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癌症與重生——羅馬帝國、西方文明與基督教

本文從關於西方文明的四個基本問題入手,對其乃兩希文明後代之說提出質疑,論證其與希臘羅馬古典文明的關係可用癌症與重生來比喻。文章先描述並分析古典文明集大成者羅馬帝國的輝煌、病症和腐爛,再敘述並論證西方文明的重生、原因和結果,最後對比了古典文明與基督宗教在五個方面的對立,從而說明了古典文明與西方文明的不同及其原因。

關鍵詞:現代化、西方文明,基督教,羅馬帝國,宗教

引言

1、今日世界的一個基本事實,是西方文明已經改造並正在繼續改造全世界所有地方的所有人群的生活方式。換言之,儘管在人類生活的不同領域,程度各不相同(在物質文明方面程度最大,制度文明方面程度次之,精神文明方面程度最小),全球文明的引領者,的確是西方文明。西方文明何以能夠如此?

2、西方文明同所謂現代文明,乃是一個連續統一體,其間確有重大的發展,並無根本的斷裂。造成現代文明的文藝復興、宗教改革、科學革命和啟蒙運動,其根源全都蘊含於中古時代的西方文明之中。而所謂「後現代」思潮對現代文明的反思和批判,同樣可以在前現代的西方文明中得到支持,並促成現代文明的自我矯正。西方文明的這種生命力從何而來?

3、長期以來,的史學界和一般學術界提到「西方文明」,多半從地域著眼,把古代希臘羅馬文明即所謂「古典文明(Classical Civilization)視為西方文明的「上古階段」[1]或早期階段,這實際上忽略了古典文明同西方文明之間的根本不同。這也無法解釋:西方文明何以在徹底衰亡(以西羅馬帝國滅亡為標誌)之後,又能夠生機勃發、領先世界?

4、近20年來,學者越來越多地接受了西方文明是「兩希文明」(希臘文明、希伯來文明)的「後代」之說,這表明他們已經開始認識到基督宗教對西方文明的塑造作用。「後代」之說,確實可以解釋西方文明同古典文明有關的某些特徵。但是,「後代」之說卻無法解釋:相互格格不入而且「道不相同」的「雅典與耶路撒冷」,相互敵視對抗而且強弱懸殊的羅馬帝國與猶太屬國,如何能夠互結連理、生兒育女?

5、「任何比喻都是蹩腳的。」但是,還有一個比喻,儘管不免於此,卻不但可以幫助我們解釋上述問題,說明西方文明為什麼能夠從湯因比(A. Toynbee)所說的世界歷史上二十幾種文明中脫穎而出、引領全球[2],而且可以幫助我們解釋西方文明與古典文明的關係,說明現代文明不時顯現衰頹和混亂之因,以供其面對生存挑戰的時候參考,更值得非西方文明引以為鑒。

這個比喻,就是本文所要論證的「癌症與重生」。

一、癌症

古典文明是一種患有癌症的文明,所以它在後期的狀況,可以稱為「輝煌掩蓋下的腐爛」。

在西方文明誕生之前,古代希臘羅馬文明除了自身在歐洲南部的發展,已經在很大程度上吸收了古代許多重要文明(如埃及、巴比倫、小亞細亞、克里特、腓尼基和迦太基等地文明)的成果,成為與古代和印度文明並列的世界三大文明之一。這個歷史悠久、地域廣大、豐富多彩、高度發達的文明,最後的集大成者,就是羅馬帝國。

羅馬帝國不但是迄今為止世界上歷時最長久的帝國[3],也是公元5世紀之前古代世界上地域最為廣大(邊界長達一萬多英里,版圖比印度孔雀帝國和漢帝國之和還大)、人口最為眾多(達12千萬人,比漢朝的兩倍還多[4])、包含的民族成分最為複雜(至少一百多個國族)、文化種類最為繁多(從希臘到埃及、從西班牙到西亞、從日耳曼到北非、從凱爾特到黑海周邊)的文化大麥克。它作為古代人類很大一部分文明的結晶、代表和頂峰,當之無愧。

羅馬帝國不但擁有令當時歐洲、西亞和北非各國聞風喪膽、居絕對優勢的軍事力量,使各國王公富豪饞涎欲滴而不敢夢想的巨大財富,而且擁有龐大有效的複雜行政系統、高度發達的完備法律制度。它在文學、法學、史學、哲學、醫學、藥學、農業科學、地理科學以至軍事技術方面的巨大成就,舉世皆知。且不說維吉爾和賀拉斯的詩歌,也不說奧維德的「愛經」和神話;且不說西塞羅的政論雄辯和哲理散文,也不說盧克萊修的《物性論》和愷撒的《高盧戰記》;且不說李維140卷的《羅馬史》、塔西陀的《編年史》和普魯塔克的《名人傳》,也不說斯多亞派、伊壁鳩魯派、帝師塞涅卡和皇帝奧勒留的哲學,還有加圖的《農業志》、瓦羅的《論農業》,以及老普林尼那囊括了天文、地理、植物、動物、礦物、冶金等等自然科學的知識成就……我們只需一瞥那諸多繁華都市簇擁之中的羅馬城,就會對古典文明的輝煌留下難忘的印象——那城中林立著無數用大理石和雲崗石建造的神殿、柱廊、拱門、雕像、噴泉、劇場、水道、澡堂、紀功柱、競技場、凱旋門、大會堂……大多飾有精美浮雕、奢侈豪華,全部都是宏偉高大、富麗堂皇。那座兩千年後依然聳立、吸引眼球的圓形競技場,外部三層環以列柱,內部可容5萬人;一座現已不復得見、難以想象的馬戲場,長度竟有1800英尺,內裝可坐18萬人的木椅!

以羅馬帝國為總結的這一偉大文明,其成就之輝煌,致使西方史學界一直沿用Classical(古典、經典)一詞來形容它,它也確實是當之無愧、名至實歸!

2、病症

但是,古典文明(或當代教科書通常說的奴隸社會文化)的集大成者,作為一個文化大麥克的羅馬帝國,在其生命的較早階段,就已顯示出一些嚴重的病症,用我們的比喻說,就已由於致癌基因而出現了一些早期癌症癥狀。質言之,還在共和國時期,廣義的即採用共和制的羅馬帝國,已經顯現出許多結構性的問題,導致了許多根本性的衝突。

A、貧富懸殊

一方面,以元老院為代表的貴族階層佔據了大量的土地、田莊甚至公地,經商致富的所謂騎士階層依靠包攬收稅、放高利貸、承包公共工程,也聚斂了大量財富,他們都生活闊綽,窮奢極欲;另一方面,越來越多的農民失去土地,流入城市,成為僱工,除了許多人承擔繁重的建築工作之外,還有許多人淪為所謂無業游民,加入城市貧民和無產者的大軍,依靠偷竊、告密、作偽證、出賣選票、領取國家補貼,維持最低水平的生活。

B、國富民窮

在廣大人民群眾(奴隸、隸農、失地農民和城市貧民等等)陷於赤貧狀態的同時,羅馬的對外貿易年年入超,國家財富急速增長,達到了空前規模。僅在馬格尼西亞一役,羅馬軍隊就獲得象牙1230支,金花環234個,白銀137000磅,希臘銀幣224000枚,馬其頓金幣140000枚,還有大量金銀器皿。征服西班牙之後,其富饒的銀礦,更讓國家發行銀幣有了可靠的保障。羅馬財力空前雄厚,睥睨半個世界。

C、改革受阻

享有既得利益的貴族派極力維護寡頭「共和國」,以貧苦公民為基礎的民主派努力擴大公民權利。後者構成羅馬的改革派,但是改革卻常常受阻。最典型的例證是十年之內連任保民官的格拉古兄弟:哥哥提比略·格拉古推行土地制度改革,給予農民土地,限制高官特權,結果被貴族派刺殺;弟弟蓋約·格拉古繼承兄長遺志,立法深化改革,擴大公民權利,又被公然殺害。二人的改革成果被廢除后,下層民眾權利被剝奪的狀態得到了鞏固。

D、依靠暴力

羅馬依靠其鐵拳一般的軍隊壓服周邊民族自不待言,對內也越來越依靠暴力維持統治。著名的馬略軍事改革,徹底改變了羅馬軍隊的性質:本來,羅馬軍隊由擁有土地和政治權利的公民志願組成,士兵平時在家種地,戰時武裝起來,保護自己的權利,保衛自己的家園;後來則軍民分離,變成了由統帥豢養、為統帥奪權和保權賣命的工具。

E、民變頻仍

壓迫必然激起反抗,政府越是依靠暴力,社會衝突就越是激烈、越是頻繁。奴隸、隸農、貧民、失地農民,城市自由民、騎士、貴族內部各派等等,諸多矛盾錯綜複雜,一觸即發。所以,還在所謂共和時期,就有兩次西西里起義、拉丁姆起義、阿普里亞起義、斯巴達克起義,以及義大利本土的「同盟戰爭」等等,連續不斷,國無寧日。

如果說AD這幾點表明,一些基本的結構和觀念乃是病根,那麼E點則表明,這些病根造成了病變。換言之,這些基本的結構和觀念引發了連續的社會事變(不僅僅是上層變動等政治事變),即社會衝突。

3、腐爛

個體癌症的病理,是變異的細胞成團瘋長,與健康的細胞爭奪營養,若不受抑制,就會導致器官腐爛,使人死亡。文明的細胞是個人,如果人性變異的個人越來越多,形成集團,爭占社會財富和各種資源,又不受限制,也會導致社會機制失效,社會衝突加劇,促使文明滅亡。

羅馬帝國和古典文明的情況正是如此:人性變異逐漸加劇,社會道德普遍滑坡,由於人性變異和道德滑坡是由社會制度造成並加強,因而不受限制、日益蔓延,最後導致文明規則逐步失效,羅馬帝國崩潰滅亡。

從前述基本的結構和觀念,已經可以看出廣義的制度(包括成文的和不成文的制度慣例,以及或隱或顯的習慣規則)對人性變異和道德滑坡的作用:「貧富懸殊」必然導致嫉妒、奢靡、仇恨,「國富民窮」必然導致忿懣、絕望、冷漠,「改革受阻」必然導致你爭我奪的集體自私,「依靠暴力」必然導致漠視生命的殘酷無情。另外,官方經常大興土木、舉行慶典、炫耀國力,上層盛行陰謀政治、獎勵告密、爭權奪利,這也必然造成追求浮華和感官刺激,同時又爾虞我詐和玩世不恭的社會風氣。例如經常地舉行角鬥士表演,必然養成輕賤生命和冷血殘忍,事實上獎勵政治性告密,必然滋長寡廉鮮恥和背信棄義,於此可見不義的制度慣例對人性的腐蝕之重、對社會的破壞之烈。

腐爛或潰敗當然有一個過程:起初是蘇拉實行明顯違背共和國憲法的獨裁,限制公民會議和保民官的作用,殺害政敵,壓制經商致富階層的權利,橫徵暴斂致使地方經濟受損,結果常因農民土地和貧民糧食問題引起社會衝突。然後是凱撒依靠聽命於己的軍隊,獲得「無限期獨裁」的權力,依靠發放糧食救濟、舉辦公共娛樂來收買人心、樹立威望;他在制裁貪官污吏的同時,靠大大增加元老數目,把元老院(議會)從最高的立法機構,變成了獨裁者的諮詢機構;他曾輕蔑地說:「共和國這是空洞的話,沒有內容,沒有意義!」這位號稱「祖國之父」的一代偉人,實際上使共和國蛻變成了帝國。

最後是屋大維,他在公元前271月宣布「恢復共和」,而其實際行為卻是徹底地「埋葬共和」——他使公民會議徒具形式,選舉的官員其實在事先已經指定;又使元老變成享受特權而無實權的「榮譽」職位、元老院變成橡皮圖章;由此確立了「元首政治」即獨裁政體,他遂成為第一個沒有皇帝頭銜的皇帝。他總攬軍權,派常備軍駐行省,近衛軍駐羅馬和義大利,一面防範處境悲慘的奴隸起義,一面用政府施捨和大型娛樂,來腐蝕已經成了臣民的所謂「公民」,使他們不去為自己的權利而鬥爭。

進入帝國時代,古典文明的癌細胞開始急劇擴散,這個社會的腐爛也明顯地表面化了。

從奧古斯都到克勞迪王朝,一方面有華美的文學歌功頌德,堂皇的建築炫耀國力,另一方面是上層揮霍無度、任人唯親、鼓勵告密、殺害政敵,結果不但有奴隸和農民起義,而且有士兵和貴族暴動,還有各行省的反叛。從弗拉維王朝到安敦尼王朝(所謂黃金時代),一方面皇帝以「神」自居,君主的意志成了法律,誅除顯貴、監視總督,另一方面軍隊自行擁立皇帝,蠻族入侵日益深入。到了公元3世紀,宮廷、軍隊和國家機構空前膨脹,官吏貪污成風,慶典揮霍鋪張,政府一面加稅,一面發行貨幣,導致農村枯竭、中產階級衰弱,農民和貧民頻頻起義。政權僅僅依靠武力維持,不得不強調提高軍人待遇,用塞維魯皇帝的話來說:「讓士兵發財,別的人可以不管!」於是,已擴大到被征服民族的公民權只剩下一個意思:納稅權!皇帝窮奢極欲,宮廷陰謀不斷(塞維魯之子被殺,兇手登位一年又被殺,後來一年之內有四個皇帝被殺);貧民流離失所,社會治安混亂;老百姓不但「用腳投票」,到「敵人」即蠻族的土地上去居住,而且「引狼入室」,幫「敵軍」即蠻族入侵者帶路,甚至起義與之匯合!

所謂「中興君主」戴克里先,還是依靠貴族地主和軍事官僚,憑藉武力,對外鞏固邊疆,對內加強防範;同時以國家干預經濟,規定職業世襲、強制生產,對抬高物價者一律處死,結果人民飽受奴役,而經濟依然混亂。他自稱神子,見者跪拜,又建立新的集體繼位方式,以為可以長治久安,大肆迫害基督教。結果,他剛一退位,馬上天下大亂,最後權歸君士坦丁。而後者看到基督教的生長「有助王化」,終於准其成為合法。

羅馬帝國後期的腐爛,竟然到了如此地步:皇位繼承「以謀殺代替選舉」;農民不願或不能種地;商人只顧個人發財而不顧經濟;貴族只顧家族事務而不理國事;官員花費龐大,貪污無可救藥;一般人為了享樂,甚至不願生兒育女;大家都「憤世而又膽怯」,一面指責士兵投降,一面紛紛逃避兵役;人們甚至為保平安而縮小城市面積,但連修建小小的城牆,也要拆用往昔宏偉建築的殘磚斷石;首都羅馬曾經是輝煌奪目、人口150多萬的國際都會、當時的世界第一大城,後來經過蠻族軍隊的輪番劫掠,變成了一片廢墟上的小小村莊……

於是,正如歷史學家所言,「偉岸壯麗的大樹,主幹已經腐蝕,傾倒的時刻已到。」[5]公元476年,蠻族傭兵首領奧多亞克推翻了最後一個羅馬皇帝羅慕洛·奧古斯都[6],「這不過是最後正式宣告一個已經潰亡的政權的終結。」[7]

實際上,潰亡的不僅僅是一個政權,而且是它所代表的一個古老的文明。這個文明的腐爛,絕不僅僅體現在這個政權的腐敗和崩潰之中,而且更體現在其社會和個人的生活之中。這一點,將在下一節中得到進一步的說明。

二、重生

1、什麼是重生?

的史學界和歷史教科書給一般人留下的印象是:在輝煌的希臘羅馬文明之後持續千年的中世紀,是蒙昧的教會統治的黑暗時代,直到盛期的義大利文藝復興,西方的文明才開始崛起,重現輝煌。而且,文藝復興的輝煌,恰恰是由於它「反對神性、張揚人性」,反對神本主義的基督教會,張揚人文主義的古典文明。當然,這種說法也是源出於某些西方學者,至少是支離和膚淺地擷取西方史學的結果。這種印象或以上說法,是否符合總體的事實呢?

假如符合,那麼,我們所說的「重生」,就應該是古典文明或古希臘羅馬文明,在其滅亡大約一千年後,由一小批文學家藝術家之類的人間俊傑所造成的「復活」;而且,既然它是古典文明的復活,它就應該在基本特性或總體特性上,呈現出古典文明的特徵,即希臘羅馬文化的特徵。

但是,我們所說的「重生」,側重點不在於一具死屍的復活,而在於一個新生命的誕生,換言之,我們用這個比喻是要表明:儘管是興起於羅馬帝國的廢墟之上,儘管是興起於同一片大地的部分地區(即原來羅馬帝國的西部地區),儘管它的載體是這片地區繁衍下來的人民,但是,這個新的文明卻擁有新的生命,賦有新的靈魂;它的基本特性或總體特性完全不同於古典文明,或者說,它的整體氣質是與希臘羅馬文明截然不同的。而且,正因為如此,正因為這整個巨大的、多面的文明綜合體及其種種特性和整體氣質,不可能由少數文人學者所造成,我們也就不能把這樣滄海桑田的歷史巨變,歸因為一些人間俊傑,或者可以清楚看見、清楚理解的人間原因。

當然,這一判斷的主要理由是,上述「印象」或「說法」不符合總體的事實。

第一,所謂「黑暗時代」,頂多可用來形容西羅馬帝國滅亡后一千年的前半段,即公元五世紀至十世紀的大約500年,而且其含義是指光輝的古典文明徹底滅亡,發展水平很低的所謂「蠻族」入主這一地區,曾經繁華的城市、曾經擁有的和平和曾經燦爛的文化,為貧窮儉樸的鄉村生活、蠻族之間的爭戰不休和廣大人民的目不識丁所取代。在以後500年間,在所謂「加洛林文藝復興」之後,文明之光就逐漸普照西歐,[8]而後來的義大利文藝復興,不過是這一文明生長几百年之後的一大果實,正如16世紀的宗教改革、17世紀的科學革命和18世紀的啟蒙運動,都是這一文明大樹上長出的碩果一樣。說到底,這些文明碩果,是不可能直接出自「黑暗」,或者直接從文化沙漠中生長出來的。

第二,關於基督教會同古典文明滅亡的關係,一個極端的說法,是著名的英國歷史學家吉本(Edward Gibbon)所謂羅馬帝國衰亡的主要原因是基督教之說。其實,他所說的基督教所反對的舊宗教、舊文化、舊觀念以及爭強好戰等等,恰恰是羅馬帝國衰亡的原因,所以,如其反對有效,則恰恰有助於延緩羅馬的衰亡。看來,杜蘭的說法更有道理:「基督教的成長,與其說是羅馬帝國衰頹的原因,勿寧說是羅馬帝國衰頹所造成的結果。在基督出現之前,舊的宗教已告瓦解……帝國征服希臘,是道德倫喪之始,至尼祿王時代已敗壞到了極點,而基督教對羅馬帝國倫理道德的重整,頗有裨益……人們對國家漸漸失去信心,並非由於基督教促使其如此,而是因為羅馬帝國為了保全財富而不恤貧窮,為了捕獲奴隸而去打仗,為了奢侈的享受而儘力課稅,不可能把人民從飢餓、疾病、侵擾及貧困中解救出來。……羅馬帝國的滅亡既非由於蠻族之入侵,更非緣於基督教之興起;事實上,在蠻族入侵,基督教興盛之際,羅馬帝國已只剩下一個空殼子了。」[9]

第三,一方面,古典文明的「文明」,是在歷史發展階段意義上,即超越原始社會階段或無文明即野蠻階段意義上的「文明」,而不是在認識和道德意義上的「文明」,換言之,它在認識和道德水平的意義上也包含著諸多的「野蠻」或「黑暗」;另一方面,基督教會雖然不免於當時歷史發展階段中包含的現今看來是認識和道德意義上的「愚昧」或「黑暗」,但是,基督教本身是一種宗教,既不是歷史發展階段中的「文明」,也不是這種意義上的「野蠻」。姑且不論基督教會在事實上保存了古典文明的結晶殘餘,如古典文獻的抄本等等,從而為日後教士、文人、學者們發掘研究古典文明提供了條件,最主要的是,基督教作為一種獨特的宗教和精神力量,為新的文明即中世紀的西方文明提供了任何文明所必須的內在動力,並塑造了它的精神氣質。

2、原因

只有這樣一種宗教或精神力量的作用,才能解釋在羅馬帝國西部地區的巨大廢墟上,經由原有居民、蠻族居民和混血居民而產生了文明「重生」的原因。因為這種宗教使得一個一個的皈依者的生命發生改變,最終使人民總體的精神氣質發生改變,從而不但能創造文明,而且能創造一個同以往不同的、充滿活力的文明。這情形,就彷彿高明醫生的神奇治療,使得一個一個的細胞發生良性的改變,最終使整個身體康復、恢復活力一樣。[10]

這一「文明重生」現象造成的新文明即西方文明,其與古典文明的「總體特性」之不同,就在於其所具有的基督教精神氣質。換言之,基督教既是這一「文明重生」的原因,是其生長的動因,也是這一新生文明的核心,是其內在的靈魂。

基督教之所以能夠如此,是其宗教性質所決定的。因為《聖經》要求基督徒「不要效法這個世界,只要心意更新而變化,叫你們察驗何為神的善良、純全、可喜悅的旨意(《羅馬書》122);耶穌說:我來了,是要叫人得生命,並且得的更豐盛(《約翰福音》1010),他通過他那與神性並列而合一的人性,通過他那愛上帝並且愛人如已的人格,通過他的生、死與復活,通過他那與眾不同的教導,改變了無數人的生活,改變了從少數使徒到千百萬人、從凡夫俗子到帝王將相的生命和靈魂,而這些被改變了的人(不論是否意識到),則必然會、事實上也已經使世界發生巨變,創造了一種新的文明,並把它提高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這一根本原因發生作用的過程,從平凡懦弱、作鳥獸散的十二使徒變成勇敢堅毅、「攪亂天下」的殉道者,從迫害基督徒的掃羅變成傳揚基督教的保羅,從被砸死的司提反和「正義者」雅各布到被投進獅虎之口的「無數」基督徒(當時著名史家塔西陀語),從勇對「殺身體不能殺靈魂」者並且「在追求正義方面不亞於真正哲學家」的普通基督徒(當時著名醫生蓋倫語),都能看到。因為越來越多的普通基督徒,都知道耶穌的要求——「你們若愛我,就必遵守我的命令」(《約翰福音》1415),都知道彼得的警告——「往日隨從外邦人的心意行邪淫、惡欲、醉酒、荒宴、群飲,並可惡拜偶像的事,時候已經夠了《彼得前書》43,所以,他們不隨從羅馬帝國流行的不道德的生活方式,以致於羅馬人恨惡他們,指責他們「不參加我們的表演,不加入我們的遊行,不出席我們的宴會,還厭惡神聖的競賽」——所謂神聖的競賽,就是強迫角鬥士們同野獸搏鬥或相互殘殺,讓觀眾取樂!然而,儘管在羅馬帝國各地,基督徒都居於被社會歧視的少數和弱勢地位,儘管他們在三百多年的長時期里時常受到迫害,有時還遭受自上而下發動的、全國性的、大規模的、公開的、殘酷的迫害,基督徒的人數還是不斷增長,影響越來越大。他們的信仰、生活與行為方式,感動了從窮人到富人、從平民到貴族的廣大人群,甚至感動了士兵、軍官、皇族以至皇帝本人。[11]最後的結果,就是311年皇帝伽勒里烏斯發布《寬容法令》,君士坦丁和李錫尼後來也予以簽署;313年後二者又發布《米蘭敕令》,宣布基督教合法併發還教產;380年狄奧多西一世更宣布基督教為國教。這種政策上的變化,歸根到底是人的生命變化的結果。實際上,剛才提到的四個皇帝,有三個本身也皈依了基督教。[12]

3、結果

個人生命的變化,導致行為的變化;大量的個人行為的變化,則逐漸導致了整個社會的風尚、習俗、慣例乃至制度的變化,最後是一種變化了的、全新的文明之興起。

只看基督教對皇帝個人的影響所造成的制度改良,舉其犖犖大者,就有君士坦丁大帝廢止對奴隸施用烙刑和用十字架釘人的酷刑,康斯坦提烏二世廢除把犯人男女不分關在一起的惡法,瓦倫丁尼安一世受凱撒利亞主教巴西爾影響而下令禁止墮胎和殺嬰惡俗,狄奧多西一世之子洪諾留禁止流行了七百年的角鬥士表演。所以,美國社會學家施密特(A. Schmidt)評論道:由於這些以及後來千千萬萬被改變了的人的行動,「這個世界才變得更加仁慈、更加文明」。[13]

的確,我們所生活的這個世界之所以是這個狀態,即比希臘羅馬和各個民族的古代世界都更加「仁慈」和「文明」,在很大程度上是西方文明影響的結果,而西方文明的「興起」,或在古典文明滅亡之後的「重生」,又是基督教影響的結果。這種文明同以往的和其它的不那麼仁慈的文明之不同,及其諸多的成就,體現在人類生活的幾乎一切重大方面。

施密特曾將基督教對文明造成的影響總結為15個方面。[14]從我們的論題來看,以下5個方面尤其值得注意,因為這幾個方面也反映出,古典文明的潰敗或腐爛,實在有其內在的,即觀念方面和精神方面的根源:

A、在對待人的生命方面。

古典文明有一種輕賤個人生命的態度。羅馬人似乎具有希特勒的思想——「個人無足輕重,集體才是一切」,因為他們認為「個人作為政治機制的部分才有價值,個人存在的目的是為了國家強大」。[15]所以他們有為了國家祭祀而殺害嬰兒的惡俗。普魯塔克記載,嬰兒被作為犧牲而割斷咽喉時,「母親站在一旁,沒有眼淚,沒有悲傷。」[16]女嬰更常被殺,以致於古希臘養育女兒超過一個的家庭竟只佔1%!在斯巴達,孩子一生下來就被送到祭司處鑒定,看是否讓其存活。棄嬰當然更為普遍,以致於傳說中羅馬城的建城英雄和希臘的俄迪浦斯、帕里斯等大名鼎鼎的人物,竟然都是棄嬰。為貪圖享樂而節育和墮胎也很盛行,人們看重財富勝於孩子。柏拉圖、亞里士多德、西塞羅、塞涅卡等哲學家提到這些觀念或做法,有些不加譴責,有些還表贊成,正是當時習俗的反映。

但是,基督教出現后流行的聖經書卷(包括正典和次經),都堅決反對這些風俗[17]。亞力山大的克萊門、德爾圖良、拉克坦修等教父,都強烈譴責殺嬰棄嬰。[18]基督徒一方面通過教會法規禁止這些惡俗(從第412世紀通過了四百多條教會法規確認生命神聖),另一方面通過收養棄兒、開辦孤兒院、照顧殘疾人和垂死者等方式,逐漸改變了全社會對待生命的觀念。[19]

古典時代輕賤生命的觀念同統治者的殘暴有關。皇帝圖拉真曾連續舉行四個月的國家慶典,期間讓一萬頭牲畜和野獸,以及一萬個角鬥士進行角斗表演;提圖斯為慶祝競技場竣工,一天之內讓五千角鬥士和野獸死於場上。相信生命尊嚴的基督徒為此震驚,認為它表現了人的「壯麗浮華、光彩奪目、裝腔作勢的背後那殘酷無情的靈魂」。[20]德爾圖良在《論表演》中,專門譴責了這一殘酷的制度。基督教宣揚了「不可殺人」這一誡命的神聖性,主張奴隸、戰俘、罪犯依然是人,同樣有人的尊嚴,不可虐待。基督徒不但不觀看角斗比賽,而且常常拒服兵役,最終導致角鬥士表演這一輕賤生命的惡俗,從人類歷史上消失。[21]

B、在性和婚姻方面。

希臘羅馬文明中的性關係十分混亂,婚姻因而缺乏尊嚴。我們僅從其宗教和神話故事就可以看出這一點。不但通姦和亂倫的情形很多,而且同性戀和雞姦也頗流行。羅馬皇帝帶頭搞集體淫亂,不少貴婦竟把自己的名字列入妓女名單,以便合法地淫亂。他們甚至把雞姦或其它淫行畫在家中牆壁和傢俱上,毫不避諱客人和自己的孩子。歷史學家們說,自從羅馬人把運動場和浴場結合起來(羅馬城和其它城市都有大量運動場和浴場),社會的性道德就崩潰了。與此相關聯,婚姻的尊嚴掃地,維持時間短暫,政治家們結婚離婚都很隨便。同時男女權利差別很大,男人可以隨便休妻,女人則不可隨便離婚。女人從古希臘時代起就不能獨自出門,不能在公眾場合講話,不能支配丈夫的奴隸,沒有經濟自主權。男人與未婚者通姦不違法,而女人則被視為違法,這也是前述貴婦人列名娼妓的原因。

但是,基督徒遵照聖經《創世紀》的教導,把婚姻視為神聖,並倡導一夫一妻制。基督教在要求妻子服從丈夫的同時,也要求丈夫愛護妻子。耶穌在古代世界男女不平等的環境下,以其言行和教導大大提高了婦女的地位。儘管後來有許多教徒和教會在這方面常會違背耶穌的教導,但是逐步地,耶穌的教導還是在總體上改變並提高了整個社會對性和婚姻的看法(性事屬於私密,不應公開;婚姻十分嚴肅,不應隨便)。所以並不站在基督教立場的羅馬史大師吉本也說,是基督教恢復了婚姻的尊嚴。

C、在社會服務方面。

在古典文明中,不存在面對廣大民眾的慈善救助、醫療保健和學校教育等社會服務。羅馬哲學家們甚至認為,同下層人民即那些不能為國增光者打交道,乃是無聊或恥辱。當時也有某種出於政策措施、作為國家行為的施捨活動,但卻沒有任何出於憐憫同情、作為愛心表現的慈善活動。歷史學家觀察到,不能說當時的普通非基督徒沒有道德感,但是他們的宗教確實對他們沒有道德要求,沒有道德教育。

另一方面,時常發生的飢荒、疾病、拋棄嬰兒、出賣幼童甚至出賣自己去當角鬥士等許許多多情況,卻證明社會對真正的慈善和服務有大量的需要,而基督教會則出於信仰,主動擔負起了這些任務。歷史記載表明,早期教會已開始登記睏乏需要者的名字,同時經常進行募集善款的工作。在獲得合法地位之後,教會又開始大量興辦孤兒院、養老院等古代社會聞所未聞的機構。

另外,古典時代僅有戰時為傷兵服務的醫療機構,普通人染病後常被隔離拋棄。古典文化甚至視救助病人為軟弱。是教會首先提出,救助病人乃是剛強,人類的相愛是上帝喜悅的事情——現代社會學家認為這在當時是具有「革命性」的觀念。由此,教會被允許合法之後,遂在西方世界開創並普及了醫院和收容所(接待外鄉人、窮人和病人的機構)。在這方面,天主教的各大修會和十字軍的「醫護騎士團」發揮了重大的作用。至於不分階級、不分男女而「有教無類」的學校制度,甚至大學教育和科學研究,都起源於教會和修道院,就更是眾所周知的史實了。

D.在勞動觀念在財產觀念方面。

古典文明鄙視體力勞動,包括柏拉圖和西塞羅在內的希臘羅馬哲學家都有此觀念。人們依靠大量剝削奴隸的勞動,而享受舒適和所謂高雅的生活;包括城市平民在內的非奴隸各階層,都以人生享樂為第一要務。這種鄙視、壓制又剝削勞動的文化和制度,終歸會腐爛和崩潰——羅馬帝國最後的境況,就是連農民都不再種地。

在這方面,基督教又同古典文明唱起了反調:耶穌本人是木匠,保羅本人也是制帳篷的工人;而基督教會的教導是,一日不作一日不食,勞動非為生活,生活乃為勞動。所以在羅馬帝國的後期,基督徒遭到羅馬人嫉恨的原因,除了其道德清高,還有其勤勞致富。後來修道院在開荒墾地、發展農業和其它產業方面對歐洲經濟的貢獻,也是眾所周知的重要史實。

與此相關,勞動應有合理報酬以及私有財產權的觀念也相應產生並鞏固下來。同時,把奴隸當成財產和工具的古典觀念,也遭到了基督教的顛覆:從保羅關於奴隸與主人應一視同仁的觀念開始,拉克坦修、聖奧古斯丁、聖克里索斯托等教父思想家,均論述過反奴隸制的理論,並導致許多基督徒的釋奴和贖奴行動,甚至有奴隸當選教宗的情況。這一歷史潮流雖曾遭遇阻力和反覆,但最終導致從古代世界所有國家到今日世界某些國家長久盛行的奴隸制,在14世紀時已經在歐洲基本終結。

E、在自由與公正觀念方面。

在古代世界的所有地區,在古典文明的大部分時期,人民的自由毫無保障,社會的公正更談不上,因為民權的意識十分淡漠,而統治者的意志就是法律。法律要限制君權,應以自然律或神律為基礎才能公正的觀念,在中世紀之前是很弱的。

前面提及米蘭主教安布羅修要求皇帝狄奧多西懺悔的事件,以及後來神聖羅馬帝國皇帝亨利四世的「卡諾莎城堡」事件和英國國王亨利八世的離婚事件,都表明世俗統治者的權力受到了基督教會的制約或限制。特別是1215年英國暴君約翰王簽署的《大憲章》,在人類歷史上第一次實質性地保障人民的自由(比如在國會無代表則不納稅,不經審定有罪則不受關押),同時又要求國家的公正(比如對人民不付報償則不取走其財物,未經人民同意則不侵害其權益),而且還規定了國王違約時的懲罰措施。這份《憲章》正是各階層民眾和教會一起限制暴君君權的結果。

事實上,從耶穌申言「上帝的歸上帝,凱撒的歸凱撒」以來,從德爾圖良到馬丁路德的無數基督教思想家,為宗教自由做了無數的論證,從奧古斯丁到加爾文的無數神學家,也對國家權力和世俗法律之基礎與限度,作了無數的論證。這一切都為重視自由與公正的現代憲政奠定了理性和歷史的基礎,更顯示出強調個人價值的基督教與強調城邦或國家的古典文化完全不同,從而突出了基督教在確立西方文明和現代文明核心價值方面的塑造性作用。這種文明由此而有科學、技術、政治、經濟、社會、法治、教育、醫療、文學、藝術、建築、音樂等諸多方面的空前成就,在此就不用列舉了。

綜上所述,可以清楚看到,導致人類文明空前發達的西方文明,其重生乃因基督教,其靈魂乃在基督教。失魂的古典文明之命運,我們已經看到了。現代文明如果失魂,命運又將如何呢?我們僅僅是拭目以待呢,還是要坐言起行?

(摘自https://www.ai-kan.net/?p=99315

[1]代表性論著為周一良、吳一廑主編之四卷本《世界通史》卷一「上古部分」(人民出版社,1963)。該書採用馬克思主義唯物史觀,把全部文明史分為奴隸社會、封建社會、資本主義社會等發展階段。但1980年代「東西方」分野的概念迅速普及之後,絕大多數著述和教材、通俗讀物均把古希臘羅馬文明歸為「西方文明」的「上古部分」。

[2]最近從突尼西亞到埃及、從葉門到利比亞以至敘利亞的重大事變,更證明了這一點,也證明了亨廷頓(Samuel Huntington)似乎過於強調了現存各文明之間的差異,而忽略了各文明中的社會成員受西方文明影響和傾向西方文明的程度(亨廷頓:《文明的衝突與世界秩序的重建》,新華出版社,北京,1999)。

[3]廣義地說(以一個中央政權統轄諸多民族和廣大地域即可稱「帝國」而言),羅馬帝國大約存在了八百年(公元前4世紀後期至公元476年);狹義地說(以中央集權的統治者即「皇帝」為首方可稱「帝國」而言),羅馬帝國大約存在了1500年(公元前27年到公元1453年)。相比之下,在中華大地上,西漢帝國和東漢帝國各存在大約200年(把兩漢合起來再加上新莽時期,這個最長的朝代起迄年代是公元前206年至公元220年,共400多年)。本文討論羅馬帝國,是在前一意義上說的,故不包括東羅馬帝國。

[4]據吉本《羅馬帝國衰亡史》(E.Gibbon, Decline and Fall ofthe Roman Empire, London, 1900)。而漢代人口最多時為5千餘萬。

[5]杜蘭:《世界文明史。凱撒與基督》第二卷,「結語」(東方出版社,1999)。

[6]傳說中的弟兄兩位羅馬建城者,兄長名羅慕洛(Romulus);實際上的羅馬帝國創立者,自號奧古斯都(Augustulus)。看來,這名字同羅馬的成與毀都有關聯,似乎是一個諷喻。

[7]周一良、吳於廑主編,齊思和編:《世界通史》上古部分,第375頁(人民出版社,1963)。又一個諷刺是:奧多亞克當時只要求偏安一隅的東羅馬皇帝芝諾讓他做首相,所以羅馬元老院視之為東西羅馬重新統一,甚至為此在羅馬為芝諾豎像。於是,這次所謂的「統一「,實際上卻宣告了西羅馬帝國徹底滅亡。

[8]威爾·杜蘭的二十餘卷《世界文明史》(Will Durant, The Story of Civilization, Simon & Schuster,1935-1968)用了500多頁分述「基督教顛峰的文明」,各章的年代基本上都起自11世紀或更早。他在談到加洛林王朝的文學與藝術和埃里金納(Eriugena)時,直言「懷疑把黑暗時代一詞加在9世紀身上是否恰當」。(《信仰的時代》,第671頁,東方出版社,1999。)

[9]《世界文明史。凱撒與基督》,第878頁(東方出版社,1999)。杜蘭還指出,羅馬衰亡的原因,是其人民的道德敗壞:「一個偉大的文明國家,其滅亡,常非由於外力的摧毀,而是其內部的腐蝕所造成的。羅馬帝國傾覆的基本原因,是在於她的人民,她的道德風氣、階級間的鬥爭、商業的敗落、官僚作風的專制政治、繁重的課稅及耗費浩大的戰爭。」「道德低落,促成帝國的瓦解,難得的純樸和信心所造成的剛健性格,也在耀眼的財富和不信仰的自由中消失殆盡……美學和道德的標準也因追隨時尚而降低,色情泛濫,而政治上的自由卻大為減少。」(《世界文明史·凱撒與基督》,第875頁、877頁,東方出版社,1999。)

[10]杜蘭把基督教與新文明之間的關係比喻為母子關係:「這個新文明的養育之母便是基督教會……基督教的歷史性任務,便是為所以維持社會秩序的非與人性相投之戒律,提供超自然的認可與支持,以重建人格和社會的道德基礎;利用一種由神話與奇迹、恐懼與希望和愛心等融合而成的信條,將較溫雅的行為理想注入粗魯的蠻族心中。這個新的宗教奮鬥著去擄獲、馴服並啟發野蠻和墮落的人心,去鑄造一個統一的信仰帝國,再度將人們團結在一起,就如他們曾為希臘的魔力和羅馬的偉大所緊密聯繫在一起一樣。」(《世界文明史·信仰的時代》,第62頁,東方出版社,1999。)

[11]公元286年,軍隊司令莫里斯寧可自己被殺,拒絕執行屠殺基督徒的命令。另外也有羅馬士兵集體拒絕執行屠殺命令的記載。最後一個不信基督教的皇帝,著名的「背教者朱利安」看到基督徒在大瘟疫當中救助病人的情況后,曾經感嘆說:「邪惡的加利利人(他如此稱呼基督徒)撫慰他們的睏乏者,也撫慰我們的睏乏者,而我們的同胞卻如此缺乏互助,實在丟人。」(《朱利安書信集》49,以上見施密特:《基督教對文明的影響》,第17頁,112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

[12]狄奧多西一世頗為典型:他曾因帖撒羅尼迦城的百姓殺死他的總督並碎屍遊街而震怒,下令屠殺城內居民;米蘭主教安布羅修要求他為此當眾懺悔,他以皇帝之尊而拒絕,並要照樣進教堂做聖事;安布羅修親自在門口阻擋他進入;他經過一番思想鬥爭,終於服從了主教的要求。

[13]施密特:《基督教對文明的影響》,第23頁(北京大學出版社,2004)。

[14]見其著《基督教對文明的影響》。

[15]同上書,第33頁。

[16]《道德論叢》2.171D,轉引自同上書,第34頁。

[17]摩西五經、《加拉太書》、《啟示錄》都禁止墮胎,《十二使徒遺訓》說:「不可墮胎或殺孩童」。

[18]拉克坦修說:「丟棄和殘殺一樣邪惡」(《神聖法規》1.6);巴西爾稱墮胎者為殺人兇手(同上書,第38頁)。

[19]以至於被認為是殺人不眨眼的海盜民族挪威的國王,都把棄嬰定為謀殺罪。

[20]同上書,第45頁。

[21]與此相關的,還有古典文明中隨便自殺的風俗,也遭到基督教的抵制。

作者為人民大學教授、基督徒,原載中世紀史實資料,點擊左下角閱讀原文。本文不代表財經十一人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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