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海淀法院官網信息顯示,6月27日,王思聰
起訴網易侵犯名譽權,要求網易公司刪除相關新聞,並道歉聲明,同時賠償原告精神損害撫慰金5萬元及維權指出的合理開支151040元。
王思聰表示,網易發表了《baby回歸跑男被噴,王思聰:baby就只能在綜藝節目混混了》一文,其中正文載明:「這不娛樂圈紀委王思聰也前來湊熱鬧,他說:baby畢竟沒有代表作,能夠紅起來也完全是靠綜藝節目,像這種只能在綜藝節目找存在感的人,能不再跑男曝光度前所未有的時候出來亮相嗎?」。王思聰認為,網易在未經其授權或同意且未向其核實真實情況的前提下,於該文的標題及正文中均冒用原告姓名發表言論,捏造事實,誤導公眾。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