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來,韓國獨檢組並不願意放了李在鎔,今天他們送出的請求是,將對這位三星真正的掌門人判刑12年。
據韓聯社報道稱,2月17日凌晨逮捕李在鎔后,韓國獨檢組對其進行了長達472小時的審判,最終初步掌握的情況顯示,李在鎔行賄規模達430億韓元(約合人民幣2.6億元),而他還被控訴的罪名還包括涉嫌在國會聽證會上作偽證。
報道中提到,最終韓國獨檢組向最終法院提起了請求,即要求對三星電子副會長李在鎔求判處12年刑期。
對於涉嫌向總統朴槿惠和親信崔順實行賄時間,李在鎔並不承認。不過從外界情況來看,李在鎔被判處刑期的可能性很大,牢獄之災恐怕是免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