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教委制定《關於做好2017年天津市國中招生工作的指導意見》,要求各區教育行政部門根據本地區實際情況制定招生計劃,確保所有國小畢業學生順利升入國中學校。同時,規範民辦國中學校招生工作,民辦校不得採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學生。
■ 特長生不得超過本區招生人數的5%
■ 嚴禁私自招生,堅決治理亂收費
民辦校■ 在核定的招生計劃與範圍內招生
■ 有寄宿條件的民辦校可跨區招生
■ 面向全市招生的寄宿制民辦校要在網上統一報名
■ 不得組織統一筆試或任何變相的統一知識性考試
根據《指導意見》,本市將啟用「天津市義務教育入學管理平台」,面向社會統一發布市、區兩級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公布招生工作流程,宣傳老百姓身邊好學校,提高義務教育學校招生入學工作的信息化管理水平。依託「天津市中國小學籍管理系統」,對六年級學生升學信息統一進行規範採集。今年,面向全市招生的寄宿制民辦校要依託該平台實現網上統一報名,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對其招生錄取工作進行全程監督管理。
按照相關要求,2017年各區招收特長生比例不得超過本區國中總招生人數的5%,各區教育行政部門嚴格執行市教委統一規定的時間表和招生工作程序,嚴禁學校私自招生,堅決禁止國中學校舉辦重點班、實驗班,堅決治理亂收費。
此外,各區教育行政部門要加強對民辦國中學校招生工作的指導與管理,進一步規範民辦學校招生工作。
一是指導民辦學校在核定的招生計劃與範圍內招生,有寄宿條件的民辦學校可跨區招生。
二是要規範民辦學校面談程序和方法。民辦學校要根據學生的綜合素質,兼顧面談表現綜合評價,選擇符合條件的學生。不得採用統一筆試或者任何變相形式的統一知識性考試方式選拔學生。
三是加強監督。各區要成立招生監督工作小組,對民辦學校招生的全過程進行有效地監督。
四是所有民辦學校要面向社會公布招生相關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強化招生工作的透明度。
編輯 | 霍然
來源 | 天津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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