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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科達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證券代碼:002850 證券簡稱:科達利 公告編號:2017-019

深圳市科達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科達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科達利」)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臨時)會議通知於2017年5月26日以電子郵件、書面形式送達全體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會議於2017年6月2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與通訊表決相結合的方式舉行。會議由董事長勵建立先生主持,應到董事七名,實到董事七名,其中,董事胡殿君先生、獨立董事塗江平先生通訊表決,獨立董事曾石泉先生因出國在外委託獨立董事王蘇生先生出席並表決。公司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列席了會議。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

為把握市場發展機遇,公司根據經營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17年4月20日,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額為人民幣310,459,571.20元。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對上述事項進行了專項審核,出具了《科達利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報告的鑒證報告》(瑞華核字【2017】48320013號)。經審議,同意以首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人民幣310,459,571.20元。

《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公告》詳見2017年6月3日的《證券時報》、《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資者查閱。

公司監事會、獨立董事及保薦機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金公司」)已對該事項發表了意見。

監事會意見詳見《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於2017年6月3日的《證券時報》、《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資者查閱。

獨立董事意見詳見《獨立董事關於相關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保薦機構意見詳見《中金公司關於科達利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核查意見》,以上意見公告於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資者查閱。

表決結果:贊成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為提高公司閑置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現金資產收益,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在保證日常經營運作資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情況下,擬使用額度不超過3.5億元人民幣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的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該額度在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可以滾動使用。

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在額度範圍內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並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選擇合格的理財產品發行主體、明確理財金額、選擇理財產品品種、簽署合同等,同時授權公司管理層具體實施相關事宜。

《關於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詳見2017年6月3日的《證券時報》、《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資者查閱。

公司監事會、獨立董事及保薦機構中金公司已對該事項發表了意見。

獨立董事意見詳見《獨立董事關於相關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保薦機構意見詳見《中金公司關於科達利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以上意見公告於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資者查閱。

表決結果:贊成7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臨時)會議決議》;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達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6月3日

證券代碼:002850 證券簡稱:科達利 公告編號:2017-020

深圳市科達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公告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深圳市科達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複》(證監許可【2017】204號)核准,深圳市科達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科達利」)首次公開發行3,5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發行價格為每股37.70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319,500,0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合計人民幣96,318,266.67元,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223,181,733.33元。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具瑞華驗字【2017】48320001號《深圳市科達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

公司已對募集資金採取了專戶存儲,並與專戶銀行、保薦機構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四方監管協議》。

二、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

根據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五次會議、第二屆董事會第十四次會議及2014年第二次臨時股東大會、2016年第三次臨時股東大會批准,公司首次公開發行3,500萬股A股普通股股票,全部用於公司主營業務相關的項目及主營業務發展所需的營運資金。

序號項目名稱預計總投資額預計募集資金使用額項目備案情況項目環評情況
1惠州動力鋰電池精密結構件項目345,588,000295,171,495.56大亞灣發展和改革局2016-441303-38-03-003604號惠灣建環審
[2016]58號
2深圳動力鋰電池精密結構件擴產和技改項目149,771,600127,921,997.19深發改備案[2014]0095號深寶環水批[2012]605753號
3西安動力鋰電池精密結構件擴產和技改項目103,771,80088,632,931.13西高新發商發[2014]337號、西高新創新發[2016]242號高新環評批複[2014]138號
4上海動力鋰電池精密結構件擴產和技改項目99,641,60085,105,270.13松發改產備[2014]056號、松發改產備[2014]063號、松發改產備[2016]069號松環保許管[2014]1312號
5鋰電池精密結構件研發中心建設項目72,814,20062,191,616.35深發改備案[2014]0096號深寶環水批[2012]605754號
6新能源汽車結構件廠房及綜合樓項目210,519,000164,158,422.97大亞灣發展和改革局2016-441303-36-03-003606號惠灣建環審
[2016]59號
7補充營運資金項目450,000,000400,000,000.00----
總計1,432,106,2001,223,181,733.33

如本次實際募集資金不能滿足擬投資項目所需的資金需求,缺口部分由公司以自籌方式解決;如項目以公司自籌資金已經作了先期投資或將進行先期投資,公司將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該等項目的自籌資金,並用於後續剩餘投入。

三、募集資金置換先期投入的實施

為把握市場發展機遇,在本次公開發行股票募集資金到位前,公司根據經營實際情況,以自籌資金對募集資金投資項目進行了先行投入。截至2017年4月20日,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際投資額為人民幣310,459,571.20元,具體運用情況如下:

序號項目名稱投資總額募集資金承諾投資金額截止2017年4月20日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金額擬置換金額
1惠州動力鋰電池精密結構件項目345,588,000295,171,495.56224,303,911.81224,303,911.81
2深圳動力鋰電池精密結構件擴產和技改項目149,771,600127,921,997.19----
3西安動力鋰電池精密結構件擴產和技改項目103,771,80088,632,931.1323,964,059.3923,964,059.39
4上海動力鋰電池精密結構件擴產和技改項目99,641,60085,105,270.13----
5鋰電池精密結構件研發中心建設項目72,814,20062,191,616.3562,191,600.0062,191,600.00
6新能源汽車結構件廠房及綜合樓項目210,519,000164,158,422.97----
7補充營運資金項目450,000,000400,000,000.00----
總計1,432,106,2001,223,181,733.33310,459,571.20310,459,571.20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對公司截至2017年4月20日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情況進行了專項審核,出具了《科達利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報告的鑒證報告》(瑞華核字【2017】48320013號)。

上述置換經保薦機構發表同意意見后正式實施。

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是為了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度需要,符合公司的發展利益。募集資金的使用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本次擬置換金額與公司發行申請文件中的內容一致,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六個月,符合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法規的要求。

四、審核意見

1、董事會決議情況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同意以首次公開發行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310,459,571.20元。

2、獨立董事意見

經審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有助於加快募投項目建設,符合公司發展和全體股東利益的需要。公司本次使用募集資金置換已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未與募投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投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況。同意公司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自籌資金。

3、監事會意見

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建設的自籌資金,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資金置換的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六個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對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進行置換。

4、會計師事務所意見

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對公司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實際使用自籌資金情況進行了專項審核,出具了《科達利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報告的鑒證報告》(瑞華核字【2017】48320013號),鑒證意見為:「上述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報告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深圳證券交易所頒布的《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等有關要求編製。」

5、保薦機構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對該事項進行了核查,出具了《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科達利實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核查意見》。保薦機構認為:本次科達利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事項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置換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六個月,符合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2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和《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制度》等相關法規的要求;本次募集資金置換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實施,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之情形。本保薦機構同意科達利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自籌資金事項。

五、備查文件

1、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臨時)會議決議;

2、公司獨立董事關於相關事項發表的獨立意見;

3、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臨時)會議決議;

4、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出具的瑞華核字【2017】48320013號《科達利以自籌資金預先投入募集資金投資項目情況報告的鑒證報告》;

5、保薦機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科達利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達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6月3日

證券代碼:002850 證券簡稱:科達利 公告編號:2017-021

深圳市科達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關於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信息披露的內容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募集資金基本情況

經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關於核准深圳市科達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批複》(證監許可【2017】204號)核准,深圳市科達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或「科達利」)首次公開發行3,500萬股人民幣普通股,發行價格為每股37.70元,募集資金總額為人民幣1,319,500,000.00元,扣除發行費用合計人民幣96,318,266.67元,募集資金凈額為人民幣1,223,181,733.33元。瑞華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夥)已對公司首次公開發行股票的資金到位情況進行了審驗,並出具瑞華驗字【2017】48320001號《深圳市科達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驗資報告》。

公司已對募集資金採取了專戶存儲,並與專戶銀行、保薦機構簽訂了《募集資金專戶存儲三方/四方監管協議》。

二、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情況

為提高公司閑置募集資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現金資產收益,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在保證日常經營運作資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資風險的情況下,擬使用額度不超過3.5億元人民幣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的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該額度在董事會審議通過之日起12個月內可以滾動使用。公司將按照相關規定嚴格控制風險,對理財產品進行嚴格評估,擬購買投資期限不超過12個月的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暫時閑置募集資金擬投資的產品須符合以下條件:

1、安全性高,滿足保本要求,產品發行主體能夠提供保本承諾;

2、流動性好,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計劃正常進行。

上述產品不得用於質押,產品專用結算賬戶不得存放非募集資金或用作其他用途,開立或註銷產品專用結算賬戶的,公司將及時報送深圳證券交易所備案並公告。

董事會審議通過後,公司董事會授權公司董事長在額度範圍內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並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於):選擇合格的理財產品發行主體、明確理財金額、選擇理財產品品種、簽署合同等,同時授權公司管理層具體實施相關事宜。

三、投資風險分析及風險管理措施情況

1、投資風險

(1)主要受貨幣政策、財政政策、產業政策等宏觀政策及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發生變化的影響,存有一定的系統性風險。

(2)相關工作人員的操作失誤可能導致相關風險。

2、針對投資風險,擬採取措施如下:

(1)嚴格篩選投資對象,選擇信譽好、規模大、有能力保障資金安全,經營效益好、資金運作能力強的公司所發行的產品。

(2)公司將實時分析和跟蹤產品的凈值變動情況,如評估發現存在可能影響公司資金安全的風險因素,將及時採取相應措施,控制投資風險。

(3)獨立董事、監事會有權對資金使用情況進行監督與檢查。公司審計部根據謹慎性原則對各項投資可能的風險與收益進行評價,向董事會審計委員會報告。

(4)公司將根據深圳證券交易所的有關規定,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四、對公司的影響

在保證募集資金投資項目建設和公司正常經營的情況下,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不會影響公司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主營業務的正常開展,同時可以提高資金使用效率,獲得一定的收益,為公司及股東獲得更多的回報,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

五、審核意見

1、董事會決議情況

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同意使用額度不超過3.5億元人民幣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購買安全性高的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同時授權公司董事長在額度範圍內行使該項投資決策權並簽署相關法律文件,公司管理層具體實施相關事宜。

2、獨立董事意見

經審核,獨立董事認為: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決策程序符合證監會《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2015 年修訂)》及《公司募集資金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公司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投資於安全性高、低風險的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有利於提高閑置募集資金的使用效率和現金管理收益,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也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和損害公司股東利益的情形。我們同意公司使用不超過3.5億元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

3、監事會意見

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在保障投資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3.5億元人民幣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用於現金管理即購買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能夠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不會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相關審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因此,我們同意公司使用部分暫時閑置募集資金用於現金管理即購買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並同意將該議案提交至股東大會審議。

4、保薦機構的核查意見

保薦機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對該事項進行了核查,出具了《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科達利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保薦機構認為:科達利以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已經公司第二屆董事會第十九次(臨時)會議、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臨時)會議審議通過,獨立董事亦發表了明確同意意見,符合《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小企業板上市公司規範運作指引》、《上市公司監管指引第 2 號—上市公司募集資金管理和使用的監管要求》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範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截至目前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

保薦機構同意科達利上述使用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事宜,同時,提醒公司必須在理財產品的發行主體提供保本承諾後方可進行實施,同時不得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開展。

六、備查文件

4、保薦機構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國際金融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科達利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核查意見》。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達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6月3日

證券代碼:002850 證券簡稱:科達利 公告編號:2017-022

深圳市科達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臨時)會議決議公告

一、監事會會議召開情況

深圳市科達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臨時)會議通知於2017年5月26日以電子郵件、書面形式送達全體監事;會議於2017年6月2日在公司會議室以現場投票表決方式舉行。會議由監事會主席王少權先生主持,應到監事三名,實到監事三名。會議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

二、監事會會議審議情況

(一)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公司本次以募集資金置換預先投入募投項目建設的自籌資金,沒有與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實施計劃相抵觸,不影響募集資金投資項目的正常進行,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投向和損害股東利益的情形;本次募集資金置換的時間距募集資金到賬時間未超過六個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規範性文件的規定。因此,監事會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資金對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進行置換。

《關於使用募集資金置換預先已投入募投項目的自籌資金的公告》詳見2017年6月3日的《證券時報》、《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資者查閱。

表決結果: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二)審議通過了《關於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議案》。

經審核,監事會認為:在保障投資資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額度不超過3.5億元人民幣的暫時閑置募集資金用於現金管理即購買銀行保本型理財產品,有利於提高資金使用效率,能夠獲得一定的投資效益,不會影響募集資金項目建設和募集資金使用,不存在變相改變募集資金用途的行為,符合公司和全體股東的利益,不存在損害公司及全體股東,特別是中小股東的利益的情形;相關審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

《關於使用暫時閑置募集資金進行現金管理的公告》詳見2017年6月3日的《證券時報》、《證券報》、《上海證券報》和《證券日報》及巨潮資訊網(http://www.cninfo.com.cn),供投資者查閱。

表決結果:贊成3票、反對0票、棄權0票。

三、備查文件

(一)《公司第二屆監事會第十三次(臨時)會議決議》;

(二)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深圳市科達利實業股份有限公司

監事會

2017年6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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