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深圳的王女士非常苦惱
她發現自己買不了高鐵票了!
原本去東莞只需要半個小時
現在不能坐高鐵,實在是太麻煩了。
原來是罰款沒交呀
生活君也有過罰款遲交的情況
但並沒有這麼嚴重呀
待查實后發現:王女士在寶安區福永衛生監督所的一次日常檢查中,因沒有取得《母嬰保健技術服務考核合格證》的情況下,擅自為患者實施人流手術,而受到警告並處以罰款。
那交了罰款不久沒事兒了嗎?
為什麼會買不了高鐵票了呢?
據寶安區福永衛生監督所吳維權說:
「王某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第三十三條的規定,但在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時,王某已經離開了門診部。於是我們通過登報、公告、送達的方式,把處罰決定書送到當事人手上。送達之後,由於當事人在規定時間內一直未履行,於是我們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也就是說:
王女士因企圖逃避行政處罰被列入了
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執行人名單庫
那一旦被列入這個名單會怎麼樣呢?
失信被執行人
不得有以下高消費及
非生活和工作必須的消費行為:
1. 乘坐交通工具時,不得選擇飛機、列車軟卧、輪船二等以上艙位;
2. 不得在星級以上賓館、酒店、夜總會、高爾夫球場等場所進行高消費;
3. 不得購買不動產或者新建、擴建、高檔裝修房屋;
4. 不得租賃高檔寫字樓、賓館、公寓等場所辦公;
5. 不得購買非經營必需車輛;
6. 不得旅遊、度假;
7. 子女不得就讀高收費私立學校;
8. 不得支付高額保費購買保險理財產品;
9. 不得乘坐G字頭動車列車全部座位、其他動車組列車一等以上座位等。
這處罰也太重了點!!
最終王女士交清了罰款
事情也算有了結果
但網友們坐不住了
該網友聲稱希望將共享腳踏車納入失信名單
一時間受到了眾多點贊
其實在去年生活君就曾發文提到過
目前深圳市被記錄為個人誠信系統黑名單的事有很多
例如:欠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