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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縣警方主動公布「刑訊逼供」,輿論怎麼看?

輿情事件

3月13日,河南省焦作市溫縣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溫縣」、溫縣黨政門戶網先後發布一則「警情通報」稱,「12日,我局刑偵大隊在辦理一起電信詐騙團伙案件中,一名嫌犯死亡。」通報指出,經焦作市公安局督察支隊初步調查,辦案民警涉嫌刑訊逼供取證,溫縣檢察院已立案調查。公安機關積極配合,堅決依法懲處違規違法辦案人員,進展情況將及時發布。截至3月21日9時,該微博獲點贊1706次。

13日當晚,溫縣黨政門戶網再發一則「情況通報」,稱溫縣人民檢察院依法對涉嫌刑訊逼供犯罪的4名公安人員立案偵查,對涉嫌違法犯罪的民警採取強制措施。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14日,荊楚網報道稱,死者朱某為湖北孝昌人,其妻表示,朱某11日上午被溫縣民警帶走,12日晚8時許接到通知說朱某死亡。溫縣公安局相關負責人將案情告知死者家屬,對家屬提出看望朱某遺體的要求予以許可。

15日,澎湃新聞網、京華網、財經網等媒體均以「警情通報」的內容為基礎對事件進行報道,「@陸亞明」、「@杜子建」、「@中青報曹林」等微博大V推轉「@平安溫縣」的警情通報,致使輿情熱度不斷攀升。截至3月22日12時,相關報道累計達539篇,微博1009條,微信文章151篇。

輿論觀察

據法制網輿情監測中心觀察,「@平安溫縣」通報后兩日內,該案並未引發輿論廣泛關注,而在眾多微博大V推轉並給予積極評價后,輿情熱度持續走高。雖然溫縣公安局信息主動公開之舉獲得諸多讚譽,但刑訊逼供、電信詐騙、警察執法邊界等議題也引發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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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主動公開案情獲高度評價

溫縣警方主動通過官微公開案情,獲得眾多微博大V、網民點贊,輿論高度讚賞警方主動公開刑訊逼供事實的態度一是點贊公安機關不護,前《南方都市報》評論員「@深夜一隻貓」稱,「雖然這樣做是很基本,但在,確實可以說是非常罕見的,自查自糾,有錯就改,值得鼓勵。」《新安晚報》記者「@落寞的行走」表示,這是看到過的簡短卻最有力量的通報,直達人心,體現了當地警方不護短的態度。「江蘇茂通律師事務所」等微信公眾號以《警方首次坦誠刑訊逼供犯罪嫌疑人致死,數十萬網友贊「不護短」》為題報道了該案及輿論反響。

二是讚賞信息公開的意義。傳媒大學媒介與公共事務研究院新媒體實驗室官方微博「@政務微博觀察」評論稱,此案例可視作政務公開在政務新媒體領域,乃至政務公開歷史上的一次極具積極影響意義的里程碑事件,主動發布涉己不當作為致他人死亡案,彰顯出政府政務公開、司法公正和傳播自信的巨大進步!新浪河南總編輯「@lee喵貓」則指出,「沒等輿情發酵主動承認刑訊逼供,我印象里是第一個!給焦作公安局點個贊!這樣的公安局是法治社會的希望!」

三是肯定輿情應對的方式。「@段郎說事」評論稱,「溫縣公安輿情應對值得肯定,決不能因為一粒老鼠屎壞了一鍋粥。」今日頭條號「周蓬安」發布評論認為,溫縣警方及時將真相告訴大家,對涉事民警立案偵查,社會就沒有必要繼續刨根問底,警方的形象也能得到較好的維護,這樣的輿情應對方式值得肯定。實名認證為中共懷化市委對外宣傳辦公室主任的「@王民良」也認為,把個體的錯與群體切割,值得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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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訊逼供引聚焦

在這起事件中,部分網民聚焦警察刑訊逼供,批評警察違法辦案,認為刑訊逼供危害巨。網民「億萬斗夫」稱,「現在是法治社會,提倡人性化,怎麼還有這種執法人員,要嚴處辦案人員,嚴格整頓警紀。」網民「@韓東言」稱,「警察刑訊逼供,是法治的最大積弊,害人害己害國家。」部分網民對冤假錯案中涉嫌刑訊逼供的責任人未被追責提出疑問,如「@李牧」稱「到目前為止,所有糾錯冤案,即便亡者歸來、真兇再現,明顯存在的刑訊逼供都未被追究」。

對於刑訊逼供,輿論場也出現了一些不同聲,如網民「一生有你」稱,「你不得不承認,沒有刑訊逼供和拉鋸戰,嫌疑人是不會供述自己罪行的」;網民「滄海一聲笑」稱,「不刑訊逼供,他們怎麼能招認!」微信公眾號「滬法網」在回復網民評論時也稱,「刑訊逼供有其歷史淵源,也有難言之隱,有待偵查技術的全面提升以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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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信詐騙犯罪仍是公眾「心頭痛」

自2016年「徐玉玉案」等多起涉電信詐騙事件曝光后,公眾長期以來積聚的對於電信詐騙的憤怒集中釋放,儘管「兩高一部」積極出台政策、成立聯合調查組嚴厲打擊此類犯罪,但面對被刑訊逼供致死的電信詐騙犯罪嫌疑人,網民仍然捕捉到「電信詐騙」這一痛點,並就此表達諸多非理性觀點

不少網民評論稱犯罪嫌疑人「該死」,如「小小的太陽lv」稱,「對電信詐騙深惡痛絕,真是死有餘辜」;「等待」也表達了相似觀點,「搞電信詐騙的死了活該,有什麼可惜的!」部分網民藉助此事發泄對電信詐騙的痛恨,呼籲政法機關加大力度打擊電信詐騙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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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執法邊界等議題引熱議

在此次輿情事件中,警方應該如何執法、如何把握執法邊界等案件之外的議題同樣引發輿論熱議。例如,網民「牆腳石胡分田」認為,「作為一個警察,辦案應該秉持理性、文明、平和、規範的理念,要尊重法治,而不是盲從權威。即使肩負職責,也應該是有限的,職責的履行應該在法治、規則的束縛下履行。」疑為警察身份的網民「麥子仲匪」則評論稱,「以後的以後,包括現在,對於犯罪嫌疑人,寧肯放了,也堅決不會採取其他過激的方式獲得證據,即使我們知道,他就是個壞蛋,但我們不會因為一個壞蛋,把自己一輩子搭進去,這就是現狀。」

分析師點評

在這起輿情事件中,溫縣公安局主動出擊的做法值得全國各地政法機關借鑒,但對於輿論關注的刑訊逼供取證、電信詐騙問題,涉事政法機關也要警惕風險。

依法處置主動公開

此次溫縣公安局之所以能夠贏得諸多好評,一方面在於依法處置涉嫌刑訊逼供的辦案民警,另一方面在於主動公開案件信息,既傳達出涉事警方依法辦案的積極信號,也滿足了公眾的知情權。面對一起非正常死亡事件,涉事警方正視問題是化解矛盾的基礎,依法處置是必須遵循的原則,而信息公開則是贏得輿論信任、獲取引導主動權的有力途徑。溫縣公安局、溫縣檢察院先後通過官方微博、政府網站發布案件信息及進展,表態將及時通報案件調查結果,無論是信息公開渠道的選擇,還是通報內容的質量,都符合輿情處置的基本原則和要求,贏得輿論讚譽也在情理之中。

破除公眾固有觀念

對於派出所、看守所內發生的死亡事件,公眾第一反應會將責任歸咎於「執法者的不當執法」,即使是一些正常死亡事件,也少有涉事部門主動公開信息說明其中緣由,信息封閉導致政法機關與公眾間的信任不斷下降。在此次事件中,溫縣公安局將刑訊逼供擺到檯面上,主動承認民警在執法過程中存在違法行為,一定程度上破除了公眾對此類事件的固有觀念,打破了信息封閉導致的溝通不暢和不信任由此看來,面對此類輿情事件,只有政法機關努力破除公眾固有觀念,才能推動事件朝著合乎法治的方向發展。

輿情處置有始有終

目前,該案件仍在進一步調查中,輿論稱將持續關注案件調查結果。從目前良好的輿論反饋來看,溫縣相關部門的輿情應對工作開了好頭,而輿論最終能否滿意,取決於是否有始有終的實體處置以及後續輿情引導工作如何開展。鑒於此,檢察機關在有了調查結果之後,需及時對外公開,就是否存在刑訊逼供、死者死因、民警涉嫌的罪名、起訴法律依據等核心問題作出詳細的解釋和說明,提供更加全面的案件詳情,讓公眾看到政法機關依法解決事件的決心和信心。此外,公安機關在做好配合工作之餘,也需要積極做好與家屬的溝通工作。

對不理性言論適時引導

儘管眾多網民對溫縣警方的做法大加讚賞,但輿論場中仍存在一些非理性觀點,特別是關於犯罪嫌疑人朱某及電信詐騙的相關言論。面對由案件衍生出的議題及極端評論,公眾不滿情緒如果未能得到及時有效的疏導,可能會對案件的處置以及輿論的最終評價產生負面影響。因此,涉事部門在通報案情的基礎上,還需有意識地加強對非理性觀點的引導,營造理性客觀的討論氛圍,為輿情的儘快消解做好鋪墊

觀察此次事件在輿論場中的反應,大部分公眾聚焦於溫縣公安局主動揭短、公開信息,關於刑訊逼供的討論有所淹沒。對犯罪嫌疑人刑訊逼供,作為一種極端的取證方式,已經被各類刑事規範或者相關政策性規範文件所明令禁止。對此,公安機關需要正視刑訊逼供的危害,嚴格執行合法訊問程序,同時積極落實公安執法規範化建設的意見,釋放對刑訊逼供取證零容忍的態度。

分析師:車智良

編輯:李佳慧 牛佳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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