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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富城方媛,又一對奉子成婚,婚前到底該不該有性行為?

文/可愛的肥土豆

4月18日,51歲的郭富城與相戀未到兩年的29歲網紅方媛,在香港半島酒店舉辦婚禮。

從照片可以看出新娘身穿傳統服飾,腰寬體胖。更有知情人爆料方媛確已懷孕,只是孩子不足3個月,長輩不讓說。奉子成婚這個事情也差不多坐實。

然而奉子成婚這檔子事,總是幾家歡喜幾家愁。兩個相愛的人因為有了孩子而結婚,結婚於他們無非就是一張紙而已。

但是總有些人是擦槍走火,彼此了解不多,只是因為有了孩子勉強結了婚,事實是這樣的婚姻也走不長遠,要離婚但是又捨不得孩子。

因此就想到婚前該不該有性生活這個話題。

中午吃飯的時候就和同事討論起來了。

在他看來婚前性行為是一個再正常不過的行為。

兩個人在一起本來就需要精神與身體的共同契合,任何一方面不合適都是造成日後婚姻破裂的重要因素,那為什麼婚前我們只檢驗了精神呢?

想愛就愛,講實在點,要是對方不行怎麼辦,古代嫁格格還要派一兩個宮女先去試婚「驗貨」呢。如果我們不在婚前先試試,到時候把自己坑了跟誰說去!

他說之前就有一個朋友小C遇到了這樣的事。小C和她老婆是在大學的時候認識的,在一起半年後,小C就和他女朋友隱晦得提起過自己的生理衝動,希望她能滿足他。但是被他女朋友直接拒絕了,小C的女朋友很明確表示要把自己的第一次留在結婚後。

在戀愛的兩年半時間裡,之後小C也陸續提過,但是都遭到了拒絕。後來畢業了,小C覺得雖然在生理方面沒試過,但是其他方面兩個人的感情真的是挺好的。在兩家父母的催促下,畢業半年後就結了婚。

到現在結婚快一年半了吧,有天同事和小C一起喝茶說起家庭生活,小C竟然說他老婆到現在還沒把第一次給他,理由是怕疼……小C是一個挺正直的人,從來沒想過外遇。但是他覺得老婆再這麼性冷淡下去,真的要走上離婚的道路。

小C也是一個挺苦逼的好男人。聽著同事說的事情,也挺同情小C。

可是,一味主張支持婚前性行為難道就是對的嗎?

在性教育還如此匱乏的情況下,你沒看見的是每天有多少人進入醫院的人流室。

在一份對1.64億名年齡在15到24歲的未婚青少年的調查中發現,超過22%的未婚青少年婚前有過性行為,而這個數字中又有超過一半以上沒有使用避孕工具。這些有性生活的女性當中,五分之一的人至少有過一次懷孕史,而十個人中有九個選擇墮胎。

我們都知道人流對一個女孩的傷害有多大,如果你是女孩的父母,你會願意看她被這樣傷害嗎?

再退一步講,他們因為婚前性行為有了孩子結婚了,這就會幸福嗎?

我之前看到親寶寶社區的一位媽媽就吐苦水了。她當時才22歲,但是因為兩人乾柴烈火的,錯信了安全期這回事就懷上了。為了孩子,認識不到3個月就閃婚了。結果後來才發現他是個媽寶男,什麼都聽婆婆的話,沒有一點主見。還在坐月子的她,不僅沒有得到應有的照顧,還要天天受氣,她已經能預想到日後養孩子時的喪偶式教育,還不如現在就離婚!

她覺得就是因為婚前的性行為,錯信了她老公,才讓現在的自己變得這麼狼狽。

這個話題到午飯結束也沒能和同事得出一個統一的意見。

所以婚前該不該有性生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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