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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逼孩子干自己不喜歡的事才是正確的教育方法!

作者:毛志傑

導讀:朗朗的天才是被父親「逼」出來的。所以說,對於孩子的教育,不能只是順從孩子的興趣。如果父母認準孩子的發展方向,即使孩子「不喜歡」,你也要逼著孩子喜歡。道理如下:

朗朗,著名鋼琴家。

如果說他不喜歡鋼琴,恐怕沒人相信。

但是,的確有那麼一段時間他對鋼琴甚至產生了厭惡、逆返心理。

所幸的是,他爸爸在關鍵時刻的強硬教育,硬是逼朗朗將「不喜歡」的事做成了「喜歡」的事,最終走進了藝術殿堂!

他的這段經歷對於很多家庭對孩子的教育來說,都很有啟發:

朗朗三歲學琴,每天至少有6個小時都要和鋼琴在一起。

如果說沒有一點的枯燥、厭煩,打死也不信。

當他對音樂的信念產生動搖時,他的暴君父親硬是將他拉回了鋼琴前。

曾經有這麼一個生活細節令朗朗難忘:在朗朗因「不再喜歡」而想放棄鋼琴時,父子倆產生了激烈的爭吵,失去理智的父親甚至把小朗朗推向窗檯來「要挾」他!

正是近乎偏執狂的父親將朗朗的「不喜歡」逆轉到了「喜歡」的軌道上。

用朗朗自己後來的話也反省說:有的時候人在面對種種壓力的時候,經常會選擇迴避或者放棄,我覺得這是不成熟的表現。

如果沒有父親的教育,也就少了一個天才鋼琴家。

在日常生活中,很多父母在教育孩子時往往是遵循孩子的興趣。

他們認為,要給孩子一個快樂的童年,盡量讓孩子做他喜歡的事。

殊不知,年幼的孩子正處于思維不成熟期,行為多變。現在的喜歡,可能在下一秒就是不喜歡。

如果僅僅是鼓勵孩子「做自己喜歡的事」,很可能一件事也無法堅持到底。

俗話說:堅持到底,才是勝利。

教育孩子做「不喜歡」的事就是鍛煉孩子「堅持」習慣的過程。

因為,在今後的道路上,孩子一旦離開父母的呵護,面對更多的往往是自己「不喜歡」的事。

比如,學著不喜歡的專業、做著不喜歡的工作、和不喜歡的人打交道等等,都是人生中大概率的事情。

其實,從「勞動」與「享受」的角度說,任何勞動、學習都是一種體力或精力付出,人們天生對「付出」都有一種「不喜歡」的心理;而「享受」就是休息休閑、玩樂,人們天生對「玩樂、休息」都是「喜歡」的心理。

不信您試試,如果對一個孩子說「學習」,十有八九會有痛苦之色;如果你對一個孩子說「玩去吧」,立馬喜形於色。

從1歲到80歲,都符合這一規律!

所以說,「做自己喜歡的事」,只是一種理想狀態。

從小鍛煉孩子能做自己「不喜歡」的事,不僅可以像朗朗一樣找到孩子真正的興趣所在,更可以鍛鍊出孩子堅持的毅力與抗壓能力。

本文為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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