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轟動全美的代孕嬰兒案

原標題:轟動全美的代孕嬰兒案

警察從瑪麗懷裡抱走孩子。資料圖

俞飛

日前,《人民日報》刊文《生不出二孩真煩惱》,呼籲代孕合法化,引發熱議。28日,國家衛計委發言人表態,「根據相關法律,繼續嚴厲打擊代孕行為」。

放眼域外,商業代孕茲事體大,血緣、情感、金錢交織,涉及倫理、法律、社會等一系列問題,上演了無數的悲歡離合。30年前,那場轟動全美的代孕嬰兒M案,或許能帶給人們更多的啟示……

一紙代孕契約

1976年,密西根州律師諾爾·基恩勇於吃螃蟹,第一個進軍商業代孕法律服務領域。1980年,他起草了有史以來第一份商業代孕合同。1981年成立的諾爾·基恩不育中心,專門為求子心切的不育不孕夫婦提供商業代孕法律服務。

198525日,兩對新澤西夫婦來到中心,簽署代孕合同。誰也沒有想到,這兩個家庭日後會捲入到全美第一起代孕糾紛中。

合同的一方是垃圾車司機理查德和瑪麗夫婦。兩人早年輟學結婚,此後12年,飽嘗搬家、失業、分居一系列人間艱辛,甚至靠政府福利維生。19843月,看到報紙上刊登的不育中心商業代孕廣告,一心賺錢養家的瑪麗決定應徵。

合同另一方是一對醫生夫婦——威廉和伊麗莎白。他們同為名校密歇根大學高材生,雙雙進入醫學院深造。威廉體諒妻子住院醫師工作繁忙,身為猶太家庭獨生子的他同意推遲要孩子。婚後11年二人事業一帆風順,收入豐厚。

美中不足的是,伊麗莎白患上動脈硬化症,生孩子風險不小。這讓父母為納粹集中營倖存者、一心想要孩子的威廉情何以堪。收養孩子的話,法律程序繁瑣,等待時間漫長。難道這一輩子,就不能有個屬於自己的孩子嗎?

威廉夫婦求助於諾爾·基恩不育中心。翻開一大疊候選代孕女性照片,威廉夫婦不約而同地一指——就是她(瑪麗)了!

代孕合同白紙黑字,(合同)唯一的目的是使威廉和他不孕的妻子有一個與威廉有血緣關係的孩子」,理查德同意合同的「目的、意義和條款」,同意妻子瑪麗接受威廉的精子,進行人工受精,「放棄對孩子直接的監護權」,並「放棄他的撫養權」。

瑪麗同意用自己的卵子接受人工受精,孕育並分娩嬰兒,但不形成「母子關係」,把孩子及她對孩子的撫養權讓給威廉。她還放棄了做有關流產決定的權利,威廉有權要求她接受羊膜穿刺檢驗,如果發現胎兒存在先天或遺傳異常,她將「按照威廉的要求做掉胎兒」。此外,理查德夫婦「同意冒一切風險,包括死亡的危險,這在胚胎、孕育和生產過程中都是可能出現的情況」。

合同規定苛刻:如果瑪麗在懷孕前4個月流產,威廉僅支付必要的醫療費用。懷孕5個月後流產,瑪麗可獲得1000美元補償。孩子生下后,威廉同意經由不育中心支付給瑪麗1萬美元。合同強調這是「服務和花費」的補償,不應該「理解成是終止撫養權的費用或換取放棄撫養權的費用」。

值得注意的是,伊麗莎白既不是合同的一方,而且合同也未提到她的名字,但理查德夫婦同意「假如威廉在孩子出生前死去,孩子由伊麗莎白撫養」。

女嬰降生風雲突變

1986327日,28歲的瑪麗於醫院順利產下一女。看到新生命的降臨,她欣喜萬分。她拒絕接受1萬美元,當晚把孩子帶回了家。330日,威廉夫婦千方百計把孩子抱走。當天嚷著要自殺的瑪麗就把孩子抱了回去,「我永遠不會放棄女兒」。

威廉夫婦大吃一驚,決定採取強制措施執行代孕合同。警察第一次敲門,瑪麗拿出女兒的出生證明,警察兩手空空離去。待到警察第二次再來敲門的時候,瑪麗連忙從一扇開著的窗戶把嬰兒遞給丈夫,一起逃走。

同年7月,一個私家偵探查到瑪麗的下落。威廉夫婦向法院起訴,要求凍結瑪麗一家銀行賬戶,發出逮捕令。兩家人爭奪一個嬰兒的法律大戰就此開始。

198715日,法庭開庭。新澤西州哈維法官任命洛蘭做嬰兒的臨時監護人。鑒於威廉將女孩命名為梅麗莎,瑪麗則稱呼她為薩拉,法庭為保護隱私,稱之為Baby M。法庭上,雙方律師攻防激烈,雄辯滔滔。威廉夫婦的律師斯科羅夫說:「法庭上要解決的問題是合同應不應該履行的問題。」他接著解釋說伊麗莎白的多發性硬化「是她不能生育的實際因素,因為懷孕使她的健康冒極大的危險」。

瑪麗的律師哈羅德反駁:「威廉夫婦不想自己孕育孩子的唯一理由是伊麗莎白有一個不想放棄的職業。她的多發性硬化只是輕度的。在這個案子之前,她從來沒有做過診斷。我們來到這裡不是因為伊麗莎白不孕,而是因為有一個女人站起來說,有些東西是金錢不能買的。」神經病學家傑拉德作證:伊麗莎白「如果有病的話,也是很輕很輕的病例」。

嬰兒監護權的歸屬,成為爭論焦點。律師斯科羅夫認為根據合同規定,他的當事人對孩子有排他性的權利,因為這將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尊敬的法官先生,根據合同原則及子女最佳利益原則,你必須終止瑪麗的權利,允許伊麗莎白收養這個孩子,允許威廉夫婦做梅麗莎的父母親。」律師結辯陳詞。

臨時監護人洛林出庭作證,她諮詢了3位專家(社會工作者朱迪斯博士、心理學家大衛、精神分析學家馬歇爾)的意見,3人建議法庭把孩子的監護權給予威廉夫婦,同時否定瑪麗的探視權。「他們的調查研究對我的影響很大,我同意他們的意見。」洛林說。

律師斯科羅夫再次拋出殺手鐧——瑪麗是個不稱職的母親。她曾帶著嬰兒外逃,躲藏了一段時間。「從這件事可以看出她是一個不穩定的人。」

接著,他放了一段威廉和瑪麗之間的電話錄音。威廉:「想要回我的女兒。」瑪麗:「我也想要她,我們怎麼辦,把她切成兩半?」威廉:「不,不,我們不能切成兩半。」瑪麗:「你想讓我,讓我殺了自己和這個孩子不成?」威廉:「不,這是我首先把孩子給你的原因,我不想讓你自殺。」瑪麗:「我已經給她餵了4個月的奶。她跟我聯在了一起,我跟她睡在一張床上。她甚至自己不能睡覺。孩子又哭又鬧找媽媽的時候你怎麼辦?」

錄音當中,威廉提及合同:「我會做她的父親。你是簽了合同的。」瑪麗則嗤之以鼻:「忘掉那合同吧,我現在就告訴你,我寧願和她一起死掉也不能讓你帶走她。」

兒童心理學家索爾克博士為威廉作證:「我首先要說,我沒有看見有任何的父母權利存在。合同規定瑪麗提供子宮進行人工受精以換取1萬美元。我的感覺是無論在結構上還是在功能上,威廉夫婦作為父母角色的取得是通過代孕子宮而不是代孕母親獲得的。」

精神分析學者馬歇爾出庭作證,認為威廉夫婦應該得到監護權。「瑪麗有邊緣性人格混亂,把孩子從窗戶遞出去是一種無法預期的衝動行為,正是這種混亂的證明。」連瑪麗染她那過早白了的頭髮,也是「自戀人格混亂」的證據。

女精神分析學家希爾沃曼博士拍案而起,為瑪麗飛往佛羅里達等「瘋狂行為」辯護。「瑪麗的反應是任何一個親生母親都會作出的反應,她正在遭受痛苦、折磨。親生母親和孩子的情感聯結非常非常強大,難以割捨。」

本案喚起美國民眾高度關注。廣大女性義憤填膺,站出來為瑪麗作證,說她是一個稱職的母親。女演員梅麗爾·斯特里普和作家蘇珊·桑塔格等121名著名婦女發表公開信,批判馬歇爾等男性「專家」的謬論。這封信的標題是《根據這些標準,我們都是不合格的母親》。信中要求「法律界人士和陪審員應該認識到母親不需要完美以『配得上』擁有自己的孩子」。

在代表瑪麗做總結陳述的時候,哈羅德律師再一次指出伊麗莎白並非不孕。他指出只有在「實際拋棄或虐待孩子」的情況下,法律才允許終止父母的權利。他預言,一個支持該代孕合同的裁定會導致「一個階級的美國人剝削另外一個階級的美國人。總是一個環衛工人的妻子為一個兒科醫師生兒育女」。

1987331日,一審判決出爐,哈維法官判決:代孕契約有效,被告瑪麗的親權終止,必須停止給嬰兒餵奶。嬰兒判給威廉夫婦,瑪麗每個星期有兩個小時的探視時間,且必須在「隱蔽的嚴格監控的環境下,以避免衝突或傷害」。法官接著把伊麗莎白帶到他的辦公室,主持她收養嬰兒的儀式。

有一些東西是金錢不能購買的

一審判決引發民意強烈反彈。代孕是生意?孩子是商品?子宮是製造商品的機器?不孕夫妻的無奈,代孕媽媽的可悲,金錢與交易、道德與法律、醫學與倫理,好不糾結……電視節目里,女權人士、律師和哲學家激辯不休。

本案涉及的階級問題,無法迴避。威廉夫婦反覆強調他們的經濟狀況對撫養女嬰有利,瑪麗的丈夫只是個垃圾車司機。但瑪麗反駁說母愛才是最重要的,一審律師費自己已花掉25萬美元。

198822日,新澤西州高等法院推翻一審判決,裁定因違背公共政策,代孕合同無效,恢復瑪麗的親權,取消伊麗莎白對孩子的收養權。法官羅伯特發表法庭一致意見:「我們不了解,也不能想象還有其他案件,一個完全稱職的母親要放棄或許是永遠放棄她新生的嬰兒,而且因為她不願意放棄就說她是一個壞母親。這就是在出售一個孩子,至少是在出賣一個母親對其孩子所擁有的權利。這一合同完全背離本州法律的目的:它未顧及收養的恰當性,即導致母子/女分離。而這一切都是為了金錢!利益的動機支配、滲入並最終控制了這一交易。必須明白,在一個文明的社會,有一些東西是金錢不能購買的!」

在宣布代孕合同無效后,法官們把這起官司歸為「自然父親和自然母親」之間的爭議,兩人有均等的權利。考慮到孩子最佳利益(瑪麗已同丈夫離婚,改嫁他人),家事法院把孩子的監護權判給威廉,但允許瑪麗享有廣泛的探視權(無監視,不受打擾)

1989年,瑪麗推出書籍《一個母親的故事:Baby M案的真相》。截至1992年,全美17州通過立法限制商業代孕合同或宣布其為非法。

2004年,成年的梅麗莎與生母瑪麗的親權自然終止,伊麗莎白正式完成收養手續。接受記者採訪,梅麗莎表示:「我非常熱愛我的家庭,很高興有他們的陪伴,最終和他們在一起。他們是我在這個世界上最好的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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