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earch
尋找貓咪~QQ 地點 桃園市桃園區 Taoyuan , Taoyuan

利用鑒識科學重建犯罪現場

「神探」的名譽其實要歸功於鑒識科學的發展,利用鑒識科學重建犯罪現場,並固定證據,是刑偵技術發展的方向。

從警40餘年,許多疑難案件由不可能變為可能,刑偵鑒識科學就是這樣。我也從中積累了不少經驗,收集到許多珍貴的資料。」2016年12月12日,在政法大學法庭科學技術鑒定研究所,《方圓》記者專訪被譽為「華人第一神探」的李昌鈺博士,李昌鈺博士如此說道。

針對2016年的兩起轟動全國的也是曠日持久的大案:甘肅白銀案、聶樹斌案,李昌鈺也發表了自己的一些看法。「過去是把現場帶到實驗室,現在是用實驗室找到現場。」李昌鈺指出,「神探」的名譽其實要歸功於鑒識科學的發展,利用鑒識科學重建犯罪現場,並固定證據,是刑偵技術發展的方向。

21世紀的「神探」們

「神探」一詞,在各種影視作品中經常出現,被賦予這個稱呼的人,通常有著一雙善於發現細節的眼睛以及高超的破案手段,他們發掘一切可能性,抽絲剝繭、鍥而不捨地探尋並揭露事物的真相。

李昌鈺可以稱得上「神探」。自上世紀七十年代投入刑事鑒識科學界以來,李昌鈺先後在美國各州與全球17個國家參與調查6000多起重大刑事案件,平均每年處理300多個案件。在李昌鈺的身上,有太多看似不可能破解的案件在其敏銳的洞察下成了可能。他遵循「讓證據說話,對歷史負責」的宗旨,充分利用刑事鑒識科學,破獲一起又一起案件。

隨著鑒識科學發展迅速,國內也相繼湧現出一批「神探」。

例如人稱「神筆馬良」的刑偵專家張欣,這名公安局裡的「畫家」,通過高超的畫像技術和長期的實踐,協助各地警方破獲包括「呼格案」「甘肅白銀案」在內的318起案件。在他參與破獲的案件中,一名罪犯還曾因為他畫的模擬畫像與自己太像,被嚇得懸樑自盡。在「呼格案」中,張欣根據倖存者的描述,畫出了疑犯「彎眉、三角眼、小嘴」的面部特徵,助警方順利抓住了該案的真兇,為後來該案的平反起到巨大作用。

又如「鄂東神探」王子強,從事法醫工作20餘年,曾憑藉一撮茶葉末破獲疑難命案,也曾通過火災現場灰燼中篩出來的兇器,找到犯罪嫌疑人。王子強組建的黃岡市DNA實驗室,為偵破各類疑難案件,提供了大量有力證據。

從事法醫檢驗鑒定工作20餘年,被稱作北京警察中的「李昌鈺」的左芷津。凡是發生重特大刑事案件,他都會及時趕到現場,一直工作到現場勘查完畢。平均每年,左芷津出現場的次數就達到兩百多次。

作為一名鑒識技術人員,左芷津對案發現場的任何一個蛛絲馬跡都不放過。在一起入室盜竊案偵查過程中,他利用DNA技術,成功地從被現場勘查人員忽視的一盆洗澡水中提取了物證,並成為抓獲罪犯的最有力證據。

對於刑事鑒識工作,他認為,這並非單純的技術工作,「要考慮到各種偵查手段和各種技術手段的運用,什麼時候用什麼樣的人去,什麼時候要用什麼樣的技術,都裝在腦子裡,根據現場不同的情況,發揮出它的作用。」

21世紀的「神探」,更多地開始利用鑒識科學,而不是單靠邏輯推理來破案。

鑒識科學,又稱鑒證科學,一般用於刑事案件偵破中,研究對象是與罪案有關的事物,也就是一般所稱的「證據」。鑒識科學廣義上包括刑事化學、刑事工程學、刑事攝影學、法醫學、刑事牙醫學、指紋學、刑事血清學、文書鑒定、筆跡鑒定、槍彈鑒識、工具痕迹鑒定、刑事昆蟲學、刑事骨骼學、影像處理技術等。鑒識人員把由罪案現場收集得來的證據進行處理和分析,通過觀察、分類、對比、並利用先進的科學方法來量度,估計、解析數據,最後推斷出合理的結論,作為證據呈上法庭。

鑒識科學是現代科學技術在刑事訴訟領域具體應用的學科,它的發展始終與現代科學技術發展同步。

19世紀下半葉,隨著工業革命的進步,現代意義上的鑒識科學也隨之形成。但從淵源上說,鑒識科學是一門十分古老的學說,例如在,通過指紋辨別犯人早在春秋戰國時期就有實踐了。公元前407年,魏國頒布的《法經》中就記錄了指紋的辨別方法。宋代提點刑獄官宋慈編著的《洗冤集錄》五卷,是世界歷史上的第一部法醫學專著。《三國志·吳書》中還記載了一個關於鑒識科學的故事:吳國太子孫登出遊時,差點被彈丸攻擊,下屬逮捕了一名嫌犯,並且要對他用刑時,孫登取來差點打中他的彈丸和嫌犯袋中的彈丸比對上面的痕迹,比對結果不符,孫登便將他釋放了。

有人誤以為鑒識科學是法醫學的一部分,然而鑒識科學與法醫學並不相同。或許正是因為18世紀及19世紀初期,從事鑒識工作的人大部分都在大學或研究所法醫學系內工作,但自20世紀初起,鑒識科學有了極大的發展,許多新的科學在鑒識科學的需求下一一誕生,法醫學也漸漸變成鑒識科學的一部分。

從國內鑒識科學發展現狀來看,DNA技術、生物晶元技術、指紋自動識別技術以及信息電子技術等發展速度最快。

最開始的DNA技術比較粗糙,因為DNA易降解,所以收集到的DNA都不完整,通過DNA破案的案例很少。然而隨著時代的發展,國內的最新DNA檢驗技術,已經能夠對YNTR和STR等DNA上超過20個位點進行檢驗,可以檢驗並分析15年內的遺骸、35年內的斑跡以及6周內的腐敗組織。

在2015年國內開展的專項打拐工作中,警方檢測的DNA標本超過10萬份,幫助數百位被拐兒童找到了親生父母。當前,國內各地刑偵部門先後建立了DNA檢測實驗室。甘肅白銀案中,警方就是通過對DNA中Y染色體的檢驗,發現城河村高氏家族有作案嫌疑。在提取犯罪嫌疑人高承勇指紋和DNA后,通過比對,警方很快發現他的指紋和命案現場指紋高度吻合,然後對他實施抓捕,讓案件28年後得以告破。

除了DNA技術,還有生物晶元技術,在物證鑒定中也發揮著極其重要的作用。以往警方取得現場物證時,極易出現失誤,一方面,取證帶回實驗室時容易出錯,另一方面物證在途中容易受到污染,影響最終分析結果。現在通過生物晶元儀器,能夠直接在案發現場分析血液、唾液以及頭髮等物證中的生物特徵,並很快得出結果。

還有指紋自動識別技術、信息技術、聲紋鑒定技術、人像技術等,也在刑偵工作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1996年6月至1999年4月間發生在廣東、廣西等地的成瑞龍殺人案便是利用指紋自動識別技術和信息技術得以偵破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成瑞龍在犯案10起殺害13人後就消失了,為了躲避追捕,他不說家鄉話,切斷與外界熟人的一切聯繫。他甚至整容,多次改名,並經常上網了解警方通緝信息。2005年,成瑞龍化名「周全」,因搶劫罪在江西被捕入獄。2009年,南昌警方通過技術手段,通過網上信息系統查詢,發現正在江西一所監獄服刑的「周全」,與佛山市公安局提供的成瑞龍指紋等各方面信息相符,南昌市警方立刻通知監獄控制住「周全」。經過6個小時的審訊,「周全」供認了犯罪事實,承認自己是逃匿13年的成瑞龍。

從事刑事鑒識工作多年、被許多人譽為「神探」的北京人民警察學院原院長左芷津深切地感受到,隨著犯罪手法的日新月異,鑒識技術如果不提高,就無法跟上時代的步伐。「學不到深刻的東西,就不能保證技術水平能適應發展比較快的局面;掌握了這些東西,才能在一個複雜的現場當中,利用這些技術和技能,解決案件中存在的難題。」

「與發達國家相比,在DNA技術等鑒識科學技術上並不落後。」左芷津認為,對於從事鑒識科學工作的人來說,「沒有不留痕迹的現場,也沒有天衣無縫的偽裝。」

隨著鑒識科學的發展,國內大量疑難案件不再「疑難」,許多地方也湧現出類似李昌鈺、張欣、左芷津這樣的「神探」。然而,科學的發展也帶來一些新問題。

安徽財經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蔣鵬飛指出,像DNA檢測、數據挖掘、GPS監控等科技方法成為刑事案件中常用的方法。科技方法與偵查取證的聯姻有力提升了偵查機關的偵查能力,但同時也會帶來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乃至一般公民人權的可能。「比如,偵查機關利用DNA檢測技術對無合理犯罪嫌疑的普通公民進行撒網式的強制偵查即是如此。高科技本身具有的高度客觀性與確實性,也十分容易使刑事司法人員產生輕信與盲信的心態,以致忽視對其進行審查與甄別,這不僅會誤用科技手段,而且也會給那些有高科技之名但卻無相應科學品質的『垃圾科技』進入刑事訴訟大開方便之門。」

蔣鵬飛的憂慮不無道理。2010年,美國舊金山的鑒證實驗室就發生過證據被盜的醜聞,因而關門大吉。美國一個名為「清白計劃」的民間司法團體指出,自1989年以來,在美國261宗依靠DNA檢測技術證明無罪的案件里,有半數以上的錯判都是因為使用了「未經認可,或不恰當的刑事鑒證技術」。

自從DNA檢測技術普遍運用以來,主張隱私權保護的人士就開始發出警告,擔心此後所有人都可能被視為犯罪嫌疑人。隨著DNA資料庫的不斷更新與擴大,偵查人員不僅可以確認與犯罪現場證據完全吻合的DNA序列,還能找出與其基因排序相近的樣本,只要在資料庫搜索一下,就會出現一大堆犯罪嫌疑人,因為同一宗族的人彼此DNA序列相似,自然也都會變成警方注意的對象。這樣一來,警方不僅在排除無辜人士上要花費巨大成本,而且也容易在偵查過程中侵犯無辜人士的權利。

2016 年 9 月 22 日,位於深圳市大鵬新區的首個、全球第四個國家級基因庫正式運營,這也是唯一獲批籌建的國家基因庫。(圖片來源:CFP)

人民公安大學教授張惠芹認為,雖然鑒識科學和司法鑒定水平與發達國家相比並不滯后,但受各種因素影響,仍然有基層專業技術人員欠缺、辦案能力及技術水平不足的情況,也會出現一些有爭議的案件。對於運用鑒識科學來為刑事案件取證的人來說,法律意識淡薄、證據意識不強、操作能力差、現場勘查不細等都將成為致命的因素。

張慧芹還表示,長期以來,國內鑒識科學領域還存在司法鑒定服務與司法實踐需要不相適應的情況,主要表現在鑒定機構林立,鑒定人員眾多,鑒定從業人員條件、資格標準不一,專業技能、職業道德、法律素質良莠不齊等問題上。部分地區司法鑒定質量較低,甚至時有虛假鑒定、人情鑒定現象發生,在一定程度上阻礙了司法鑒定活動和司法鑒定學科的發展。

在張惠芹看來,司法鑒定機構應當具有獨立於訴訟當事人的中立地位和社會公益性質,依法獨立實施鑒定活動,不受來自行政的、經濟的和其他因素的干擾,也體現鑒定結論的權威性和公信力。而司法鑒定人員應當科學、客觀、獨立、公正地從事司法鑒定活動,不受經濟利益的驅動,杜絕「人情案」、「關係案」和「糊塗案」,以高水平高質量的鑒定意見服務於社會。

張惠芹建議,應通過全面調研,摸清社會鑒定機構現狀與存在的問題,提高鑒定機構的工作質量。

法律如何規範鑒識科學的發展

隨著法治建設的不斷完善和現代科技的不斷進步,刑事鑒識科學在偵查破案和刑事訴訟審判中的地位日趨突出。但也有業內專家表示,目前,由於國內關於鑒識科學運用的法律條文及規定並不完善,對案件物證進行鑒定時,沒有規定具體的法律程序,導致鑒識科學在庭審等司法環節容易出現問題。

左芷津認為,鑒識科學的結論有助於查明案件事實真相、確定案件性質,有助於證據間的相互印證及補充。這些結論既然作為刑事訴訟證據的主要形式之一,必須符合關於證據合法性的相關要求才能保證其具備法律效力。然而在司法實踐中,刑事鑒識因其專業性較強,往往會被忽視其合法性問題。而且,在實際工作中,由於受諸多客觀條件的制約及操作人員的主觀影響,鑒識結論具有的法律效力的正確性和權威性也會受到制約。

「刑事科學技術人員有很多行為都被《刑事訴訟法》以及《司法鑒定規則通則》註明禁止。任何時候對案件材料進行鑒定時,必須遵守法律的相關規定。」左芷津表示。

同時,像DNA技術等發展較為迅速的鑒識科學技術,因為其取材檢測、入庫存儲等沒有明確的法律規定,在實際操作中也會影響這些技術的應用。因此,有關專家指出,制定一部有關DNA檢驗和DNA資料庫建設的相關法規,是當前亟待解決的問題。

「證據的證明作用取決於兩個方面,一是人類對證據的認識能力,二是人們是否搜集到了可以認識證據的能力。對於我們今天非常熟悉的物證,例如指紋,筆跡等,在人們與司法證明中開始使用它們之前就早已存在,只是沒有被認識到。」人民大學教授、北京市刑事偵查學研究會副會長何家弘認為,「鑒識科學產生的結論,是將案件中發現的證據與案件事實有機聯繫起來的橋樑,可以認為是對法官審查判斷證據的幫助,是認識有關證據的重要手段。它的提高,能夠幫助我們發現更多潛在的重要證據。」

何家弘指出,與鑒識科技在訴訟中的重要地位不相適應的是,國內現行司法鑒定製度存在很多問題。他認為,首先,鑒識科學制度改革應與審判體制改革相適應。從公開性來說,需要完善鑒定人出庭作證制度。其次,鑒識科學制度改革應與證據法律制度相協調,鑒識科學的結論必須要經過舉證、質證、認證三個環節,才可被採信。

何家弘還強調,鑒識科學制度的改革應以提供「科學證據」為出發點。「保證鑒定的科學性是完善鑒識科學制度的宗旨所在。鑒定結論的可靠性取決於它產生的過程,包括鑒定拘束手段和理論依據,在技術方法標準方面和鑒定人管理方面,需要實行嚴格的資質管理。」

您可直接訂閱《方圓》雜誌

微信團隊編輯/

肖玲燕

設計/

劉岩

見習記者/

李思

聯繫郵箱:

277022660@

qq.com



熱門推薦

本文由 yidianzixun 提供 原文連結

寵物協尋 相信 終究能找到回家的路
寫了7763篇文章,獲得2次喜歡
留言回覆
回覆
精彩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