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百名紅通人員」第59號 雲健被判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
據新華社海口4月21日電 海口市龍華區人民法院21日對海口市地方稅務局龍華分局原副局長、「百名紅通人員」第59號雲健涉嫌受賄一案公開宣判。法院當庭宣判雲健受賄罪名成立,依法判處其有期徒刑三年、緩刑四年,並處罰金20萬元。
1966年5月出生的雲健,曾任海南省海口市地方稅務局龍華分局副局長,因涉嫌受賄犯罪,2009年2月潛逃至紐西蘭,國際刑警組織紅色通緝令號碼A-1476/5-2009,位列「百名紅通人員」第59號。2016年7月9日,海南省檢察、公安機關成功規勸雲健從紐西蘭回國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