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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美國當司機,人生觀被顛覆好幾回

耳聽為虛,眼見為實。如果你想知道桃子的味道,那就得親自嘗一口!如果你想知道真實的美國,那就得親自去跑一趟,除此別無他途。不吃豬肉只看豬走路的人,永遠不可能成為美食家。

我帶著這種既要吃桃子也要吃豬肉的心態去美國當了10來天司機,親自駕駛一輛美國產的SUV,從人煙稀少的西部小鎮一路開到人潮洶湧的紐約,算是把美國有代表性的幾個地方粗略地看了一遍。

在這之前,跟許多國人一樣,我心目中的美國,只是那個被影視、書刊以及道聽途說濃妝艷抹得幾近失真的臉龐,一個PS過的美國。

有人說,最美的風景只存在於無法抵達的遠方,因為需要足夠的距離才能產生美,於是,那些不曾到達過的遠方總是惹人遐想。而由於喜新厭舊這個人類的劣根性,熟悉的地方卻總是沒有風景。難怪有人說,旅行無非就是從自己過膩了的地方跑去別人過膩了的地方的一個過程。

雖說時間短,深入美國社會的深度與廣度有限,無法進行系統研究。即便如此,一路上所見所聞,還是顛覆了我以往關於美國的諸多認知。

關於美式規則

過去我們都認為美國是一個非常講規則的社會,交通秩序井然,汽車老遠就避讓行人,司機開車循規蹈矩。反觀國內,汽車與行人搶道,行人大搖大擺地闖紅燈,「式過馬路」成為一道馬路奇觀。

讓人感覺意外的是,美國的街道上行人闖紅燈竟然同樣稀鬆平常。在曼哈頓的繁華街道,白人、黑人和其它有色人種結夥撞紅燈簡直就是家常便飯,跟式過馬路沒啥兩樣。你總不能說他們這樣過馬路是被大爺大媽給帶壞的吧?反正我觀察到的場景是,美國人撞紅燈的時候,白人黑人都是沖在最前面的,亞裔面孔的行人一般都是遲疑了一會兒才跟上去的。

當然,美國的交通規則規定就是行人優先,任何情況下機動車輛都要避讓行人,即便是行人闖紅燈,你也得避讓,否則警察就會找你麻煩。

儘管如此,既然路口設有紅綠燈,斑馬線也有明顯的允許行人通行和禁止通行的訊號燈,說明交通規則同樣對行人也是有要求的。如果說式過馬路是不守規則,那麼,美國式過馬路說明,美國人也不是我們之前所想象的那樣凡事認死理,事事都講規則的。

從洛杉磯開往拉斯維加斯的路上,我特別留意路邊的限速標誌,一般都是限速65英里,最高也就75英里,據說美國的警察神出鬼沒,經常把警車埋伏在路邊的長草里,發現超速車馬上對你窮追不捨,而且罰款很狠。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程大爺我基本上是按照限速行駛的,結果,我發現幾乎所有的車輛都是超速行駛的,特別是皮卡開得像飛一樣,很是嚇人。卡車一般限速55英里,但是,那些卡車無一例外都是超速行駛。

是美國交警對超速駕駛汽車的態度比更寬容嗎?

事實並非如此。路旁的警示牌上非常醒目地寫著:警察對超速駕駛的違法行為持零容忍的態度!

一路上,不時可見因為超速而被警車逼停在路邊的汽車,尤以美國人開的皮卡居多。

關於人規則意識淡薄,在美國不守交通規則亂開車的說法顯然是沒有依據的。據我觀察,美國道路上的交通違規行為並不比國內的違章行為少,國內的電子警察的普及率應該遠高於美國,道路的行車秩序看起來還要好於美國。

至少從開車和過馬路這些小事情看,美國人並不是有些國人宣稱的那樣比人更講規則。

那麼,在大事上美國就很講規則嗎?儘管美國一貫標榜的普世價值從來就沒怎麼普世過,但還不至於像川普當選總統之後乾脆扯下遮羞布公開亮出「美國利益至上」的底牌。

程大爺到美國的第二天,就碰到了兩件跟有關係的大事件:

一件是3K黨和主張白人至上主義者的大遊行,他們號稱要殺光黑人,趕走其它有色人種;

第二件事是美國貿易代表宣布接受總統授權單方面啟動針對的301調查。

種族歧視甚囂塵上,雖然很多美國人會說,自己不是種族歧視者,相反,我們討厭種族歧視與黑人。連法律都可以漠視,哪裡有規則可言?國際貿易糾紛不通過WTO仲裁,卻單方面啟動301調查,這哪有什麼規則?

還有就是,這麼多年以來,有聯合國而不顧,動不動就搞單方面的軍事打擊與經濟制裁,搞不懂它依據的什麼規則。

我恍然大悟:美國是一個追求自由的社會,在這兒,人們都要讓規則見鬼去吧!

關於美式修養

美國人說話大多輕言細語,不小心踩到別人的腳趕緊賠禮道歉,這種禮貌謙讓的文化氛圍,不完全是出自教養,而是擔心「不知道那個傢伙身上是不是有槍」。

警察叔叔很威,叫你停下來你就得老老實實配合,這也不完全出於法制觀念,而是擔心「你手腳亂動警察可以開槍打死你」。

有人會說,即便是槍支泛濫,美國的人身安全仍更有保障,因為每年發生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遠多於美國被槍打死的人數。

不過,這是兩個概念,全世界每年死於恐怖襲擊的人遠遠少於交通意外的人,但是,為何我們會更加擔心恐怖襲擊,而不怎麼憂心於交通事故?

車禍一定程度可控,比如遵守規則,保持車速與車距,即使是意外,一般都不是殺傷性的,可以通過補救措施減少傷害。

而恐怖襲擊造成的傷害往往是不可控、致命、甚至於毀滅性的。槍支泛濫帶來的威脅,是與恐怖襲擊帶來的恐懼等量齊觀的。

有著極為嚴格的槍支管制,在我們這兒基本上不存在「那個傢伙身上可能有槍」這樣的恐懼。所以,國人說話愛鬥狠,據說東北人一句話就可能打起架來——「你瞅啥?」,「瞅你咋地?」,「我削你你信不信?」,於是開片。

為什麼我們敢在國內的街頭一言不合就放肆地狂飆國罵甚至於拳腳相向?因為大不了被打破鼻子打掉牙齒,因為你跟人吵架的時候基本上不用擔心對方突然拔出一枝手槍指著你的腦袋。

美國人崇拜的超級英雄那麼就是槍法神准,要麼就是飆車如風,如果臉蛋俊俏談吐幽默,那就再好不過了。從西部牛仔到漫威的英雄人物,「超常規武器」與「超常人能力」是英雄們的標配。所以,「槍」在美國人的生活中,一直以來都扮演著非同尋常的重要角色。電影中那些樣子奇酷火力驚人的「槍」,或許正是美國人心裡那把「槍」的外在投射。

關於美式監管

美國人在生活中喜歡擁抱風險,在投資中則厭惡風險。這一點跟人完全不同。

保羅·薩繆爾森也不得不承認, 「損失給人類帶來的痛苦,要大於獲得同等收益帶來的快感」。這個人類應該是專指美國人吧?

這次在美國聽到一個有趣的說法,說是美國人愛作死,天生愛冒險,所以美國人少,人不愛作死,所以人多!

但是,你要是據此得出結論說,人不愛冒險,那就錯了。在拉斯維加的賭場里,華人太多了,甚至有一大批賭場里的「和官」都是華人。好吧,國人其實是把賭博當成投資的。

美國社會非常強調自我管理,每個人對自己負責。

這一點在景區體現得特別明顯。比如在大峽谷,險峻之處很多地方都沒有護欄,也沒有管理人員阻止你爬到懸崖絕壁上去照相,你自己對自己負責,你愛作死是你的事,摔死了白摔。不像咱們國內,名山大川,護欄基本上全覆蓋。管理人員怕你爬到危險的地方作死,基本上都會在容易摔死人的地方值守,手持擴音喇叭反覆提醒、阻攔你去冒險。

針對金融市場,美式監管與中式監管差異同樣巨大。

比如新股發行體制,美國老早就是註冊制了,你愛掛牌上市你就去好了,但是,如果發現你有造假行為,那麼就對不起了,罰你沒商量,所以,違規別本很高。

強化一線監管,入口卡得比較嚴。對投資者來說,監管機構入口卡得嚴,違規成本卻較低。

為何美國股票交易所會假設「人之初性本善」,而別的地方則假設「人之初,性本惡」?

監管方式跟文化有關嗎?還是因為美國人在很多時候「人手不足」,所以乾脆把城門敞開?

事實證明,「事後監管」不見得就會比「事前監管」更有效很優越,監管方式顯然跟文化一脈相承,同時,它與這個社會的管理理念是一致,很難獨立存在。

對於被監管者來說,不管當局如何監管,人的行為最終都要回歸他的價值觀,如果你堅守規則,那麼在任何監管環境下,你都可以如魚得水,會少很多麻煩。

對於美國社會的所謂普世價值觀,不同的意識形態與個人信仰都會有不同的理解與答案,爭論了多少年也沒有統一的結論。

我在想,這個世界上至少會有一個普世底線,那就是,無論身在何處,無論面對怎樣的監管環境,即便你沒有高尚情操選擇去做一個善人,至少你應該選擇不作惡。

關於美國夢和夢

在美國遊歷期間,我一直在思考這這樣一個問題:假如美國的人口不是4億而是14億,那麼它會變成什麼樣的一個國家?

不可否認,美國在科技、創新與教育等領域確實保持著領先優勢,但是,美國的諸多優勢是由其國情賦予的。

我們能看到或者聽說美國生活的種種好處,究其原因,人少是一個重要因素,如果美國再多出10億人口,與保持同樣的人口基數,很難想象它的社會問題會糟糕到什麼程度。

作為人口最大國的,人均資源佔有量不足美國的四分之一,中美兩國之間稟賦差距是顯而易見的。

美國這樣一個只有200多年歷史的國家,沒有深遠的文化底蘊,也沒有歷史包袱,所以永遠朝前看。

而那些有著豐富歷史遺產的文明古國,之所以在美國崛起的時代相對落後,就是因為總是有路徑可以依賴。

所以,脫離基本國情去奢談美國夢與夢的優劣,不是一種實事求是的態度。

有些國人的美國夢之所以美妙,因為它存在想象中,而夢卻總是與我們的現實生活血肉相連。

米蘭·昆德拉在《生活在別處》中說出了生活的部分真相:當生活在別處時,那是夢,是藝術,是詩,而當別處一旦變為此處,崇高感隨即便變為生活的另一面:殘酷。

然而,人就是這樣,擁有的不懂珍惜,沒有的又苦苦追尋。

正如米蘭·昆德拉書中所揭示的那樣,我們選擇了這個方法正如你選擇了你的命運,你我的選擇都同樣是不可改變的。 然而,每一個人都遺憾他不能過其他的生活。你也會想過一過你所有未實現的可能性,你所有可能的生活。

許多事情,只有在回望的時候,才會看見她的美麗與珍貴,如同消失在雲煙深處、目光盡頭的故鄉。

年少時,總覺得家鄉的小村莊是那樣的閉塞落後,發奮讀書,只為鯉魚跳龍門,遠離她的農田與瓦房。離家后,才知道城市有繁華也有落寞,有熱鬧也有孤獨,有錦繡前程也有搵食艱難,有高樓大夏也有霧霾肆虐。

年少時,總覺得父親給取的名字太土氣,想方設法也要改一個洋氣的名字。離家后,才發現滿世界都是「程峰」,而兒時的「程山羊」卻是那樣的獨一無二,讓人懷念不已。

你看看,這就是典型的「別處」一旦成為「此處」之後的失落與惆悵。

有的人永遠活在另一段生活里,另一段故事裡,無法在他目前所處的生活中拯救他已經不在場的生活,總是覺得窗外的那個世界更加美麗。

那些嚮往美國的國人,只是不了解美國,所以,美國不過是他的「別處」。

而生活的真相是殘酷的。

所以,有人的地方肯定不會是天堂,因為天堂里沒有人,只有上帝和天使。

殘酷的現實也不必然就是地獄,因為地獄里只有絕望沒有希望。

每個人終其一生,還是要讓「此處」變得更好。

「你的此處很美,但你卻渾然不知.......然後,繼續尋找新的別處,永不滿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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