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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能源低碳發展之勢不可逆轉 我國如何應對?

原標題:全球能源低碳發展之勢不可逆轉 如何應對?

導讀: 即使美國退出《巴黎協定》,全球能源變革和低碳轉型的趨勢也不可逆轉,在美國國內新能源變革和低碳發展的趨勢仍然會加速,當前我們推進《巴黎協定》的落實,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核心是要走上氣候適宜型的低碳發展的路徑,這是我們在管控氣候風險的同時,實現各國自身可持續發展的根本途徑和戰略選擇。

OFweek節能環保網訊 《低碳發展報告(2017)》於2017年6月29日《低碳發展報告(2017)》發布會暨第六屆低碳發展論壇上首次與公眾見面。

會上,國家氣候變化專家委員會副主任、清華大學原常務副校長何建坤教授就全球氣候治理形勢與低碳發展對策進行主題演講。

很高興今天有機會在每年一度的《低碳發展報告》發布會上,就當前全球氣侯治理一些新的形勢和我們國家在低碳發展轉型方面所遇到的一些新的情況和挑戰,跟大家做一個交流。

眾所周知,當前美國川普政府宣布要退出《巴黎協定》,對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產生了一些新的影響。一個方面,美國政府退出《巴黎協定》使它本身就失去了道義的制高點、公信力,在氣候變化領域的領導力,也在世界範圍之內受到了廣泛的譴責。另一個方面,美國退出《巴黎協定》,對全球氣候治理制度的建設和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無疑也會產生負面的影響。美國退出《巴黎協定》,雖然不會有更多的國家追隨美國退出《協定》,但是美國宣布不再履行它在《巴黎協定》下的自主貢獻目標承諾,這會對全球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信心和合作的環境和氛圍產生負面的作用。有一些國家,特別是像日本、澳大利亞這樣的傘形國家,本身在實現自主貢獻目標遇到一些困難的情況下,可能也會動搖這些國家來踐行它在《巴黎協定》下自主貢獻目標和不斷加大減排力度的決心和意願。

另外一點,美國政府宣布,將不再履行向綠色氣候基金注資的義務。大家都知道《巴黎協定》下已經規定發達國家有義務籌集資金支持發展家減緩和適應氣候變化,到2025年之前,發達國家要負責籌集每年一千億美元的資金來資助發展家應對氣候變化。美國宣布不履行注資的義務,這也會影響其他發達國家注資的意願,這有可能使得在《巴黎協定》下,每年籌集一千億美元資金的計劃受到阻撓,也有可能實現不了這樣的目標。這會對廣大的發展家,特別是對貧窮的國家、對小島嶼國家造成更多的氣候變化的負面影響。

美國雖然退出了《巴黎協定》,但它仍然是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的締約方,應該遵循公約的原則。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確定了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和原則,是我們應對氣候變化領域最基礎的法律文件,《巴黎協定》也是在公約指導下達成的協議。在公約下美國作為發達國家,也要履行率先實現溫室氣體減排和對發展家提供資金和技術的義務。同時也強調共同但有區別責任的原則、公平原則和各自能力的原則。

儘管當前對美國未來在談判當中的立場還有很大的不確定性,但從川普的表態來看,他很可能會挑戰《公約》和《巴黎協定》的一些原則,特別是共同有區別責任的原則和公平原則,各自能力的原則。這樣會破壞當前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這樣一個基礎的、制度的、機制的框架,也影響大家的決心和信心,有可能未來的談判當中會更加強化每個締約方或者利益集團自身的利益,強化這樣一個聯合博弈的、狹隘的思維,而淡化當前逐漸形成的合作共贏的這樣一個模式。

美國退出《巴黎協定》會對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產生一些影響,也可能會延緩氣候變化應對的進程。但是有一點大家應該清晰,氣候變化本身是個科學上的真命題,氣候變化確確實實在危及地球的生態安全和人類的生存和發展,合作應對氣候變化是各國廣泛的共識和強烈的政治意願,是維護全人類的共同利益。所以人類社會已經開始的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是不可逆轉的。

在應對氣候變化的這樣一個形勢下,每個國家能源的革命性的變革也成了當前的趨勢和潮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快速發展,成本大幅度的下降,使得新能源低碳的技術在經濟上也越來越具備競爭力。新能源技術越來越成為新的經濟增長點和新型的就業領域。這樣一個潮流下,低碳發展轉型的速度也在不斷加快。所以,即使美國退出《巴黎協定》,全球能源變革和低碳轉型的趨勢也不可逆轉,這也包括在美國國內,美國風電、太陽能發電這種可再生能源技術的發展,在世界上也是領先的。它的發電成本已經低於煤炭,在光伏領域就業的人數已經超過了在煤炭行業就業的人數。所以,在美國國內新能源變革和低碳發展的趨勢仍然會加速。現在美國很多的州、城市,以及企業、NGO、民眾也在積極推進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反對川普政府的立場。所以,不管未來可能會出現各種各樣的挫折,但是,全球低碳化的進程這個趨勢是不會發生根本性的變化的。

如果當前我們全球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延緩的話,那麼到未來,我們應對氣候變化的目標和進程就會更為緊迫。未來二三十年的時間是我們應對氣候變化最關鍵的時期。《巴黎協定》也提出,全球的溫室氣體排放要儘快達到峰值,2030年全球溫室氣體排放要比當前有一定幅度的下降。如果現在溫室氣體的排放增加的趨勢得不到遏制,如果一直到2030年仍呈增長趨勢的話,那麼對2030年以後應對氣候變化的這樣一個進程的要求就會更為緊迫。而且使得未來全球溫升幅度大於兩度的風險也會大為提高。所以當前我們推進《巴黎協定》的落實,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核心是要走上氣候適宜型的低碳發展的路徑,這是我們在管控氣候風險的同時,實現各國自身可持續發展的根本途徑和戰略選擇。

全球合作應對氣候變化是世界各國保護地球生態安全的事實,同時也是共同實現可持續發展的一個重要機遇。這個過程中,我們要促進實現兩個共贏,一是世界各國合作應對氣候變化,要實現合作的共贏和共同發展。另一方面,每一個國家,特別是發展家,在應對氣候變化的過程中,要統籌經濟增長、環境保護和二氧化碳減排的多種目標,實現自身發展和降碳的雙贏。所以我們要在可持續發展的框架下來應對氣候變化,實現經濟發展與減排二氧化碳雙贏的目標,核心就是要大幅度降低單位GDP產出的能源消費和二氧化碳排放,也就是說提高單位能源消費和單位碳排放的經濟產出效益,這樣的話,用盡量少的能源消費和二氧化碳排放支撐經濟社會的發展。我們必須大力節能,提高能源效率,降低單位GDP的能源消費。另外一個方面,就是促進能源結構的低碳化,降低單位能源使用的二氧化碳排放。這兩個因素的疊加就會使得單位GDP產出的二氧化碳排放有比較大幅度的下降。

當前,從世界範圍來看,從2005年到2014年,全球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的年均下降率大體是1%,發達國家大體是2%,我們實現了4.5%,所以我們在促進GDP的碳強度下降方面是處於世界領先地位的。未來要實現全球溫升不超過兩度這樣一個目標,我們在今後必須儘快使得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的年下降幅度要超過4%。這樣才能支撐全球平均2.5%到3%的GDP年均增長率的同時,促進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絕對量的下降。要是實現INDC目標,到2030年單位GDP的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60%-65%,每年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的下降率就需要超過4%,所以我們在這個方面也要發揮引領性的作用。特別是我們提出要到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的排放要達到峰值,而且努力儘早達峰,我們到2030年左右,預期GDP潛在的增長率也要達到4%-5%的水平。在這種情況下,實現二氧化碳排放的峰值,必須是在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的下降率大於GDP的增長率時,才能使由於GDP增長所引起二氧化碳排放的增長被降低單位GDP碳排放所抵消,所以要實現二氧化碳峰值的目標,我們單位GDP二氧化碳排放的年下降率也要維持在4%-5%的水平下。

當前我們經濟的新常態下,我們推進新的發展理念,其中的創新發展要求轉變發展動力,綠色發展就是要轉換經濟的發展方式,實現綠色發展和低碳發展。所以在新的經濟常態下,GDP的增速放緩,產業結構的調整加速,使得能源消費彈性有顯著下降。GDP增速的放緩和能源消費彈性下降兩個因素的疊加,使得能源消費的增速大幅放緩,快速增長的趨勢得到有效的控制。在2005年到2013年期間,能源消費的年均增速大概在平均6%,2013年到2016年這三年期間能源消費的年均增速下降到1.5%,在總能源需求增速放緩到1.5%的情況下,新能源可再生能源仍然以年均10%左右的速度增長,這大大調整了能源的結構,使得我們在這個期間新增長的能源需求基本上是由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的供應量來滿足。所以,這三年二氧化碳的排放基本持平,2016年比2015年還有所下降。當然有人說,是不是我們2015年二氧化碳的排放就達到峰值,這個還不能這樣簡單地下結論,因為我們現在面臨經濟增速下滑的這樣一個壓力,所以首先影響的是重化高耗能行業,基本建設的增速放緩,對水泥鋼鐵的需求下降,所以,在這樣一個情況下,能源消費的彈性已經降到0.22,如果未來我們GDP增速穩定在6.5%左右的高速增長,整個的經濟處於穩定增長的形勢下,能源消費彈性很可能反彈。如果能源消費彈性反彈到0.3,這在世界上也是一個非常低的一個彈性。如果能源消費彈性0.3,GDP增速6.5%,那麼能源消費的增長就會有2%左右,在這種情況下,僅僅靠發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就不能夠滿足總的能源需求,所以二氧化碳的排放可能還會有小幅的反彈,但是也不會再出現2005到2013年這種快速增長的局面。

為了更好地推進經濟的低碳轉型,我們國家在4月底又公布了2016到2030年的《能源生產與消費革命戰略》。在這個戰略當中,一個方面進一步重申我們在巴黎協定下國家自主貢獻的目標,另一方面也提出進一步的措施和主要任務。在這個文件當中,一個方面提出要控制能源的消費總量,到2030年能源消費的總量要控制在60億噸標煤以下,另外一方面要實現化石能源的跨越發展,提出兩個50%的目標,一個是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發電在總電量中的佔比爭取達到50%,另外一個是到2050年非化石能源的供應要佔一次能源消費的50%以上。這兩個目標進一步強化了我們能源轉型的速度和力度,因為到2030年我們一次能源用於發電的比例可能由當前的41%提高到50%左右。電量的50%要來自非化石能源的話,那麼非化石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佔比就要達到25%左右,會超過我們在《巴黎協定》下提出的到20%左右的目標。另外到2050年,我們非化石能源佔比要超過一半的話,天然氣的佔比也要達到15%-20%。在這種情況下,煤炭的佔比就會低於30%,可能也就20%左右。這就使得能源變革的速度大為加強,到2050年我們二氧化碳的排放量就會比峰值年份有較大幅度的下降。

另外,當前我們推動能源消費革命,很重要的一個措施就是結合當前霧霾的治理和環境的改善。要減少煤炭的終端利用。現在我們煤炭的利用,大概一半用於發電,一半用於終端的利用。終端的煤炭利用,特別是散煤的利用,它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這種常規污染的排放要比有脫硫脫硝措施的煤電站可能要大十幾倍,幾十倍,所以我們減少散煤的利用和煤終端的利用,可以在改善環境的同時,又減少了碳的排放。我們在減少散煤利用的同時,就要用電來取代煤炭的終端利用。電,我們希望主要是增加非化石能源電力,所以,發電用能源的比重要持續地上升,電在終端能源消費的比例也要持續地上升,這就使得電力發展的速度要大於能源總需求的增速,在維持煤炭發電大體穩定的情況之下,為可再生能源的發電上網就提供了比較大的一個發展空間。我們就利用大力發展非化石能源,加強它的終端利用來替代煤炭,收到減排二氧化碳和保護環境的雙重效果。

所以在當前我們應對氣候變化面臨國際國內雙重挑戰的形勢之下,不管國際上發生什麼樣的情況,也不管其他國家的政府採取什麼樣的態度,政府已經多次在各種場合表示,將一如既往對外在國際上積極推進《巴黎協定》的落實和實施,推進全球合作應對氣候變化的進程,努力促進合作共贏,公平正義,共同發展的國際氣候治理機制的建設;對內,我們也和新常態下轉換髮展動力,轉變發展方式,治理環境保護生態可持續發展的目標相一致,加快能源的生產和消費革命,促進經濟發展綠色和低碳的轉型,為我們國家長期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的同時,也為我們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做出我們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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