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嚴重超載「校車」自燃 駕駛員涉嫌危險駕駛被起訴
新安晚報 安徽網訊 5座麵包車實載人數竟為22人,而且還是接送學生的「校車」。2016年6月11日,張某某所駕駛的 「校車」 嚴重超載,發生自燃,所幸沒有造成人員傷亡。3月7日,張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濉溪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
2016年6月11日下午5點多,濉溪縣公安局交警管理大隊民警接到報警稱,濉溪縣孫疃鎮四里村牛李家莊南路段,一輛客車發生自燃,交警人員立即趕往現場,並會同相關人員將火撲滅。經查,張某某從事接送學生的校車業務,2016年6月11日下午4點多,他駕駛懸挂號牌為皖F71170,實際號牌為皖F19610的白色福田麵包車,載著21名楊柳中心學校在校學生沿濉溪縣孫疃鎮四里村路段由北向南行駛至牛李家莊南路段處,發生車輛自燃。因張某某及時發現,所載學生得以安全疏散,未造成人員傷亡事故。
經調查核實,該車核定載客5人,車輛自燃前夕實載人數為22人,超過額定乘員340%,屬嚴重超載。3月7日,張某某因涉嫌危險駕駛罪被濉溪縣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這是刑法修正案(九)將校車嚴重超載納入危險駕駛罪以來,該院提起公訴的首例危險駕駛案。
王振峰 新安晚報、安徽網記者 宛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