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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生死的問題,沒有人比他更為了解

生死之事或許是古往今來之人不得不面對又必將會追問的問題。儒家文明的宗師孔子曾發出「未知生、焉知死」的感慨;柏拉圖的《斐多》也有關於其老師蘇格拉底以死殉道,追求靈魂永生的描寫;在史詩巨著《伊利亞特》與《奧德賽》當中,更是蘊含了詩人荷馬對生與死的悲劇性理解。

本期微信與大家分享復旦大學歷史系張巍教授為《荷馬史詩中的生與死》所寫的書評,作者對這部作品進行了抽絲剝繭般的細緻分析,不僅突出了其在荷馬研究中的獨特價值,同時也展現了荷馬對於生死問題的嚴肅思考。

本文原載《讀書》2017年2期。

未知死,焉知生?

文|張巍

Homer on life and death――「荷馬論生死」:格里芬的這部名著初版於1980年,2015年始得令人稱善的中譯本,書名略有變通,改作《荷馬史詩中的生與死》(收入北京大學出版社的「西方古典學研究」叢書,以下簡稱「格著」)。

若將原名與中譯名兩相對照,我們不僅要佩服作者的慧眼獨具,也要體會譯者的用心良苦。以「荷馬史詩」取代「荷馬」,以「史詩中的生與死」取代「論生死」,貌似尋常,其實更符合時下通行的學術表述。

然而,譯名也與頗有挑戰意味的原名製造了一種間距——荷馬從有所論說的主體轉變為研究對象的文本——而正是這一間距促使讀者返回原作誕生的歷史情境。

從學術譜繫上來講,格里芬的荷馬研究恰與風行二十世紀上半葉(迄今餘響不絕)的「帕里-洛德理論」反向而行。這一理論在二十世紀二十年代末,由帕里(Milman Parry)對「荷馬名號」(Homeric epithets)的系統研究發其端緒,再由洛德(Albert Lord)及其追隨者將研究推展到荷馬文本的其它方面(嗣後,又有納什[Gregory Nagy]一軍突起,注重探究文本的形成過程)。

這一派的學者積幾代之功得出的根本結論是:史詩文本的來源即史詩的口頭創作與傳承方式,決定其文學特質;因此,針對文人的書面創作確立起來的文學評論原則與手法,並不適用於荷馬史詩。他們主張建立一種全方位的「口頭詩學」,從口傳文學的角度考察史詩是如何組建起來的。

這一學派發展到七十年代,遂問鼎荷馬研究的顯學地位。同樣在七十年代,反對的聲音開始集結,一些學者呼籲走出「口頭詩學」,回歸「文學」。他們雖然承認「帕里-洛德理論」的貢獻,但又堅信,荷馬史詩的背後有通盤的預先設計,而非像 「口頭詩學」所構想的,是以局部的、零散的即興創作方式連綴成篇,最終的產物只是一種非藝術性的疊加。

這些學者反對將史詩的「詩性」化約成某種外緣因素(如創作或傳承方式、社會歷史背景),並且強調,只有史詩文本內部的「詩性」才是文學研究的主要對象。

阿基琉斯為帕特洛克羅斯包紮

格著正是「回歸文學」潮流里的一部經典之作。原書以「荷馬論生死」為名,蓄意引發讀者如下疑問:荷馬作為兩部史詩《伊利亞特》與《奧德賽》的敘事者,是否以及如何有所論說?讀者又怎樣一窺其論說的堂奧?荷馬如果有所論說,也是見諸史詩這種特殊的詩歌表演形式,我們必須掌握一種行之有效的方法,來親臨史詩表演的現場。

當年的史詩表演有如樂章,時而雄渾,時而低徊,令聽眾-觀眾或悲或喜,直擊他們的心坎。(早期史詩的表演有此效果,柏拉圖的《伊翁篇》可以為證。)因此,格著追求一種親臨現場的體驗,而非鑽入故紙堆的考據。他運用的方法,更為接近荷馬史詩的表演同古代受眾之間的關係(聆聽、觀賞與傳習)。

他稱之為「aesthetic methods」(中譯本「引言」,第xiv頁),不過對此只是點到為止,並未做出申發,讀者須在此種方法的實際操作里領會其實質。「aesthetic」一詞源於希臘文的aesthesis,後者從其本義上而言,是「感知」,即「經由感性而認知的方式」,有別於「理性分析的認知方式」。這種認知方式近於吾國傳統所言的「體悟」,故而格里芬筆下的「aesthetic methods」或可譯作「體悟法」。(aesthesis的認知方式,最重要的後果是「審美觀照」的生成,而俗常所謂的「審美」,並非aesthesis的出發點,倒是其結果)。

《伊利亞特》第八卷245-253行

格著運用此法,尤重對情感的領受並體知其中深意。如其所言,這種「詩評」方法遠紹自古希臘人,可見於「大量關於荷馬的希臘評註當中」(中譯本「引言」,第iv頁),亦即古代學者抄錄於文本頁邊或行間的評註,統稱為scholia。

轉至現代學界,格里芬認為二戰前後的德語地區荷馬學者,最能得古代文學評論的「心法」之傳,故而與他們最為意氣相投。在全書的註腳里頻頻出現Hermann Fränkel, Wolfgang Schadewaldt, Walter F. Otto, Karl Reinhardt, Walter Marg等人的大名,作者與他們誠可謂心有戚戚焉。

格著雖以古典學論文的面貌問世(全書六章當中有兩章,即第四和第六章,曾以更長的篇幅、更為專業化的論證,刊佈於古典學學術期刊),但作者在前言里自述著作的源起時卻說:「寫作這本書的慾望,源自我的教學。」

通觀全書,作者的論證風格實有別於大多數學術著作。作者以層層累積的方式立論,將荷馬史詩里的相關篇章串聯並置,在彼此之間建立聯繫,固執地奉行古人「以荷馬解荷馬」的解釋學原則。這種獨特的論證方式,正是「體悟法」的結果。

作者匠心獨運,用這一方法檢視貫穿全書的主題,這便是荷馬史詩如何表現情感,並傳達情感的意義。例如,第一章圍繞史詩里的「象徵性場景和意味深長的物件」,舉凡衣著、步態、肢體姿態、戰前披掛、食物、食器、權杖,以及具體場所(如特洛伊城外的泉水和陵墓),在史詩里無一不被用來傳達特定的情感和情緒的變化。

睡眠之神與死神將薩耳珀冬抬下特洛伊戰場

再如,第二章論及荷馬史詩的「性格刻畫」,除人物的個性與一致性外,尤重人物的複雜性及心理深度。作者從詩人對幾個相似場景的不同處理(如《伊利亞特》里五處武士懇求饒命的場景),來觀察人物言行中潛在的心理活動,特別是細微的情感變化,並藉此衡量人物的獨特性格(中譯本第52-55頁),誠可謂獨闢蹊徑。此種「詩評」技法運用得最為酣暢淋漓之處,莫過於全書的第四章,該章也充分表明作者長於在不經意處體悟荷馬史詩當中豐沛的情感。全章以音樂的類比引入:「這些莫扎特慢板主旋律的重要意義,不在於形式的完美及其感性之美,而在於它們源自其中的深切情感……雖然這種情感完全不掩飾內在的強烈激情,但它表達這種激情,卻沒有絲毫病態的喧擾或矯飾的自我。」(作者援引德國音樂學家H. Abert的《莫扎特》一書,中譯文由筆者略作調整。)

讀者若以這一類比為線索,會發現音樂概念實為本章的靈感來源。格里芬以《伊利亞特》里的「簡短訃告」為材料,這些「訃告」看似以「冷靜的」風格,在遭到殺戮的那一刻,記錄了許多名不見經傳的戰士的生平「傳略」,往往為讀者所忽視。格里芬從這些段落里提煉出「遠離家鄉」、「在家鄉附近」、「生命短暫」與「凋零之美」四大主題組,每組當中還包含了若干次要主題,這些主題猶如音樂上的「主導動機」(構成特定含義的音樂片段),通過不同的拼接、組合與發展,被用以製造不同的感情色彩,尤其是貫穿史詩的憐憫之情。荷馬以此賦予這些戰士地位和價值,傳達了《伊利亞特》的核心事實:死亡的意義(中譯本第104頁)。這一分析精彩紛呈,憑著絲絲入扣的情感推演,使讀者悄然動容。

阿基琉斯為帕特洛克羅斯之死感到哀痛

格著(尤其是第一和第二章)著力展示詩人的技藝與文學風格,背後其實隱伏著一條根本原則:文學特性乃是荷馬史詩展示其生命體驗的方式,前者取決於後者。評者的首要任務不是將文本拆解成未經組裝的片段,而是要接契荷馬史詩所由出的生命體驗。

這種生命體驗,格里芬一言以蔽之為:英雄的生與死。荷馬論說的這一主旨在格著前兩章已有所透露,譬如「《伊利亞特》的偉大主題是英雄的生與死」(中譯本第44頁),或者,「在《伊利亞特》中這一最引人矚目的人格上【阿基琉斯——引者】,聚焦著史詩中的核心問題:英雄生與死的意義與重要性」(中譯本第74頁),但在後四章則集中從英雄與眾神兩方面詳加闡明。

首先提出的問題是:「何為英雄?」(第三和第四兩章)英雄生涯的決定性因素恰恰是「死亡」。這一觀點可證之以兩部史詩的主題。《伊利亞特》與《奧德賽》分別以一位最偉大的英雄為核心,前者可謂「英雄之死」的史詩,而後者不啻為「英雄之生」的史詩。在西方,《伊利亞特》雖然被譽為「戰爭史詩」之冠,甚至被直呼為「暴力之詩」(西蒙娜•薇依語),但在格里芬看來,「史詩對死亡的關注遠遠超過對戰鬥的關注」(中譯本第93頁)。

「死亡」的核心地位在《伊利亞特》的「序詩」里已然道出:「阿基琉斯的忿怒」帶來的後果是「無數的苦難」,特別是許多戰士的陣亡,讓他們的亡靈去往冥府,而屍體則暴露野外,為野獸所凌虐(《伊利亞特》第1-5行)。從史詩「序詩」宣告並展開主題的功能來看,《伊利亞特》的故事以「阿基琉斯的忿怒」發端,以「赫克托耳的葬禮」終結,著眼點並非「特洛依戰爭」的本末,而是死亡以及與之相伴的苦難。

「英雄之死」的主要脈絡,尤見於史詩詩人將四位大英雄的死亡構築成一個環環相扣的因果鏈條(並襯之以眾多相對次要的武士之死)。這也是「阿基琉斯的忿怒」主題的一個關鍵轉折點,阿基琉斯的摯友帕特羅克洛斯代友出戰,殺死了支援特洛依一方的宙斯之子薩爾佩東(第十六卷),導致他自己命喪特洛依主將赫克托耳之手(同卷),並由此激起阿基琉斯復仇的滔天怒氣(第十八卷),在單打獨鬥中殺死赫克托耳並凌辱其屍首(第二十二卷),而阿基琉斯的大限之期在赫克托耳死後也會接踵而至。

阿基琉斯的憤怒

雖然《伊利亞特》並未述及阿基琉斯之死,但這個主題其實貫穿了整部史詩,尤其在後半部成為不時奏響的「主導動機」。阿基琉斯得知自己將會英年早逝,必須用「短暫的生命」來換取「不朽的榮光」,而且隨著戰事的推移,他對自己的死亡到來的準確時刻和具體情形也有了越來越清晰的認識。

德國學者瑪格(Walter Marg)曾把《伊利亞特》稱作「死亡之詩」,格里芬認為,「把它稱作生與死之詩更為恰當:史詩中描述的是生與死的對比和生死間的變換」 (中譯本第94頁)。倘若我們把《奧德賽》也納入考察範圍,那麼兩部荷馬史詩確乎以「死」與「生」為各自的關注焦點。

《奧德賽》以「奧德修斯的歸家」為主題,這位英雄歸途迢遞,歷經危難,總算劫後餘生,返回故土並以巧智和勇力重新奪得王位,與家人團聚。不過,奧德修斯的生還與歸家,若是沒有「英雄之死」的映襯,便會黯然失色。這種「生與死」的互襯關係,深刻地體現在兩部史詩的互文性當中(格著對此面向關注不足)。奧德修斯與阿基琉斯構成兩種不同的英雄典範,「奧德修斯的歸家」與「阿基琉斯的忿怒」也謳歌了兩種不同的英雄主義。

珀涅羅珀質疑奧德修斯的身份

事實上,《奧德賽》的史詩傳統與《伊利亞特》的史詩傳統形成了一種競比的關係。最突出的例子便是奧德修斯入冥府的歷險(第十一卷),在那裡遭遇其他陣亡的戰友,特別是阿基琉斯的亡靈。

阿基琉斯對他說道(第488-491行):

光榮的奧德修斯,請莫把死亡說得輕輕鬆鬆。

我寧願做農奴,受他人役使,

即便他並無地產,家財微薄,

也不願統領所有亡故者的魂靈。(筆者試譯)

這番話並非由史詩詩人敘述,而是奧德修斯在自述其經歷。我們不要忘記,這位狡黠的英雄善於編織謊言,所以不能輕信,認為阿基琉斯的亡靈果然有如此枉自菲薄的言論。事實上,奧德修斯(或是《奧德賽》的詩人)造作此語,其中暗藏玄機:奧德修斯借「阿基琉斯」之口,抑「死」揚「生」,意在以《奧德賽》的傳統與《伊利亞特》的傳統爭鋒。但從另一個角度看,也正是基於入冥府的體驗,與阿基琉斯為代表的亡靈相談所產生的對死亡的更深入的認知,促使奧德修斯勇於「英雄之生」,經受「無盡的哀痛」而絕不放棄一絲生還的希望。

古希臘以降,世人皆謂,《伊利亞特》出乎前而《奧德賽》繼乎后。這種評斷,不僅關涉兩部史詩的創作年代,而且更重要地針對它們的經典地位;易言之,作為史詩,《伊利亞特》比《奧德賽》更勝一籌。基於此種評斷,或許我們可以說,要肯定「英雄之生」(「英雄之生」也只有其飽嘗苦難與艱辛的部分才值得肯定),就必須首先肯定「英雄之死」,故而「英雄之死」的史詩必居首位。

方之《奧德賽》,只有在《伊利亞特》對「英雄之死」的肯定與頌揚當中,才生成一幅本原性的悲劇世界圖景:悲劇性為荷馬英雄存在的基調,只有飽受苦難,直至經歷終極的苦難——死亡——英雄才能證成自己;因此,死亡具有優先的存在意義,只有悲劇性的「英雄之死」才成就人類存在的最高意義。同樣是《伊利亞特》的詩人(而非《奧德賽》的詩人),巧妙地用這幅世界圖景把英雄「悲劇」的「兩重觀眾」——內部和外部觀眾——聯結起來,促成他們的視域融合。悲劇的內部觀眾乃是荷馬的眾神。格著的最後一部分(第五和第六兩章)便致力於闡明荷馬眾神的特性。這些神明並非史詩使用的文學或修辭手法,亦不能還原為某種社會事實。他們強大有力,令人敬畏,史詩里的英雄對他們虔信有加。

他們形態多樣,每一尊都有鮮明的特徵,但作為一個整體,「荷馬諸神是為了展示荷馬中凡人的本質而設計的」(中譯本第168頁)。與凡人相較,他們可謂美化了的、更強大的種族。凡人與神明的本質性差異在於「死亡」及與之相伴的「苦難」:眾神免於真正的愁煩,以及凡人生命的有限性。英雄則介於凡人與眾神之間:芸芸眾生當中,英雄是最具有「神性」的凡人,故而英雄與眾神得以彼此映照,兩者的本質相互界定,相互襯托。

《伊利亞特》的眾神雖則有時也單獨行動,對於個別的英雄有著特殊的關切(在《奧德賽》那裡成為定則),但他們更經常地居於光明璀璨的奧林坡斯山上,從那裡作為一個整體觀望塵世發生的事件,特別是英雄的悲劇,有如神界的悲劇觀眾(見格著第六章「旁觀的諸神與《伊利亞特》的宗教」)。英雄的行為、成就和苦難成為諸神熱切關注的對象。這種神界觀眾的視域,也是史詩要傳達給(表演當下和日後)外部觀眾的視域。這些外部觀眾,正如史詩的內部觀眾(眾神)那樣,從更高的境界來觀照「英雄之死」,也就是從天界崇高的視角,最終獲得了悲劇的「審美直觀」,得以收攝世界之整全與生命之真相。

細讀中譯本的過程中,在我腦海里慢慢浮現出兩個場景。第一個場景出自《論語•先進》:孔門弟子仲由,性耿介好勇,有一次向老師問起服事「鬼神」的方法,被夫子反駁了一句:「未能事人,焉能事鬼?」仲由並不甘休,斗膽又問死後之事,夫子的回答如出一轍:「未知生,焉知死?」師徒間的這番問答雖然簡賅,但孔門精神已躍然紙上。孔子重 「人事」而輕「鬼神」,以人生為本,事死如事生。他對於現實人生採取奮發有為的態度,但將「死」和「鬼神」視為「不可知」,對弟子的求知慾望予以當頭棒喝。

蘇格拉底之死

第二個場景出自柏拉圖的《費多篇》:臨刑前的蘇格拉底,在獄中與眾弟子作別,神態自若地進行了最後一次哲學討論,話題是靈魂的不朽,蘇格拉底對之予以詳細論證,並以一篇道說「死後」靈魂命運的神話作結。蘇格拉底對待「死亡」安之若素,恰恰是因為他知之甚深。這個場景雖由柏拉圖的妙筆所造,無疑描摹了乃師的真面目。後來,柏拉圖更是將「死後」的遭遇鋪展成像《理想國》篇尾「埃爾的故事」那樣洋洋洒洒的偉大神話。蘇格拉底與柏拉圖這兩位古希臘的哲學師徒,為何孜孜於探究「死亡」,認為「死亡」不僅「要知」,而且「可知」?讀罷格里芬的名著,我更加確信,他們對待「死亡」的執著精神其來有自,早就伏根於荷馬史詩「未知死,焉知生」的精神當中。從對比的視角來看,我以為這也是此書的中譯本帶給今日讀者最大的啟示。

荷馬史詩中的生與死

[英] 加斯帕·格里芬 著

劉淳 譯 張巍 校

2015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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