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猥褻兒童案取證定罪存窘局

資料圖。

一位審理過多起猥褻兒童案件的法官表示,目前猥褻兒童罪在司法審判中存在認定困難的問題,就難在「報案材料」,即被害人的陳述不詳細

法治周末記者高原

直到現在,吳琴還是接受不了任何一個異性過於親密的舉動,哪怕只是一個禮節性的握手或者擁抱。

32歲的她一直沒有結婚,雖然有過幾個交往對象,可當對方想牽一下她的手時,吳琴還是會習慣性地掙脫開。「我會覺得噁心,控制不住地想吐。」吳琴對法治周末記者說。

而這一切,都源於她幼時被性侵的經歷。

吳琴的經歷僅僅是冰山一角,現實生活中,侵害幼童的事件一直在我們身邊隱蔽地發生著。

812日,南京高鐵站候車室內,一名女童被同行年輕男子猥褻,視頻經網路傳播后持續佔據輿情熱搜榜;814日,在重慶某醫院候診大廳內,有男子當眾猥褻未成年少女,女孩全程都在玩手機,無反抗情緒;817日,鄭州市公安局接到部分網友舉報,稱網站「西邊的風」存在大量猥褻女童的視頻……

數起接連曝光的猥褻兒童事件引發社會廣泛關注,也再次讓兒童性教育成為熱門話題。為什麼猥褻兒童罪已經入刑了,猥褻兒童事件還是會屢屢發生?治理的難點在哪兒?要點是什麼?的兒童性教育進展如何?

噩夢開始,難結束

吳琴的噩夢開始於26年前。

6歲那年,吳琴的父母離婚,年幼的她被送到了爺爺奶奶家,也是在那一年,她遭受了人生中第一次性侵,而性侵者竟是自己的爺爺。

10歲時,因為出去玩時房間不夠,吳琴只好和表哥同住一室,卻沒想到被表哥性侵。吳琴永遠忘不了她反抗時表哥掐著她的脖子說:「敢叫我就掐死你。」

而就在同一天,她剛剛入睡,恍惚中看到姑父坐到了她的床邊,向她伸出了手。這一次,因為姑姑的及時到來逃過了一劫。

三次遭到性侵,雖然只有一次得逞,但實施性侵的都是自己的親人,從那時候起,吳琴的精神就有些恍惚,不敢再接觸任何異性,就連睡覺,都很難有深睡眠。「總感覺睡著了身邊就會有雙手伸向我。」吳琴說。

成年後她去醫院精神科檢查過,醫生告知她患有精神分裂的癥狀,儘管醫生給開了葯,但吳琴覺得自己的病無葯可醫。

印度國寶級影星阿米爾·汗,曾經開設過一個訪談節目叫做《真相》,第二期講的就是關於兒童性侵。

他在節目里說,假如你認為孩子在家裡是最安全的,那就太天真了,性侵者一般都是家庭成員,或是家裡最熟悉、最信任的人。

而幼時遭到性侵的嚴重後果,從媒體的諸多報道中可見一斑。

一個月以前,美國知名樂隊林肯公園(Linkin Park)主唱Chester Bennington被發現在洛杉磯的家中自縊身亡,年僅41歲。

此前,他在接受媒體採訪時坦誠童年時曾遭遇性侵。而童年的這段灰暗經歷,讓他即便是在成年之後,依然飽受心理折磨。他在採訪中就坦言,多年來一直有想要輕生的念頭。

台灣作家林亦含,童年時期曾經遭受輔導班老師房思琪的性侵,後來患上了嚴重的抑鬱症,最後在2017427日在家中卧室里上吊自殺。

民間公益組織「女童保護」曾經推送過一篇文章,許多曾經受過侵害的兒童發來了自己的心路歷程:他們很容易罹患焦慮、抑鬱;長期嚴重、持續、重複的侵害,可能會令受害人病情加重,並伴有人格改變,特別是女童。

這些女童中,有些常常覺得自己已經失去了童貞,對性變得不嚴肅,甚至可能走上歧途;即使結婚成家,也可能會覺得自己「很不幹凈」,自卑甚至會出現性心理疾病,還有的對性生活有恐懼,等等。

而這一過程中產生的對人和對社會的不信任、自閉、抑鬱等傾向,則更有可能伴隨他們的一生。

這樣的狀態,吳琴已默默地承受了26年,對異性的排斥還要繼續多久,她自己也不清楚。

「隱案比例」更高

實際上,對於兒童免於性侵的保護,國家層面近年來愈發重視。

政策層面,20139月,教育部、公安部、共青團中央、全國婦聯聯合發布《關於做好預防少年兒童遭受性侵工作的意見》,要求各地教育部門、共青團、婦聯組織要通過課堂教學、講座、班隊會、主題活動、編髮手冊等多種形式開展性知識教育、預防性侵犯教育,提高師生、家長對性侵犯犯罪的認識。

法律層面,除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條的規定(猥褻兒童和猥褻婦女罪)以外,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四部門又聯合發布了《關於依法懲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見》,對強姦、猥褻等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為如何適用法律進行了更加明確而具體的規定。

去年10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了《「健康2030」規劃綱要》,綱要要求,以青少年、育齡婦女及流動人群為重點,開展性道德、性健康和性安全宣傳教育和干預。

有這麼多法律政策在歸置,為什麼現實中還是有那麼些人熟視無睹、鋌而走險呢?

最高人民法院的數據顯示,2013年至2016年的4年間,全國法院審理的性侵兒童案件量達10782起,換算下來,平均每天審理的案件就超過7件。

而這只是進入司法系統審理的案件,沒有進入司法系統的還有多少?

犯罪心理學專家、人民公安大學教授王大偉估算,性侵害案件,尤其是針對中國小生的性侵害,其「隱案比例」在17——有7起案件,才有1起進入司法程序。

青年政治學院少年兒童研究所所長童小軍在接受法治周末記者採訪時認為,兒童性侵案往往更難取證。

一是孩子因年齡小、缺乏相關知識和培訓,容易對案發過程陳述不清;二是他們不像成年人那樣懂得保留證據,他們的監護人也往往忽略了證據保存;三是監護人缺乏相關常識,不能及時發現孩子被性侵,而孩子有時也不知道發生了什麼,後續事情被知曉後有些證據已經沒有了。

此外,對未成年人的專業問詢司法人才隊伍不足,相關機制也不夠完善,相關設備環境也不齊全,客觀上也為取證完成帶來一定的困難。在法律上,司法適用標準、法律條文實施等方面,都還需要進一步完善。

缺失的兒童性教育

吳琴現在還記得,在初二生物書的下半冊,出現了生理衛生一節。那節課上,有男生在偷偷地笑,女生們更多的是害羞,老師乾脆直接跳過了那一節,讓大家自己回家看書。

吳琴最早的一次性教育課就這麼扼殺在了萌芽里。

而時過境遷,快二十年過去了,目前的兒童性教育的現狀又如何呢?

今年3月,杭州一位家長在其微博上吐槽學校發放的《國小生性健康教育讀本》尺度太大,引髮網友熱議,最終導致校方決定將該書收回。

收回的原因是,一些家長認為那本書中涉及的性的定義、性教育的內容挑戰了自己的價值觀,這些家長眼中的性教育就是「青春期」和「防性侵」兩個部分,其他的內容「講多了」。

「在一些人的觀念中,談論性還是一件羞恥的事情,一些家長因此認為,性教育只是孩子在青春期才用學習的,這也是我們在和學校、社區討論性教育時,其中一個比較困難的地方。」有著7年推廣性教育經驗的公益機構負責人蘇艷雯表示。

而現實情況是,受到性侵的孩子年齡越來越小,而他()們所掌握的知識,並不足以分辨出是否遭遇到了性侵。

2016年,公益組織「女童保護」在6個省份對14歲以下兒童隨機進行了問卷調查。當被問及「未經同意被碰觸隱私部位是否知道如何應對」時,30.48%的兒童不知道該如何應對。

另一份針對全國31個省份的問卷則顯示,50.61%的家長不能確定是否可以從孩子言行中識別他()是否遭遇到性侵,16.85%的家長不能識別。

而這一點在日後的司法審判里,也成了一個不小的障礙。

一位審理過多起猥褻兒童案件的法官表示,猥褻案件具有隱蔽性,需要的證據包括被害人報案陳述、被害人傷情鑒定或就醫記錄、被告人的供述、父母親的證言等。如果被告人否認有實施猥褻行為,通常很難認定,除非有視頻監控錄像、目擊證人等直接證據予以證實。

他認為,目前猥褻兒童罪在司法審判中存在認定困難的問題,就難在「報案材料」,即被害人的陳述不詳細。

童小軍告訴法治周末記者,在校園開展性教育、教會孩子自我保護能力的同時,建立一個完善的兒童保護制度才是應對兒童性侵問題的最根本策略。

「依託制度,有專門的專業人員,運用專業的方法,預防(教育和威懾)類似案件的發生;如果預防出現紕漏,他們也能及時發現,不至於幾年甚至十幾年後才被曝料。」童小軍說。

責任編輯:高恆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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