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王心凌發千字長文怒斥前男友 要求還原私密照始末

王心凌發千字長文怒斥前男友 要求還原私密照始末

駱知秋2017-08-10 15:00:14明星

QQ空間新浪微博百度貼吧人人網微信更多分享

王心凌和姚元浩

據台灣媒體報道,藝人王心凌日前捲入私密照外流風波,前男友姚元浩坦承是拍攝者,繼女方表示提告后,男方近日突然打破沉默表示希望提告,正當外界一頭霧水時,8月10日,王心凌在臉書發出千字長文提出了對姚元浩的四點質疑,公開還原整件事情的來龍去脈:「7月25日,我心中始終存在的一顆未爆彈,終於爆發」。

王心凌稍早前在臉書發文,坦言從當初知道有這張照片后,一顆心一直懸著,原以為照片已經被刪除,沒想到一年多前突然在網路上出現,甚至照片被寄去報社,隱瞞已久的事情終於爆發,她也提出四點質疑:「為什麼刪除的照片會流落在網路上」、「為什麼事發之後承認照片是他拍的,但就無關痛癢不再理會」、「為什麼事情被報導引起大眾討論后,一聲道歉那麼難」、「正常男人在承認之後,下一個動作不是應該說怎麼善後,才叫承擔嗎。」

整件事情爆發后,王心凌說3天得到了對方的道歉,15天得到拜託提告的聲明,但外界正反聲浪都有,有人質疑她本人看過照片、小題大作、對號入座,但她表示:「我雖然是公眾人物但不代表我的私領域可以在未經我本人同意下被公開」,更清楚知道這件事我不面對,就永遠不放過我」,至於網友認為在炒新聞的說法,她不解反問:「演唱會根本不在台灣,誰會因為這樣的新聞去買票?為什麼要用這麼爛的方式炒新聞?」

王心凌指控道:「整起事件荒謬又醜惡」,痛批該道歉的不道歉、該解決的不解決,但荒唐的雜音卻不斷被放大,甚至開始泯滅良心的說謊」。回想事發至今,她懊悔最剛開始就是「該報警的時候我沒報警」、「該提告時我沒告」,假如第一時間報警,拍攝者也就是說會一人承擔的姚元浩就會被查,卻因為一時心軟最終風波如滾雪球般擴大,她說:「我一直在等著一個道歉和到底要怎麼承擔的具體行動。」

如今15天過去了,王心凌等到的是對方「麻煩你一定要提告」的說法,這句話在她看來可笑又可憐,「因為照片的拍攝者是誰,大家都知道了,不用藉由報案去抓人,當初沒報案,現在更不用」,她說律師曾經說過可以照拍攝者,但依舊因為狠不下心和前男友對簿公堂,也澄清經紀人從來沒有跟對方坐下來討論過照片。

最終王心凌做出決定,不論姚元浩是要報警、提告、翻遍手機或電腦雲端,她表示:「他終究要給我也給媒體一個正式的交代,或許一切都來得太遲,傷害也已經造成,但我願意再給他一次證明自己的機會」,往後她將不再多做任何說明,一切靜待男方從法律途徑找出真相,我決定往前看了,人生很短,不要再把時間浪費在不必要的人事物上了。」

王心凌臉書全文:

七月二十五號,我心中始終存在的一顆未爆彈,終於爆發。

從當初知道有這張照片,以為被刪除,到一年多前在網路上出現,一直到照片被人寄去報社,事情爆發。

我不解,當初說刪除的照片,為什麼會流落在網路上?

我不解,事發之後承認了照片是他拍的,但就繼續無關痛癢的不再理會,沒有任何錶示。

我不解,即便當初兩人曾經討論,當事情被媒體報導引起大眾討論之後,一聲道歉為什麼那麼難?

我不解,正常男人在承認了是自己所做的事情之後,下一個動作不是應該告訴我,他要怎麼善後,才叫做承擔嗎?

3天之後,我獲得了一個要我「一起面對」的道歉;15天之後,我獲得了「拜託我告他」的聲明。

有人說,我看過照片。

我的確看過,但是在事情發生之後。

有人說,那照片沒什麼何必小題大作。

我雖然是公眾人物但不代表我的私領域,可以在未經我本人同意下被公開。

有人說,看不出臉的照片為何要自己對號入座承認。

我知道,這件事我不面對,就永遠不會放過我。

有人說,我是為了演唱會在炒新聞。

可笑的是我的巡迴演唱會根本不在台灣,況且到底有誰會因為這樣的新聞而想要去買演唱會的票?我為什麼要用這麼爛的方式炒新聞?(這麼荒唐無腦的推論,卻被網友們當成自己的洞見,大肆抨擊我和我的公司)

有人說,我是最大的獲利者。

我一點也看不出,這樣的事情可以從哪裡獲利?

這整件事情都荒謬又醜惡。

該道歉的不道歉,該解決的不解決,不該出現的雜音不斷被放大,甚至開始泯滅良心的說謊。

這件事情一發生,該報警的時候我沒報警,因為報了警,要查的人第一個就是拍攝者,也就是說他會一人承擔的姚元浩先生。

這件事情,應該要告的時候,我沒告,因為我始終無法狠下心對一個曾經在一起過的人提起訴訟,不論是分手前或是分手后。

我一直在等著一個道歉和到底要怎麼承擔的具體行動。

媒體新聞曝光十五天之後,終於,我看到了報警和提告的動作。

姚先生前往刑事局報案並提告,希望藉此揪出散布照片的真兇。他明明早就可以去做的事情,卻任由輿論吵翻、網友罵遍,最後才願意去面對處理。

但終於,有一件事情我獲得了應有的對待。

我不知道這算不算是遲來的正義,起碼,該承擔的人終於有了第一步的動作。

而這一切本該在15天前,就由當初肇事者去收拾殘局的。

這一切不該在媒體輿論延燒15天之後,對雙方都造成無可抹滅的傷害之後,才開始找尋真相。

我始終認為,現在我不需要報案,因為照片的拍攝者是誰,大家都知道了,不用藉由報案去抓人,當初沒報案,現在更不用。

「麻煩你一定要提告現在看來是多麽可笑又可憐。

我的律師告訴我,我可以告一個人,就是承認照片的拍攝者--姚元浩先生。

藉由這個提告,讓他不得不去面對問題,找出真兇來自清。

我始終無法因為要找到散布照片的真兇,而和前男友對簿公堂。這件事情我狠不下心,也做不出來。

姚元浩先生無法解釋照片怎麼流傳出去,所以他可以報案去追查去提告網路上散布的人,這件事情早就該做而沒做。

我那兩位從來沒有跟姚先生坐下來討論過照片這件事情的經紀人,每天都要被關心的媒體問到,你們到底要不要告姚元浩?

在歷經這麼多天的煎熬和一團爛帳之後,

我的決定是:

我希望看到這個人,誠意地去解決這件事情。不論他報警他提告他把所有曾經置換的手機找回或電腦或雲端翻遍。

他,終究要給我也給媒體一個正式的交代。

也許一切都來不及,也許對彼此的傷害都無可彌補。起碼,他做出了第一步。

但我願意再給他一次證明自己的機會。

最後,要謝謝媒體朋友對我的關心,在這件事情上,我們不想再浪費社會資源的去做任何的說明了。

一切,就讓姚先生去從法律途徑找出真相吧。如果他真心有想的話!

但我決定往前看了,人生很短,不要再把時間浪費在不必要的人事物上了,謝謝大家。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