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於歡故意傷害案二審庭審結束,擇日宣判
據央視新聞官方微博最新消息,於歡故意傷害案二審庭審結束,擇日宣判。2017年5月27日,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二審公開開庭審理上訴人於歡故意傷害一案。目前庭審已經結束,法庭將擇日宣判。
2016年4月,山東源大工貿負責人蘇銀霞及其子於歡,被11名催債人限制人身自由並受到侮辱。於歡刺傷4人,其中1人死亡。於歡一審被以故意傷害罪判處無期徒刑。宣判后,被告人於歡、附帶民事訴訟原告人杜洪章、許喜靈、李新新等人不服,提出上訴。
(央視記者李文傑 張賽 黃劍)
另據山東高院官方微博實時更新的庭審情況,二審期間解開了很多此前輿論關注的疑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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