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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職業農民需要驚人一躍

文/田享華

今年全國兩會上,人大代表和政協委員對2017年政府工作報告進行了審議並且提出了修改意見,其中有兩點與職業農民有關的建議被採納,第一是加入了「培養更多新型職業農民」的內容,第二是在原稿「鼓勵高校畢業生、退役軍人、科技人員到農村施展才華」之前加上了「進一步採取措施」7個字。

毋庸置疑,這是中央政府賦予了職業農民更多發展和想象空間。「新型職業農民」第一次出現在2012年的中央一號文件中,此後,農業部開啟了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工作,但我們相信政府的舉措更多的是呼應實踐中已經湧現出來的新型職業農民。正如30多年前小崗村的包產到戶改革獲得中央的肯定,農民、農村、農業領域的民間智慧總給人驚喜。有數據顯示,全國新型職業農民規模達到1200萬人,而2020年目標是超過2000萬人。

不過,「新型職業農民」這個辭彙,雖然被賦予新時代的內涵,但也折射了一些傳統的偏見。正如我們把進城務工人員稱之為「農民工」一樣,勞動者在建築領域,為什麼不稱為建築工人?在環衛領域,為什麼不稱為環衛工人?這裡面很多從農村來到城市工作的青年,他們沒有從事過幾天農業勞作,但是「農民」的稱呼卻如影隨形。這裡的「農民」更多是一種身份象徵,而非職業標誌。無論他們從事什麼職業,似乎都難以擺脫來自農村出身的底色。正因如此,我們在評價新型職業農民時應該放在大歷史的背景中。

農業的現代化、產業化意味著農業需要專業和分工,原來自給自足的農民可以獨立完成農業的一條龍工序:開荒翻地,購買種子,積肥買料,播種插苗,除草施肥,鬆土除蟲,收割儲存,市場銷售……再細化下去,一些農具都是農民親手製作,養牛以便提供畜力,養豬或雞鴨可以換取流動資金。一個人身為農民,就得身兼數職,像是一家無限責任的公司,它與氣候爭奪產量,與同行爭奪價格,與市場爭奪份額,責任與風險都近乎無窮大。

如今提倡新型職業農民,不僅是把一條龍的流程簡單切割,有人買種子化肥、耕田種苗,有人鋤草施肥、撒葯收割,有人收購運輸、存儲銷售,看起來專業化了,但協同性則要求更高,沒有規模效應更加無從做起。尤其是這裡的專業分工面對的也不再是熟人社會,而是陌生人社會,講究的不再是人情世故,而是法律規則,這恐怕也是未來的難點。

英國歷史法學派代表人物梅因在《古代法》中提出,「迄今為止,一切進步性社會的運動,都是一場從『身份到契約』的運動。」這個150多年前的觀點至今仍然有振聾發聵的效果,新型職業農民的出現,就是從「身份到契約」的社會進步。它不僅意味農業規模化生產成為可能,更意味著農牧產業、農村社會、農民階層的分流分化分層,新型職業農民的湧現會助力現代化對傳統產業、鄉村社會的改造升級。因此,培育新型職業農民,不僅是一個簡單的行政決策,還是涉及政治、經濟、文化、社會方方面面的大事件。

常規做法有不足

一般來說,新型職業農民具體可分為生產經營型(主要包括專業大戶、家庭農場主、專業合作社帶頭人等)、專業技能型(主要包括農業工人、農業僱員等)和社會服務型(主要包括跨區作業農機手、專業化防治植保員、村級動物防疫員、沼氣工、農村經紀人、農村信息員及全科農技員等)三種類型。

這些職業分工主要來源於兩批人:一批是原來面朝黃土背朝天的農民,通過經營積累、技能培訓、市場催生等條件,從原來的身兼數職變成了專司一職,從傳統的身份農民轉化為新型職業農民;另一批則是非農民群體看到了農業產業化、現代化的趨勢,從其他行業轉移過來,他們之前可能是學生、工人、商人、教師、手工業者、退役軍人等。當前,新型職業農民規模不斷擴大,既是政府政策鼓勵所致,也是農村社會變遷的趨勢,更是市場經濟催生的產物。

一般認為,培育新型職業農民需要從頂層設計、教育培訓、產業扶持上著力,這幾點,筆者也甚為贊同,但建議還不能止步於此。

首先,頂層設計已經初步健全,農業部在今年1月9日印發了《「十三五」全國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發展規劃》,基本上做出了以「政府主導、立足市場、產業為本、精準培育」為原則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頂層設計。目前,從技術操作上說,不需要更多的頂層設計,關鍵運行是在基層,而現在不少地方創新創造了不少好的做法,可以總結后再行推廣。

其次,教育培訓勢在必行,新型職業農民的文化素質、技能水平和經營能力要想顯著改善,光靠自己努力是很難全面實現的,尤其是農民群體有些難處不容易克服,需要政府加大投入,建立全面覆蓋所有農業縣市區的教育培訓機制。尤其是要根據生產經營型、專業技能型、專業服務型三種類型職業農民的不同特點和需求,要規劃不同的培養路徑、供應差異的教育資源、發展全面的認證體系。

再次,產業扶持配套有助於新型職業農民成為三農領域的中流砥柱,一旦農業經濟死氣沉沉,職業農民就會「皮之不存毛將焉附」。這既包括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新技術推廣方面的扶持,還有財政資金對優勢產業、技術培訓方面的扶持,還有加強金融信貸的扶持,比如開發出適合新型職業農民的金融產品,如「雜糧貸」「蔬菜貸」「藥材貸」「林木貸」「養殖貸」等,適當給予利率優惠,還要完善農業信貸擔保體系,提高新型職業農民申貸便捷度和獲得率,緩解職業農民貸款難問題。

存量農民不夠用

從中央到地方,以上舉措已經開始實行或試行,毋庸贅言。不過,筆者認為這些做法主要還是促成當前的6億「存量農民」里優選出幾千萬新型職業農民,但問題在於,我們有2.77億的農民工,儘管這裡有1億屬於本地農民工,但是我們要扣除18歲以下和60歲以上的人口——筆者沒有準確的數據,但假設每個歲數的人數差不多,農村人均壽命為70歲,那麼就意味著有40%的群體不適合成為新型職業農民,還剩下3.6億勞動力,這裡面又要扣除2.77億左右的農民工,那麼還剩下8000萬左右的農村勞動力,如果這裡面要培育2000萬新型職業農民,相當於四選一。

筆者是在南方農村長大,據觀察,要讓4個農民里遴選培訓考證出一個,難度並不小(10個8個傳統農民里也未必能出一個持證的新型職業農民)。更重要的還在於,當前真實留在農村從事農業或者周邊產業的恐怕多不是年輕人了。換言之,目前成熟的新型職業農民基本上是存量農民里可以「優選」出來都差不多選出來了,幾年內再增加三五百萬或許可以,但是未來怎麼辦呢?這些職業農民也會老去,誰來成為新型職業農民的繼任者,這才是最根本的命題。當然,有人會說,現在不是有大學生、退伍軍人等成為新型職業農民的報道嗎?可大家也知道,既然大學生做職業農民還可以成為新聞報道的內容,說明這肯定不是司空見慣的事情。

且以《南京日報》一篇報道為例:華成蔬菜合作社近年來已聘用了11名大學生,分別來自南農大、金陵科技學院、淮海工學院、湖北長江學院等。大學畢業卻紮根農村種菜,他們一度遭遇家人的不解和反對。一名大學生說:「我對種菜有興趣,專業又對口,並沒感覺到不體面。」他的媽媽當初反對他到農村種菜,但他作了耐心解釋,最終取得了家人支持。在筆者看來,所謂的耐心解釋不如這個新聞標題來得透徹:「11名大學生當職業農民 收入最高者年薪30萬。」

只有在農業領域付出的勞動能夠換來相當體面的收入,才能確保這些新型職業農民留得住。否則一個簡單的問題,一個在農村工作的新型職業農民月薪2000元(生活成本1000元),還有一個在城市酒店、餐廳的服務員、保安月薪3000元(生活成本2000元),恐怕很多年輕人還是會選擇城裡的工作。這還不說那些高校畢業的學生,他們的求職範圍更廣,除非是農學專業的學生,但那也未必非要做新型職業農民。正因如此,我們現在要解決的不是在存量農民群里抽挑出農業精英成為新型職業農民,而是要從城裡或進城打工、求學的年輕人群中培訓新型職業農民,他們才是三農的未來。

驚人一躍是真諦

再次回到本文開篇所提到的「從身份到契約」的改變,新型職業農民不僅僅是傳統農民丟棄了傳統的身份,成為一個職業人,更是重新塑造一個個新型農業崗位,這個崗位對所有人開放,不僅是從農村裡找人,也要對城裡人具有吸引力。當新型職業農民的具體崗位與保安、服務員、快遞員、建築工人、環衛工人沒有差別的時候,那才是農業真正的現代化。這就要求我們做些什麼。

首先,徹底清理城鄉差距的制度性安排,今後不應該再有村民和市民的差別,所有人都是共和國居民,政治、經濟、社會多方面的公共服務將全面均等化,個人養老、醫療、社保、教育等,讓農村還是城市都統一標準。這樣城裡的青年到農村去工作,他們沒有身份的差異,不會面臨任何制度層面的差別待遇。就像一個地質工作者在深山老林里工作,但絕不會被看做是一個傳統農民一樣。當城鄉的公共服務差距縮小,進城務工還是留在農村務農沒有實質性差異的時候,新型職業農民的崗位就真正吃香了。

其次,新型職業農民需要更多專業化職業化的教育機會,現在的農民群體由於年齡、體力、腦力等因素,恐怕很難再適應農民的新型職業化,他們會老去,離開農業,但年輕人需要這樣的機會。一些大城市或許可以搞第三產業超過第二、第一產業,眾多崗位集中在服務行業,但還有很多城市或者區域,農業未必不能提供大量高效的就業崗位(以前農村和農業的勞動力有著極強的季節性和彈性,效率並不高)。可以倡導建立更多種植、養殖、經營、管理等的三農院校,就像對師範院校的優待一樣,給予更多便利,鼓勵年輕人學農務農。

再次,新型職業農民與其他勞動崗位一樣,應該遵循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稅法等法律,的大量農民工恐怕並不交稅,現在跨區農機手、經紀人、技術員之類,他們是否簽訂勞動合同,是否依法納稅呢?筆者在此並不是強調要向他們徵稅,因為徵收的成本恐怕比收到的稅更高。農業稅都已經廢除了10年了,我們為什麼不能給新型職業農民一個免稅的資格呢?既然收不上來,或者不好收,卻讓大量職業農民處於逃稅漏稅的境地,還不如一次性豁免。這樣的制度安排,既彰顯了國家對於新型職業農民的呵護,鼓勵更多人投身農業,也避免了這個職業群體的尷尬處境。

最後,觀念上的改變至關重要,「新型職業農民」遲早要退出歷史舞台,因為沒有「新型職業教師」「新型職業商人」之類的稱呼,農村經紀人、信息員、科技員、農機手等就是新型職業崗位,這個人昨天是退伍軍人,今天可以是農村經紀人,明天可以考農機手,後天可以在城裡做保安,大後天可以做農場主,這只是崗位的跳槽和職業的變遷,與「農民」沒有關係,這才是農業現代化的真諦,才是從身份到契約的「驚人一躍」。

(作者系資深媒體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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