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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看待小米粉絲組建QQ群分享回答相互點贊?

很好,這位匿名用戶也是很厲害的。上次掛了我現在再來掛一次

身正不怕影子斜.

這是上次的澄清的文章鏈接.
凍檸茶茶:如何看待「知乎=米乎」? 澄清貼....

海軍勢力很厲害.最高贊可以排到那麼低.惹不起惹不起

為什麼有這個說法呢?
因為有些喜歡搞事情的人多啊。
看看這位的回答。

Link:【如何評判知乎=米乎這個說法?】匿名用戶:因為現在的知乎手機板塊確實=米乎了。如果… zhihu.com/question/64169353/answer/217650638?utm_source=qq&utm_medium=social (分享自知乎網)
[那個答主又更新了哦]
[終於被和諧了]
開始AOE模式了(笑
一個匿名賬戶怪我掛他?
呵呵
又是一位匿名掛人的高人呢,這次竟然掛到我這種小透明上啦。
這種惡意掛人的行為我且不評論,而且這種誹謗的行為,可以看一下這個。
「2013年9月9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關於辦理信息網路實施誹謗等刑事案件的司法解釋》。司法解釋規定,利用信息網路誹謗他人,同一誹謗信息實際被點擊、瀏覽次數達到5000次以上,或者被轉發次數達到500次以上的,應當認定為刑法第246條第1款規定的"情節嚴重",可構成誹謗罪;如果行為人明知是捏造的損害他人名譽的事實,實施了在信息網路上散布的行為,主觀上故意,客觀上造成實際損害,情節惡劣的,以誹謗罪定罪處罰。
根據刑法246條之規定,犯本罪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不過我也就是個小透明,被誹謗了,這個答案也點擊不到5000次吧(笑
對於這位匿名高人的回答的澄清,可以看一下我在評論區說的東西,不再贅述。動不動就罵別人是犬類,某些人的素質可見一斑。

還有更多精彩評論 敬請關注年度宮斗大劇(笑

重新附上傳送門zhihu.com/question/64169353/answer/217650638?utm_source=qq&utm_medium=social

割割割

想到一件事。我寫那個答案那天有個人一直再那裡發「茶茶 給我發一下你的答案的鏈接」「我可以看看你的答案嗎」。回想起來,還真是有貓膩啊。

割割割
貼出一位群友
@遮目魚
幫我製作的一張表
可能這就是你們喜歡的 刷贊 吧。

當然 我還要附上我的答案圖。我也是很期望可以做到每個回答都可以三百個贊的水平啊。
有人懷疑我的答案是刷贊得來的話,自己去看看吧。
這些答案的贊數,我問心無愧。
這些答案的贊數對得起我去找資料,寫草稿的時間。
哦還有兩個抖機靈的答案竟然是我最高贊的答案(笑
利益相關:米6/iPhone7P持有者,米粉-腸粉

我對這個問題、這個題主已經無話可說。

再補充一個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二條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並處500元以下罰款:
(一)寫恐嚇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脅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三)捏造事實誣告陷害他人,企圖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處罰的;
(四)對證人及其近親屬進行威脅、侮辱、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
(五)多次發送淫穢、侮辱、恐嚇或者其他信息,干擾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窺、偷拍、竊聽、散布他人隱私的。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條 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還有,已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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