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財經3月31日訊 今日,銀監會網站發布行政處罰公告,黑龍江銀監局文號為黑銀監罰決字〔2017〕第2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浦發銀行哈爾濱分行因對貸款用途監控不力,導致個別個人全質押貸款流入股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被罰款20萬元。處罰決定做出日期為2017年2月13日。
同時,黑龍江銀監局文號為黑銀監罰決字〔2017〕第3號的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浦發銀行哈爾濱分行因「滾動簽發個人全質押貸款及部分對公客戶以貸轉存吸存,虛增業務規模」,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條第(五)項的規定,被罰款40萬元。處罰決定做出日期為2017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