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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給父母買的房養老,他們去世后弟弟霸佔房子不還,我該怎麼辦?

【網友故事之關於親情】

我們家兄弟姐妹共四人,我有兩個妹妹,一個弟弟,我們相差的都不多。家裡就我自己是大學畢業的,那個年代大學畢業的都出息了,二妹妹沒有文化,所以只留在了農村種地,小妹衛校畢業,現在是一名護士,弟弟讀的是技校,所以就留在了縣城,在一家廠子里上班,但現在廠子已經倒閉了,所以他平時就靠打零工掙錢養家。

我跟老公除了有一份工作外還經營了一家飯店,生意一直不錯,我們有一個兒子,也已經二十多歲了。

我父母一直都在弟弟家生活了,但是我們姐妹三人每個月都拿贍養費,因為知道弟弟弟妹生活得也不容易,所以我們每個人每個月是一千塊錢,二妹是農民,她就拿五百塊錢。

剛開始父母生活還能自理,弟弟弟妹也不耽誤工作,可是後來母親腦血栓發作了,加上父親因為上樓摔倒,腿摔斷了。這樣家裡至少就要有一個人留下照顧他們,由於弟妹工資少,所以就留弟妹在家裡照顧他們了。

弟妹確實很孝順,對父母也很好,讓她照顧一直以來我們也都挺放心的。弟弟家住的是六樓,父母這種情況,誰也不能樓上樓下的來回背著他們出去溜達,但是總在屋裡又不太好。

但是以他們的條件再買一套房子也不可能,所以跟老公商量后,我就在弟弟的縣城買了一套大面積的一樓,這樣父母出去也能方便些。

房子寫的是我和老公的名字,但是是弟弟一家住,裝修也是我出錢,他們裝的。自從他們搬進了新家,他們的老房子就出租了,這樣也能多一些收入。

父親是先去世的,他突發心梗,走的挺突然的,剩下母親,也一直是弟妹照顧的。當初買房子時已經講明了是為了照顧父母方便買的,可是就在半年前,母親也病重了,在醫院住了二十幾天,最後還是去世了。

處理完母親的後事我也沒有想起房子的事情來,直到兒子提醒我,我才意識到弟弟弟妹住的房子是我的。可是自從父母相繼去世后,弟弟弟妹也沒有提出要從那套房子里搬出去,反而現在開始張羅著要賣自己的那套房子。

我隨口問了弟弟一句,賣了房子他們以後怎麼辦?弟弟說:「這不是還有這套房子嗎?留那麼多房子幹嘛?」聽他這麼說,我就說了當初買房子就是給父母買的,現在父母都走了,這房子我也該收回去了。

可是弟弟弟妹一口咬定當初我承諾這個房子給他們了,雖然現在房子上寫的是我的名字,可是弟弟弟妹賴在那個房子里就是不搬出來,我也沒有辦法。

我也知道我能拿出法律武器保護自己的權益,可是畢竟那是自己的親弟弟,他們對父母也是盡了孝心的。可是房子我也不能給他們,那畢竟是幾十萬的財產,我還有一個等待結婚的兒子,我也不知道自己該怎麼辦了?

小北回復:

清官難斷家務事。說真的,這件事放在誰身上都會難以抉擇。

首先,你弟弟和弟媳也算是孝順的子女,並沒有虐待你父母什麼的。你弟媳盡心儘力的伺候你父母,你弟弟雖然文化不高,但是也沒嫌棄父母。

其次,你和你老公現在的生活比他們富裕闊綽的多,他們生活依然平平淡淡。

雖然說這兩條理由根本就沒法說明這房子你就該必須給你弟弟。但是就親情而言,就老人在世時而言。你認為老人在乎的是物質生活,還是兒女的陪伴?

所以,小北的個人建議是,房子暫且先讓你弟弟弟媳住著吧。至於他們的房子,你和你的妹妹們可以勸勸你弟弟,儘可能的不要去賣房子。哪怕是以後留給孩子用呢。

曉之以理,動之以情。小北覺得你還是好好的跟你弟弟交涉。先讓他知道,他和你弟媳現在住的房子是你的名字,根本不可能過戶給他們。畢竟你還有家庭,即便是你同意,你老公也未必同意。

然後你試著跟你弟弟說,房子可以讓他們暫且住著,他們的老房子也不能賣。如果賣可以,那就另外買新的,到時候你會收回自己的房子。總之,小北覺得能不動用法律的,就盡量別走這一步。法律面前沒親情,到最後甚至會弄得老死不相往來。

希望你好好的考慮考慮

本文為作者原創,未經授權不得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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