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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薛之謙沒有騙財騙色, 他也從來不是什麼優質偶像

我因今年3月初的北京捷運事件開始關注薛之謙,在一片鋪天蓋地對他的盛讚之中,我頂著團隊小夥伴們的反對意見,撰文批評了薛之謙身上某些我很不認可的行為與思維方式。

那時,他冬粉2869萬。

半年過去,薛之謙人氣繼續飆升,冬粉又漲了800多萬。

如今,因為自稱薛之謙前女友、前合伙人的網紅模特李雨桐這兩天接二連三地不斷爆料,「薛之謙究竟是個什麼樣的人」,終於成為一個問題,被打上了問號。

而我想說的是,無論李雨桐今天的指責是真是假,就薛之謙公開的言行看,他原先也不能算是個很優質的偶像,很多問題早藏於其中,但是:

彼時的很多媒體為何對他一片盛讚?

他的過激言行也總被一些冬粉屢屢做正面解讀?

薛之謙一直以來行銷的人設和網民的集體情緒之間,究竟是一種怎樣的連接?

拋開李雨桐、薛之謙、高磊鑫三人之間的是非糾葛先不談,我認為,上述這些都更值得我們反思。

很多事情,我們看了,卻未必看見。

一、為何薛之謙不是個優質偶像

1.一些語言極其不文明

前面我提到,我對薛之謙的關注,始於今年三月初的北京捷運事件:某男子辱罵、推搡捷運掃碼女,搶奪其手機,甚至在捷運門即將關閉之際,強行將女子推出捷運門外。

這是一起很惡劣的事件,由於薛之謙轉發了這個視頻,並嚴厲申討罵人男,同時鼓勵網友「人肉」他,在網上引起廣泛關注。最後,17歲的罵人男甚至他的小女朋友都被人肉了。

類似表達正義感、伸張正義的行為,在薛之謙這裡有很多。

伸張正義、有公益心、做慈善,當然都是值得鼓勵的。但是,在肯定這一點的同時,不應自動屏蔽他伴隨的其它問題。

比如,我也是在那一次才注意到,薛之謙每每在譴責劣行惡跡時,語言都極其不文明,而且程度經常到了令我瞠目結舌的地步。

比如:

「畜生!!」

「你他媽的」

「狗雜種!!」

「讓我遇到你全家喂你全家吃屎到病變!!!」

「希望有警察抓走這種傻逼!」

「腦子長得像肛門一樣的人」

「別他媽……」

「傻x……」

然而,這些不文明的語言,皆因為薛之謙表達了一種正義感,不僅從未被質疑,還被當作了他的一種「個性」與「特色」加以肯定,被認為是某種「真性情」和「率性」。

對此,我在《關於北京捷運事件,我不贊同和菜頭與薛之謙的幾點》里曾寫:

社交媒體時代,對公共事件發言,大V有一些很個性化的,甚至稍微出格的表達,都完全能理解。

但是,作為一個冬粉2869萬、如此有影響力的大V,如此高頻率地公開罵髒話,我還是要說,這不是一個文明社會應有的文明行為,也不值得被鼓勵和提倡。語言當然可以很個性化,但應該有限度和尺度。

不要小看大V的影響力。

在偶像的「表率」作用下,冬粉們對罵髒話不以為恥,反以為榮,爭相效仿,後果比大家現在意識到的,可能要嚴重得多。

我們可以問自己一個問題:

「如果我們有孩子,難道我們希望自己的孩子,一張口或者一表達某種觀點和情緒,就滿口髒話嗎?難道我們希望我們自己的孩子,將來一打開微博,看到的就是鋪天蓋地的髒話嗎?」

表達觀點,豐富的漢語里有的是各種辭彙,為什麼一定要使用那些組合?

髒話與不文明語言,不應該成為人、尤其是年輕人用來刷獨特存在感的路徑。這不應被鼓勵。

我至今仍持這一觀點:一個人語言極度不文明的背後,透露的是其文化素質和教養的欠缺。

素質低、欠教養,其實也不單單是體現在語言這一個方面。

除此之外,主持人何炅曾親自在節目中吐槽薛之謙耍大牌。

2.刻意煽動網民情緒和炒作

一個在公眾場合都口無遮攔的公眾人物,老實講,我很難想象其在私下裡會怎樣。

口出髒話地罵人,通常都是在情緒激動和極端的情況下才會發生。情緒平穩的時候,我們大部分人,會選擇:講道理。

從薛之謙在微博上不時情緒激動地罵人來看,要麼,他人前人後邏輯一致,本人在私下裡也是一個很容易情緒化的人,一情緒化就罵人,而且可能很難聽;要麼,他人前人後邏輯不一致,在私下裡其實是個情緒穩定,講文明講禮貌的謙謙君子,那些極端的髒話、情緒化的正義感,都不過是「行為藝術」,是一種「舞台化的表演行為」。

薛之謙究竟是哪一種?

從這兩天不斷被揭的所謂「黑料」看,薛之謙有可能的確私下裡就很情緒不穩定,很容易「發飆」。

比如2014年的兩次「醫鬧」風波。他曾兩度大鬧醫院,一次為了83歲的奶奶,一次據稱是為了李雨桐。一邊是他拍照,在微博上曝光、譴責醫護人員的劣行;

另一邊,醫院和工作人員卻稱他歪曲事實,自己情緒激動、無理取鬧,甚至威脅醫護人員,叫嚷著要在微博曝光等等,有一家還說,有醫院視頻為證。

而在李雨桐的指控里,我們看到她說,「甚至有過我一提出分手他就把公司的傢具電腦都砸爛的極端行為」。

孰是孰非,目前單靠一面之詞,既不能被證實也不能證偽。但是,我個人倒是覺得這個描述,與薛之謙在公開場合里表現出的言行邏輯是前後一致的。

如果以上兩個指控都不實,薛之謙在私下裡還真是個情緒穩定的謙謙君子,那麼他在公眾場合表現出來的「個性」和「極端化行為」,就更細思極恐了。

而無論他是出於什麼樣的動機,有一點是很明確的,他在用自己的情緒化,刻意煽動網民與看客的情緒化,目的是為了賺取注意力,吸引關注。

薛之謙一直長於此道。開網店需要賺眼球和流量,做歌手需要人氣,開火鍋店也需要。求生的本能、對成功的渴望,鍛鍊出了他對互聯網的敏銳嗅覺——他的確善於把握互聯網的特點與風向,懂得如何在網路時代吸引注意力,如何精準地調動情緒,如何製造一次又一次的網路狂歡與高潮。

社交媒體時代,情緒是最容易被傳播、擴散的,因為容易點燃。用情緒去影響大眾,要比用思想影響大眾要快捷有效得多。

薛之謙是社交媒體成就出的大V,不得不說,這的確是他自己憑藉「過人的注意力吸引之技巧」得來的。

而從李雨桐14日最新爆料看,薛之謙早前就涉嫌炒作自己的泰國車禍,而且還將李雨桐的傷腿照片偽造成自己的。

在這份新指控里,薛之謙被指一是撒謊,明明是自己開摩托超速導致車禍,卻謊稱是開碰碰車導致;二是車禍事發后,第一反應是電話自己的經紀人,報道車禍事故;三是讓李雨桐隱瞞自己也受傷的事實。

這當然又是一個尚不能完全證實的一面之詞,但李雨桐也貼出了聊天截圖。如果截圖為真,至少證明了李雨桐的確是一起受的傷。

再一次的,在李雨桐的此番描述中,我個人還是認為,在「炒作」這個層面上,它與薛之謙一貫的行為邏輯對得上。

3.鼓勵網路暴力

在北京捷運事件中,薛之謙直接在微博上鼓勵「人肉」這一網路暴力行為一——「讓他(罵人男)成為終極網紅」。

對此,我直接貼一段我此前的文字:

薛之謙深知自己的影響力之巨,以及自己影響力可能造成的後果——此前已有太多網路暴力、終極人肉的先例,但他仍然有意地使用了自己的影響力,去鼓勵這一行為。結果,如他所願,男孩的個人信息隱私被扒了底朝天,女朋友也未能倖免,女孩的頭像在網上四散。而男孩未滿18歲,今年17,女孩很可能比他更小。

「罵人男」固然該被批判,甚至被處以刑罰,但對其個人展開全面攻擊,扒出其住址、電話等私人信息公開,並波及其與此事無涉的女友,顯然也是對他人隱私權的侵犯,並且是嚴重侵犯。而且,這會嚴重影響這個17歲男孩今後的人生。

法律懲罰犯罪的人,監獄懲戒罪犯的同時還有教育、幫助悔過自新的職能,最終仍是要鼓勵改正錯誤、重新做人的。可現在的網路暴行,卻恨不能一件事情就將人徹底盯在恥辱柱上,最好永世不得翻身。

不知道薛之謙是否思考過這一點。

鑒於以上之種種,且不說薛之謙是否真的騙財騙色,是否有賣情深、秀拼搏、秀正義感等賣人設之嫌,我也不認為他是今天這個時代的優質偶像。

二、關於李雨桐的指控風波

在新浪微博上擁有3692萬冬粉的薛之謙,前幾日還因與前妻的高調複合被各媒體盛唱「深情」,如今,因為李雨桐的指控,他涉嫌「騙財騙色」的風波已鬧得滿網風雨。這裡我也不再贅述細節。

到目前為止,薛之謙和前妻高磊鑫尚無任何回應。在真相尚未明晰之前,不就此事發表過多看法,但下面兩點,我想說說。

1.針對事件:涉嫌協同李雨桐做偽證

在目前由媒體報出來的料中,有一個李雨桐與前經紀公司久尚模特公司之間的糾紛官司和法律判決書。

李雨桐2011年8月與該公司簽約,合同期4年。但久尚稱李雨桐2012年3月開始,就各種推諉公司通告,到5月,基本拒接公司安排的一切工作。結果,李雨桐自己卻接私活,甚至自己開淘寶店。而這個淘寶服裝店被指就是李雨桐和薛之謙合開的UUJULY——2012年3月試運營,6月8日正式開張。

久尚稱這個淘寶店有上千萬高額營收,以此為據向李雨桐索賠150萬元違約賠償金。

為了證明李雨桐只是輕度違約,李雨桐和薛之謙都給出了同樣的證詞:李雨桐沒有參與開店,只是該店的平面模特,且每月只有6000元工資。

結果呢,久尚方舉證,李雨桐自己的微博里,曾寫自己是總經理,接受媒體採訪時,也公開說自己是總經理,還是造型總監。

媒體又扒出來李雨桐早年間與另一位微博冬粉幾百萬的網紅張大奕的互動,李雨桐對店的深度參與,至少絕非是一個平面模特那麼簡單。

那麼,李雨桐和薛之謙,就都涉嫌對法庭做了偽證。

先撇開李雨桐到底是不是股東不談——雖然李雨桐貼出了合同照片,但合同和照片的真假,還沒有被確認,但李雨桐即便是僅僅作為UUJULY網店的平面模特,在2012-2013年期間,僅僅拿6000元每月的工資,這恐怕對稍有常識的人來講,都聽起來像一個笑話。網紅模特的薪酬,都這麼低,還有那麼多人擠破頭要去做網紅嗎?

所以,薛之謙雖一貫表現出正義感十足的姿態,但,在一些十分重要、甚至是涉及底線的原則性問題上,比如不能對法庭做偽證,他卻極有可能撒謊了。

2.針對評論:人品問題和愛不愛無關

在李雨桐微博發聲之後,有各種評論出來,我不想站隊,但對其中一種評論調子,忍不住想表達下自己的意見。

有評論說,從李雨桐的描述看,不過是薛之謙不愛她,所以對她渣,因為真愛高磊鑫,所以對真愛則特別暖,並以此為薛之謙開脫,此事無關品德,關乎真愛與否。

好吧,現在無法斷定李雨桐控訴的真實性,但如果為真,這事兒就絕不是愛不愛的問題,它當然首先是一個人的人品問題。不夠愛一個人,你當然有權選擇離開;但是,你不該拿著她的錢,去給你所謂真愛的女人。

這還不是渣男行徑,是什麼?

為偶像開脫,也不是這麼開脫的。

三.一點其它的反思

1.為什麼一個並不優質的偶像會吸引幾千萬冬粉?

從3月份真正關注薛之謙開始,我就一直很好奇,為什麼一個並不真正優質的偶像竟會吸引幾千萬冬粉的關注,而且在各類媒體上被一片盛讚,此前幾乎鮮有質疑。

薛之謙最初並不是靠作品紅起來的歌手,是段子、微博噱頭吸引來的注意力,加上他快被翻炒焦了的「苦情追夢」勵志故事,讓更多人開始關注他的音樂,並接受和認可,屬於人紅歌才紅的典型。

然而,他一直以來在社交媒體表現中的污點和問題,大家為什麼都假裝看不見,只是一面倒地讚美?

我的分析是,第一,薛之謙本身很善於利用社交媒體營銷,他一直主打的是草根形象,試圖吸引的也主要是年輕的、相對容易被煽動被影響,或者說易被操控的冬粉,所以,無論是他逗樂的段子,還是用正義感來包裝的煽動性表達方式,都是容易湊效的,也往往更容易吸引此類人群。這兩者之間是相互的。

如我前面所說,社交媒體時代,情緒是最容易被傳播、擴散的,因為容易點燃。用情緒去影響大眾,要比用思想影響大眾要快捷有效得多。而大V煽動情緒式的表達方式,只會培養出更多站隊型冬粉,而不是思考型冬粉。這部分冬粉,一旦接受起一個人來,只動右腦,不動左腦的。他們喜歡唱的是,既然愛一個人,就要毫無保留。

而真正不容易被影響、被操控,更理性的另一部分人群呢?在數量已然龐大、而且音量洪大的薛粉面前,都「被沉默螺旋」了。誰沒事兒去惹罵呢?忙的人,都很忙的,沒空在社交媒體上打口水仗。

第二,既然薛之謙在微博上已然給自己造成了巨大聲勢,成為意見領袖,而咱們這個時代,是只以成敗論英雄的,也向來喜歡塑造「正面典型」,人要偉光正,還得給你「封神」,於是,各種一面倒的讚美貼就出來了。缺點被自動屏蔽。當然,這與很多觀眾有看神話、看傳奇的習慣和心理渴求,也有關。

說到這裡,順便說下薛之謙在《明日歌手》的摔話筒退出事件。看似怒揭黑幕,問題是,既然評委的職責是獨立地、力求公正公平地給每一個歌手打分,為什麼你先前會答應接受節目組的協調,按節目組的意見投票?在一個評委接受「協調」,沒有按照自己的獨立意志去公平地投票時,就已經跨過了底線。黑幕,如果有,在你第一次甘願「被協調」時,已經開始,而不是從你「發現被忽悠」開始。

只是,這樣的行為,再一次地引來狂歡般的讚美,鋪天蓋地,從網民到媒體。

薛之謙的確是成功地行銷了自己的人設,並和互聯網網民的集體情緒之間,搭建起了一種神奇的鏈接。

如果不是這次的爆料實在太猛,太挑戰大眾的底線和敏感神經,恐怕質疑薛之謙的聲音,還要來得再晚些。

2.為什麼我們的冬粉要如此捆綁道德與演藝?

關於薛之謙事件,我還有另外一點思考。薛之謙之所以如此喜歡賣各種積極正面的人設,其實也是因為我們大眾自己喜歡傳奇,並且缺乏一分為二的理性態度。而我們文化的傳統,也一直有公私界限不清的特點,不太能把一個演員/歌手/公眾人物的作品/職務行為和他的為人分開。

在美國,柯林頓出了萊溫斯基案那檔子事兒,還能照當總統;小李子在《泰坦尼克號》里盡可以扮演深情的傑克,卻在現實中走馬燈似地換女友,而這完全不影響他接好片、上好戲,直到拿奧斯卡獎;

暮光女拍片時移情別戀已婚導演,甚至玩起同性戀,但這也不會影響她的星途,她照樣能上李安的戲。但是在我們這裡,文章出軌至今不能翻身,白百何至今還未有任何復出的消息。

我是想說,其實,公私可以分開。判斷哪一個維度的事情,就用哪一個維度的標準。不必混淆。

這樣,大家都可以更自在地做自己,不用那麼費心費神地扮演「雙面人」,最後弄出「人設坍塌」的滑稽戲來。

就像薛之謙,從偶像的角度來看,我認為他不是優質偶像,我不欣賞他作為公眾人物和意見領袖的一面。但是,我同時也認為,這些與他是否是個優質歌手無關。

我沒聽過他任何一首歌,無法判斷他的創作與演唱水平,但是,如果你真心喜歡他的歌,也可以不必將他的作品和人品做一個強行捆綁搭售。

讓喜歡韭菜的買韭菜,喜歡青菜的拿青菜。

PS.我當然不是在鼓勵人可以做一個不道德的人,而是說,人可以不必出於某種利益,而去刻意扮演一個「假面人」。

不過,話又說回來,除去少數諸如畢加索這樣的天才之外,大部分時候,做任何事最後都是比做人,好人未見得一定能把事兒做好,但人沒做到位,通常事兒也很難做好。且別看有人得意一時。

作為看客,我們可以分開標準評人判事,但作為踐行者,倒是不妨時時提醒自己,做人做事,其實是相通的。

本文為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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