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發布《關於做好冀北電網2017年電力直接交易工作的通知》。通知指明了冀北電網今年電力直接交易工作的有關事項。(文末附售電公司名單)
一、交易電量規模
直接交易電量規模為2016年冀北地區全社會用電量的25%左右,約360億千瓦時,其中270億雙邊交易,90億月度集中交易。其中電力用戶與冀北區內電廠的交易電量為250億千瓦時,與冀北區外電廠的交易電量為110億千瓦時,此次交易由冀北電力交易中心協助北京電力交易中心組織。
二、交易組織具體方式
全年電力直接交易組織採用雙邊交易為主,集中交易為輔的方式開展,雙邊交易可按年度,月度為周期開展,集中交易以月度為周期開展。
發電企業、電力用戶,售電公司可自主選擇參與市場的交易方式,電力用戶全電量參與,取消發電側價格申報限制。
三、直接交易輸配電價
區內電廠
按省物價局《關於河北省級電網2017-2019年輸配電價的通知》執行。電力用戶的購電價由基本電價和電量電價組成。
電力用戶購電電量電價=直接交易電價(電廠上網電價)+輸配電價+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區外電廠
在京津唐電網輸配電價核定前,電廠上網電價和國網華北分佈網供國網冀北電力公司年度售電價之間執行價差傳導方式,在冀北電網內執行已批複的輸配電價。
四、售電公司通過「打包」方式處理偏差問題
五、支持新能源參加市場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