然後模仿原來企業做同類產品,產品也可以用,但公司管理不規範,員工社保和醫療保障不健全,勞動力成本低,這類企業有自己的品牌,知識品牌弱一些,但靠著和原來企業的低成本也能佔領一部分原來企業的市場。這類企業很多東西不是特別健全,早期銷售也沒法找到,只能靠淘寶和京東類企業來發展。

C類造假:這類就是所謂的淘寶要大家的造假,就是純小作坊,完全是以次充好,坑害消費者為目的。現在淘寶重點打擊的是C類,別的打擊不到。

在販假這個環節上存在哪幾種

A類販假:自己作假,自己販假,全套都由自己完成.

B類販假 自己註冊一個店,只賣,掛著品牌店的招牌,賣黑加工點的產品

C類販假 個人註冊賣別人產品,以逃稅為目的。

在這些造假,販假的生產鏈和銷售鏈如何才能打假,馬雲的所謂的立法和像酒駕一樣挨家查也沒有意義。第一誰有沒有這個精力和能力,如果一個國家10億人都犯法,那就一定不是人犯法,而是法律錯了。阿里巴巴有一部分假貨是對的,但假貨多到他整治和打擊不過來那就不是賣假和售假的問題了,而是遊戲規則錯了,簡單一點說就是阿里巴巴的商業邏輯是錯的。

假貨無法解決說明阿里巴巴的商業邏輯就是錯的

如果解決造假和售假,阿里巴巴有這個能力和資格解決這個問題嗎?答案是否定的,阿里巴巴既沒有這個能力,更沒有這個資格,如果制假和販假的都沒了,阿里巴巴的商業邏輯也就不存在了。如果沒有造假和售假的,那阿里巴巴的商業模式是不成立的,也就沒有存在的必要,阿里巴巴核心商業模式還是靠收保護費和支付寶的資金池,資金池年初已經被國家收回去了,如果制假和造假的問題解決了,那實體企業也就沒有必要給阿里巴巴交保護費來獲得保護賣東西了。制假和造假大家所以熱衷參與,第一可以在淘寶這找到銷路,如果一個製造假貨沒有地方賣他還能做嗎?所有的假貨可以在阿里巴巴平台賣,這個就是所有造假的本質原因,因為有地方賣,能解決。阿里巴巴的成功就在於一些大量的中小企業和造假企業無法自己建立銷售渠道,無法自己打品牌,無法自己找到銷路,然後和行業內的龍頭企業無法競爭,所以在淘寶交一些保護費,獲得一些流量,然後靠低價格和低服務來獲得業務。這樣才出現了淘寶的東西比正規企業的低的多的價格,由於這些企業不需要維持企業資質,不需要交稅,不需要知識產權,不需要承擔更多人員工資,有些不需要自己生產,只要自己隨便註冊個網店就可以開張,就這樣一個風格在淘寶小的時候,就和國家的小集市一樣,國家也沒太監管,都是又披著一個互聯網外衣,打著新商業時代,互聯網教父的外衣,趕著給賣假貨收保護費,和押企業保證金形成強大的現金流的模式快速開始做大,以至於做到幾千個億,幾萬個億銷售額以後,把這套方法連自己都認為是正確的了。到了一個規模以後隨著社會的壓力增大,馬雲自己也整天喊著大家,但原始的商業邏輯就是錯誤的,註定了和國家反腐一樣 ,只是找到幾個替罪羊,體制不變,後面依然會前仆後繼。

再看看兩會其他人的觀點

兩會期間再次引發的虛實經濟大戰,京東CEO劉強東也在昨日發微博稱,「虛實之爭不是優劣對錯之爭,而是公平之爭。」他表示,當前個人網店享受特殊待遇的背後,就是競爭的不公平和對實體經濟的事實傷害。電子商務不是法外之地,亟需在法制和規則上與實體經濟達到共促、和諧、平衡。劉強東的同時,劉強東也呼籲國家應對個人網店收稅,因為這些個人網店背後依然是成規模的公司化運作,但他們卻享受了「可以無照經營、可以不繳納稅收、可以無固定經營場所」的特殊待遇,最後,劉強東疑似喊話馬雲,「面對問題,選擇性的逃避比不作為更可怕!」網易科技此前參加社科院主辦的關於《電子商務法》研討會,國家信息中心研究部主任張新紅表示,電子商務收稅早晚是個大趨勢,因為稅收的基礎就是公平。具體應該怎麼收,張主任提供了自己的觀點,「各地關於小微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基本上都已出來,比如北京,月收入三萬元以下不收稅。淘寶網上個體自然人的商店,90%都是月收入不超過三萬元的,可以直接把政策引入。」

假貨到底誰的責任:

金融地攤玉豐認為,不能打著新生事物要有生態治理的概念就可以大方給販假企業提供平台就可以認為自己有沒責任,也不是自己搞個打假隊伍就認為自己是正義的。一個流氓團伙一樣裡面也有負責秩序的。沒有任何一方是完全免責的,「消費者有一定的責任,買的東西這麼便宜,30塊錢的勞力士錶不知道是假的嗎?網店有責任、平台有責任、政府有責任,責任要有合理的分攤,根據成本和收益要有合理的分攤,共同來承擔和培養,這是解決問題的思路。」

平台究竟應該承擔什麼樣的責任?

金融地攤玉豐認為即使商品獲得了官方認證,也不能保證不會出現質量問題,之前抽檢的家電中,格蘭仕等很多傳統品牌都出現商品不合格的情況,這就意味著,傳統製造鏈條本身就存在長期的歷史遺留問題。「但我們不能因此,而把問題全推脫給傳統線下,很多時候平台並沒有起到基本監管審核的義務。」

關於電商平台應該承擔的責任,目前意見並不統一,主要有四種觀點:

一是以消費者保護機構和知識產權權利人為代表的一派,主張電商平台對平台銷售的商品服務承擔事先審查責任,認為平台的消極懈怠對平台上的假貨泛濫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二是以電商平台企業和一些電商專家為代表的一派,主張電商平台企業對銷售的商品、服務不承擔責任,只對企業在平台的註冊登記信息承擔有限責任,現在的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44條就是這種意見的直接法律依據;

三是以監管機構為代表的一派,對於電商平台目前存在的假貨比較多,難以追究追查到賣家的情況,如果電商平台不能提供真實、有效(任何時候都能聯繫到賣家,而不是打不通的電話或者雖然身份證是真的,但網店登記店主是偏遠農村的老頭老太)的賣家信息,則應當承擔責任。

第四種觀點,也是劉師和一部分研究人員的建議,認為電商平台對銷售行為不承擔直接的銷售責任,但並不僅僅簡單承擔登記商家信息資質的責任,還需要確立民法上的「注意義務」,即指電商平台在為商家提供商品售賣渠道時,應能預見到自己的行為有可能產生的某種損害後果,並且做好防範措施,避免損害後果的發生。

金融地攤玉豐振興實體經濟破解造假販假的具體套路

如何解決制假販假問題

國家要本著供給側解決就業,需求側解決稅收原則,社會保障國家統一不由企業支付。這樣如果所有的生產企業都不需要交稅,那些偷漏稅的中小企業的成本就會比大的品牌企業高而不是低。第二,企業只給員工開工資,不需要交各種稅,社保由國家統一保障,不需要企業端交,個人收入調節稅由個人本人直接在銀行和國家交稅,這樣所有的生產型企業所有的稅收完全不用交了,這企業的生產成本是公平的,這樣企業就通過自己的規模,效益制定自己的發展策略。這樣通過規範管理,大規模生產的正規企業的生產成本就會被粗製亂做的中小企業成本還低,這樣就在生產側徹底解決了假貨的問題。在實體生產側第二個問題就是知識產權問題,讓個品牌企業注重知識產權,如果冒用別人品牌和商標的必要時可以採用終身不得從事該行業,像保監會處罰姚振華一樣的套路。這樣在供給側這部分只要解決了造假和知識產權問題,那麼造假沒有了,成本公平了,客戶認可喜歡的產品就是好產品。

在銷售端如何交稅,就是誰買產品誰交稅,將來技術完善了,每個人在買產品的時候稅收就直接交給銀行,這樣所有賣產品的都已需求側也客戶交稅,那賣東西的人也就不用採用各種辦法逃避稅收。這樣賣東西時大家都不逃稅了,就徹底公平了。國家整天變著方式的所謂替企業著想,給企業減稅,這些都是偽命題,這樣減稅產生了更大的不公平,稅收的核心是公平。而不是減少,如果國家稅收都減少了,我們拿什麼去建設強大的軍隊。

如果國家採用供給側就業,需求側交稅,注重知識產權,日積月累,慢慢養成風氣,那任何一個企業都可以自己在線上或者現在自願建各種渠道,也就沒有必要去淘寶或者天貓開店了,也就沒有必要在去給淘寶交保護費,阿里巴巴的資金池今年年初國家給廢了。如果在實行需求側交稅,那阿里巴巴就失去了存在的意義,靠阿里雲,螞蟻金服,這些都是噱頭。因為淘寶破壞的是規則,如果規則統一他的存在價值也就沒有意義。

本文給所有看我文章的企業家一探討和思索,馬雲現在成為老鼠過街 ,人人喊打。幾個原因,第一個阿里的這種靠收保護費,資金池的起家史不可能讓實體企業學習和效仿。第二阿里巴巴本質上沒有創造任何社會價值,社會流通1萬億也好,兩萬億也好,核心是生產方和購買方,再加一個算是銷售方。京東做的是蔗糖理論的后五段,研發,設計,生產,品牌,質保由生產企業做,而京東做的是後面的倉儲,物流,支付,客服等后五部分,所以京東會成為世界五百強企業。阿里不可能,因為算一個企業是算他解決了多少就業,完成了多少社會銷售額,而不是看收了多少保護費。所以一個企業如果什麼都不做,光靠一個所謂的平台,在加一點大數據的噱頭,然後在干一些國家做的事情,去整天給別人定規則,而把自己當成總設計師,這樣的企業不是企業,這是政府和總理做的事情。至於新零售的理論就是把收到的保護費然後在找到優質的線下實體企業在去用收保護費獲得利潤去投資實體。表面上看完美無瑕,本質上還是什麼都不做,深度收保護費的原理,所以國家如果下決心振興實體經濟,想把假貨消除,馬雲做不了什麼,他除了了能抓幾個冤死的小店,像查酒駕一樣查假貨這個是國家做的事情。他做不到,國家只有在供給側就業,需求側交稅這個經濟學上執行,實體企業才能有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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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資人,五資創業學,老闆思維學,企業融資融智學,金融地攤五合一助力企業學,這五個學說創始人,實業金融投資創始人,金融地攤大學校長。如想成為金融地攤會員或者合作請加我微信號或掃描添加好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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