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是農民的命根子,土地細分為耕地、宅基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據相關數據顯示,目前整個農村建設的用地大概有19萬平方公里,其中宅基地佔80%,目前宅基地的流轉還未全面放開,只允許在村集體內部流轉,這就限制了農村土地絕大部分財產功能的發揮,限制了農民的財產性收入的來源。
2017年農村土地政策變化很大,《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出台更是加劇了其變化,《土地管理法修正案》對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入市範圍、入市的條件,做了相關的規定,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使用權可以轉讓、出租、抵押了。這在一定意義上說明,新一輪的農村土地改革要啟動了,土地可以為農民帶來財產性的收入了。
農民該如何如何獲得財產性的收入呢?長期以來農民的財產性收入佔總收入的比重極小。而《土地管理法修正案》的出台,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入市,正是很好地解決了此問題,使得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成了農民獲得財產性收入的重要來源。農民的財產性收入自然也就增加了。
根據國土資源部相關數據顯示,到目前為止,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地塊已達到278宗,總的價款約50億元,這就相當於,每畝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平均入市價格約為110萬元。如此說來新一輪的農村土地改革的啟動,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的入市,一大批農民或將要富起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