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由敦化林區檢察院提起的強制醫療申請案件開庭審理。敦化林區法院依法審理后,對延邊州首例強制醫療案件作出強制醫療決定。
被申請人員董某和被害人張某某系母子關係。近年來,董某因患精神分裂症多次漫罵家人、鄰里,2017年3月26日15時30分,董某在家中,用自家菜刀砍傷母親張某某右手手腕及脖子、父親董某某阻攔其行兇時也被其砍傷頭部。經鑒定,被害人張某某損傷程度為輕傷二級,案發時,董某系精神分裂症發病期,無刑事責任能力。檢察機關審查認為董某某屬於依法不負刑事責任的精神病人,但卻實施了致其母張某某輕傷的暴力行為,嚴重危害公民人身安全,具有極強的社會危險性,符合強制醫療的條件,遂向敦化林區基層法院提出強制醫療申請。
據了解,這也是新《刑事訴訟法》增設強制醫療特別程序后,敦化林區檢察院成功辦理的首例強制醫療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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