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呼萬喚始出來,猶抱琵琶半遮面......
然鵝,
胡歌主演的新劇《獵場》卻是千呼萬喚仍未出,讓網友干著急!
而這要從去年5月出品方青雨傳媒單方面向版權購買方湖南衛視和樂視提出解約說起。
那年5月,青雨傳媒以對方未能支付購片款項為由,單方解約。
這激起湖南衛視和樂視的不滿。
兩位大佬先後以「惡意解約」為由將青雨傳媒告上法庭。
去年7月,北京朝陽法院一審判決樂視勝訴。
同年9月,湖南長沙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裁定包括《獵場》在內的兩部電視劇仍在湖南衛視播出,青雨傳媒支付違約金5000萬元。
青雨傳媒不服,提出上訴。
日前,北京知產法院對樂視網訴青雨傳媒《獵場》版權糾紛案作出終審判決:駁回青雨公司上訴,維持原判。這也意味著樂視網勝訴,樂視網將全網獨播此劇。
關於此事,有知情人士透露,青雨傳媒當年以不到400萬/集的價格,將《獵場》首播權賣給湖南衛視和樂視網,但伴隨胡歌人氣暴漲,電視劇市場價自然跟著上來了,青雨傳媒可能感覺賣虧了,所以有了解約的舉動。
這起糾紛涉及到影視作品的放映權和信息網路傳播權。版權方在授權對方行駛以上權利時,一般都會簽訂(網路)版權許可使用合同。這一合同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的解約行為都是不被允許的。
所以,小冰覺得,作為版權方,還是應當有點契約精神的,否則,違背誠實信用原則的行為,也將給市場帶來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