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法報視點 | 繳保證金就可違規建房?豐城市一政府涉嫌亂收費

農村建新房被要求繳建房保證金,並已持續數年。

豐城市石灘鎮對此解釋稱,部分建房者「建新不拆舊」,甚至違法佔用耕地,所以才收取該費用。而實際上,豐城市政府去年11月才明確這項收費。

專家提醒,為迎合不合理訴求,政府施行無法律依據的建房保證金政策不妥,建議退回保證金。

建在耕田之上的房屋

新建房屋要交保證金

5月9日,豐城市石灘鎮裴家村村民裴保成站在家門口,小心翼翼拉起上衣,露出身上貼著的多處膏藥。

談及這些傷痕,裴保成說,4月18日12時許,他下班回家,在騎車路過村口時,遇到了村民裴明華,雙方沒說幾句,便發生了肢體衝突。

后經豐城市豐安司法鑒定中心鑒定,裴保成和裴明華均為輕微傷。

對於這次衝突,裴保成認為事出有因,因為他一直在舉報村幹部,而與其發生衝突的,正是被舉報的村支書的胞兄。

據悉,早在2016年7月,裴保成曾向當地紀委實名舉報,內容涉及村鎮強收建房保證金、截留補償款、冒領直補款和村幹部聚眾賭博等。

4月28日,石灘鎮政府公開回復稱,裴明華因本村村民裴保成反映其建房未交保證金(經查,裴明華已於2014年4月29日就繳交了保證金),雙方理論時發生口角、引發打架。

據當地警方介紹,由於裴明華毆打他人,已對其處以治安拘留7天的處罰;在此次糾紛中,因裴保成存在誣告他人的情節,也已對其處以治安拘留5天的處罰,待裴保成出院后,將對其予以執行。

石灘鎮紀委書記游飈表示,經調查,裴保成實名舉報的截留補償款、冒領直補款之內容均與事實不符,不過村支部書記裴小華參與賭博一事確有其事。他因此也被給予黨內嚴重警告的處分。

「我新建一棟房屋,在獲得審批后,還要向鎮里交一筆保證金。」為證舉報屬實,當地村民裴某拿出了一張豐城市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統一收據,其中載明收費項目為「新建一戶一宅保證金」,金額為2.3萬元,時間為2013年10月15日,加蓋有豐城市石灘鎮會計核算代理中心的公章。

除此之外,新法制報記者還在當地收集到多張同樣的收據,收費項目涵蓋違規建房拆除保證金、耕地復墾保證金和新建一戶一宅保證金,金額從1.8萬元至3.8萬元不等,時間跨度為2013年至2016年。

仔細對比發現,在這些票據中,收費標準也呈現出前後不一致的現象。以違規建房拆除保證金為例,在2014年4月25日和5月29日,收費標準從180元/㎡變成210元/㎡。

「這些保證金是鎮政府要求收取的,除了一張收據外,從未出示任何收費依據,不交就不讓建房。」當地一位不願具名的村民表示,在村民建成新房后,有的會退回保證金,有的則會以違建為由直接扣留,並且將扣留的20%返還給村委會,用於後者的日常使用。

只要繳納保證金就可違規建房?

對於舉報反映的繳交建房保證金一事,石灘鎮政府回復稱,農村住房建設執行「一戶一宅」制度,但隨著城鎮化步伐加快,農民收入增加及兒女婚嫁分家等原因,群眾新建住房願望迫切,很多農民想選擇交通便利處新建住房,但又不想拆除老房,導致政策和農民建房意願出現矛盾。

「2014年10月,在充分調研的基礎上,鎮里專門出台了農民建房管理辦法,鼓勵拆舊建新,但明確需繳納『一戶一宅』舊房拆除保證金,希望以此解決矛盾,是無奈之舉。」石灘鎮黨委委員熊雷輝解釋說,豐城市政府也下發了《關於加強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的實施辦法》,明確規定農村建房需繳納建房履約保證金。

新法制報記者在豐城市政府網上查詢了解到,2016年11月11日,在豐城市市長江偉斌主持召開第八屆市人民政府第二次常務會議上,審議並原則同意《關於加強農村住房規劃建設管理的實施辦法》。

「建房保證金的政策,實際效果其實不佳。」石灘鎮政府副鎮長羅全興稱,在去年獲批新建房屋的100多戶村民中,儘管實行了建房保證金政策,但仍有近半數未履行拆除舊房的承諾,保證金因此被沒收。

而這樣的現狀,也讓部分村民將保證金的作用視為「只要繳納就可違規建房」,背離了建房保證金的初衷。

5月9日,新法制報記者在裴家村走訪時發現,確有許多房屋建在耕田之上,有一些甚至仍在建設。

據羅全興透露,曾有一些村民因此甚至在基本農田上違規建房,鑒於強拆容易激化社會矛盾,鎮政府無奈只有想辦法將土地性質調換成一般耕地,並收取耕地復墾保證金。

此外,他還證實,沒收的保證金中,鎮政府確實會將其按10%~20%不等的比例返還給各村委會,用於公共事業建設。

專家:涉嫌亂收費建議退回

江西財經大學法學院教授、行政法學博士王柱國認為,建房保證金的收取,從基層政府制止違規亂建的監督來看,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是並不合法。原因是村民違建成風,如果當地強拆,會激發社會矛盾;如果收取履約保證金,雖沒有執收依據,但也有其合理性。

「當地收取建房保證金2年後,上級政府才出台文件明確該項收費,此前的收費已涉嫌行政亂收費,應予以退回。」王柱國表示,從依法行政的角度看,政府一味迎合農民「建新不拆舊」的訴求,制定出沒有實際效果的政策,甚至默許在耕田裡建房,已難脫行政亂作為之嫌。從法理上來說,村民有權拒絕繳納建房保證金。

王柱國認為,就現實而言,即使要收取建房保證金,當地也應基於平等、自願的原則,由雙方簽訂合約,形成行政合同予以明確。在法律規定的範圍之內,這可以認為是一種柔性的執法方式。相較於以行政命令強制推行,通過這種柔性的方式去引導,更有積極效應。

王柱國建議,政策的制定要張弛有度,要多走基層,進行調查研究,問政於民充分徵求民意;此外,為防止此類另設名目的收款方式,還需要建立相關的法規和制度,讓其有法可依。如此才能制定出合理又惠民的政策,提高政策合法性,提升政府公信力。

王柱國還分析稱,相關政府部門在做決策之前,應該對政策實施的條件、可能帶來的後果等進行科學論證,要將政府系統內部論證、專家論證和公眾論證結合起來,並將論證結果公開,讓政策方案得到進一步優化,提高可行性。同時,引入非可行性論證,而引起決策者對政策實施后所帶來負面影響的重視,提前做好防範措施。

▲內容來源:新法制報(文/圖 首席記者 郭俊)

聯繫電話:0791—86847195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