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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上春樹:我為什麼要三十五年如一日,日日堅持跑步

開始作家生涯之際,村上春樹也開始長跑。從夏威夷的考愛島,到馬薩諸塞的劍橋;從村上市的鐵人三項賽,到希臘馬拉松長跑古道……他的《當我談跑步時,我談些什麼》也被眾多長跑愛好者譽為「跑步聖經」。

作為作家,而非職業運動員,村上春樹為什麼要35年如一日,日日堅持跑步?跑步給他帶來了什麼,對他的職業生涯有何助益?在村上春樹新近上市的自傳性作品《我的職業是小說家》中,村上坦白而真誠地回答了這個問題——

世上許多人好像都以為,作家的工作無非是坐在書桌前寫寫字,大概跟體力沒什麼關係,只要有那麼點敲擊電腦鍵盤(或者在紙上運筆)的指力,不就綽綽有餘了嗎?作家嘛,本來就是不健康、反社會、反世俗的存在,根本不用維持健康啦、健身啦。這樣的想法在世間已根深蒂固。我在一定程度上也能理解這種說法,似乎不能簡單地把它說成對作家形象的刻板成見,一腳踹到一邊去。

然而實際上試一試就會明白,要每天五六個小時枯坐在書桌前,孑然一人面對著電腦顯示屏(當然,就算是坐在柑橘箱前,面對著四百字一頁的稿紙也無所謂),集中心力,搭建起一個個故事,那需要非同尋常的體力。年輕時還不算太困難。二三十歲的時期,體內充盈著生命力,就算苛酷地驅使肉體,它也不會發出怨言。一有需要,專註力也能簡單地招之即來,還可以維持在高水平。年輕真是一件妙不可言的事啊——儘管叫我再來一遍的話,未免令我為難。

然而遺憾得很,隨著中年時代的到來,體力會漸漸衰落,爆發力逐漸下降,持續力也逐步減退。肌肉退化,多餘的贅肉卻越來越多。「肌肉易減,贅肉易增」,這成了我們身體的一道悲痛的命題。為了彌補這種減退,為了維持體力,就需要持續不斷地作出人為的努力。

而且,體力下降的話(這也無非是泛泛之論),思考能力也會隨之表現出微妙的衰退。思維的敏捷和精神上的靈活都會逐漸喪失。

我在接受某位年輕作家採訪時曾經說過:「作家要是長出贅肉的話,就算完蛋了。」這當然是極端的說法,無疑也有例外。不過我多多少少覺得,這麼說似乎並無大礙,不管那是物理上的贅肉,還是隱喻中的贅肉。許多作家會通過提高寫作技巧和心智上的成熟來彌補這種自然的衰退,但這麼做也是有限度的。

根據最近的研究,腦內海馬體產生的神經元的數量,可以通過有氧運動得到飛躍性的增加。所謂有氧運動,是指游泳和跑步這類時間長、運動量適度的運動。不過,像這樣新生的神經元如果置之不理的話,會在二十八小時后悄然消逝,沒有任何用武之地。實在太可惜了。可是,如果給這些新生的神經元知性的刺激,它們就會被激活,與腦內網路相互結合,成為信號傳遞組織的有機部分。腦內網路會變得更加寬廣、更加綿密。學習能力與記憶能力就會得到提高。這樣一來,隨機應變地轉換思維方式、發揮不同尋常的創造力,就將變得簡單易行。較為複雜的思考和大膽的構想也將成為可能。

換句話說,在日常生活中將運動與知性的作業相互結合,會對作家的創作活動產生理想的影響。

我成為專業作家后便開始跑步(正式跑起來,是在寫《尋羊冒險記》的時候),自那以來三十多年,差不多每天都跑步或游泳一個小時,已經成了習慣。大概是因為身體結實吧,其間從來沒有大的健康失調,也不曾弄傷腰腿(只有一次因為打壁球導致肌肉撕裂),幾乎沒出現過空白期,每天堅持跑步至今。一年跑一次全程馬拉松,還出場參加鐵人三項賽。

也有人表示欽佩:每天都堅持跑步,好堅強的意志呀。可是要讓我來說,每天堅持坐電車上班的工薪階層,體力消耗才叫厲害呢。比起坐一個小時高峰期的電車,想跑步的時候到外邊跑上一個小時,根本就不算一回事。也並不是意志堅強。我本來就喜歡跑步,僅僅是習慣性地堅持對自己胃口的事情而已。無論意志力多強,不對胃口的事也絕不可能連續做上三十年。

這種生活不斷積累,我總會感到身為作家的能力似乎點點滴滴地提高了,創造力也變得更加牢靠和穩定。儘管無法拿出客觀數值來說明,「瞧瞧,到這個數字啦」,心裡卻有一種自然而真實的感觸。

即便我這麼說,周圍許多人卻根本不予理會,冷嘲熱諷的反而比較多。尤其是十多年前,人們幾乎不理解這類事情。甚至還到處被人說:「每天早上都跑步的話,身體太健康,可寫不出像樣的文學作品喲。」文藝界平白無故地有一種風潮,就是壓根兒瞧不起體育鍛煉。談起「維持健康」來,好像大多數人會聯想到渾身肌肉的壯漢,其實為了維持健康在平日里做做有氧運動,和使用器械塑造肌肉的健美運動可是大不相同。

每天跑步對我來說有怎樣的意義?其實連我自己在很長一段時期內都不太清楚。每天都跑步的話,身體自然會變得健康。可以消除脂肪、生出勻稱的肌肉,還可以控制體重。然而,並非僅僅如此。我一直有這種感覺。它的深層肯定還有更為重要的東西。但那「東西」究竟是什麼?我自己也不知其詳,連自己都不知其詳的東西是無法向他人說明的。

不過,就這麼稀里糊塗的,我居然把跑步的習慣執著地堅持了下來。三十年可是漫長的歲月,要始終不渝地把一個習慣維持下來,還是需要相當努力的。這種事是怎麼做到的呢?因為我覺得跑步似乎具體而簡潔地把幾項「我這一生中非做不可的事情」表象化了。我有這種雖然粗略卻十分強烈的真實感。所以即便心裡想「今天身體很不舒服,不太想跑步啊」,我也會告誡自己:「這對我的人生而言,可是無論如何非做不可的事。」幾乎是無須理由地去跑。有一句話至今不變,對我來說就像禱語一般,那就是「這對我的人生而言,是無論如何非做不可的事」。

我並不是認為「跑步本身是好事」。跑步無非就是跑步,與好壞沒有關係。假如你討厭跑步,就沒有必要硬著頭皮去跑。跑也罷不跑也罷,這種事情都是個人的自由。我並非在倡導:「來呀,大家都來跑步吧!」走在冬日清晨的街頭,看見高中生集體在外邊跑步,我就不由得心生同情:「真可憐,他們當中肯定有人不愛跑步呀。」真的。

只不過在我心中,跑步這一行為具有十分重大的意義。其實對我來說,對我將要做的事情來說,它在某種形式上是必要的行為,這種自然的認識一成不變地存在於我心中。這樣的思想自始至終從背後推動我向前。嚴寒的早晨,酷暑的正午,身體疲倦興緻不高的時候,它溫和地鼓勵著我:「來吧,今天也加把勁,跑一圈去。」

不過,讀了那篇關於神經元形成的科學報道,我重新認識到自己此前所做的事情和真實的感受(體感),在本質上並沒有錯。不如說我深深感到,細心聆聽身體誠實的感受,對從事創作的人來說是一項重要的工作。無論是精神還是頭腦,歸根到底都是我們肉體的一部分。不太清楚生理學家是怎麼闡述的,但讓我來說的話,精神、頭腦和身體之間並沒有一條涇渭分明的界限。

小說家的基本工作是講故事。而所謂講故事,就是要下降到意識的底層去,下降到心靈黑暗的底部去。要講規模宏大的故事,作家就必須下降到更深的地方。這就好比想建造高樓大廈,地基就必須越挖越深。而越是要講周密的故事,那地下的黑暗就越濃重深厚。

作家從那片地下的黑暗中尋覓自己需要的東西,即小說需要的養分,帶著它返回意識的上層領域,並且轉換成文章這種具備形體和意義的東西。那片黑暗之中,有時會充滿危險。

棲息在那裡的東西往往會變幻各種形象,蠱惑人心。加上既沒有路標又沒有地圖,有些地方還被打造成了迷宮,如同地底洞窟一般,所以稍一疏忽便會迷路,可能再也無法返回地面。在那片黑暗中,集體無意識與個體無意識混作一團,太古與現代融為一體。我們將它未加解剖地帶回來,有時那一大包東西說不定就會產生危險的結果。

想同那種深厚的黑暗之力對抗,並且日復一日地面對種種危險,就需要強韌的體能。雖然無法用數值表明究竟要強韌到何種地步,但強韌肯定遠遠好於不強韌。而且這所謂的強韌,並非與他人相比如何如何,而是對自己來說是「滿足需要」的強韌。我通過每日堅持寫小說,點點滴滴地體悟和理解了這個道理。心靈必須儘可能地強韌,而要長期維持這心靈的強韌,就必須增強、管理和維持作為容器的體力。

這種心靈的強韌並非與生俱來,而是後天獲得的東西。我通過有意識地訓練自己,才掌握了它。進一步說,只要有心去做,即便不說是「輕而易舉」, 至少誰都能通過努力在一定程度上掌握。當然,說到這種強韌,它就像身體的強韌一樣,不是要同他人較量競爭,而是為了讓此時此刻的自己保持最佳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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